关于景洪市教育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教育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2-13 10:38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保证计划的实施。
3.承办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建立、调查、撤销及发展规模的审查报批工作;办好完全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和教师进修学校。
4.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5.审查批准和管理、协调、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
6.按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和中国竞彩网投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督等制度;归口管理国外、市外对中国竞彩网教育捐赠、援助和教育贷款资金。
7.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绩效工资方案做好其他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实施各级学校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负责组织全市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8.做好引进教师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招聘录用工作。
9.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中录取工作。
10.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有关部门的干部,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推广并报上级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11.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12.负责学校安全、卫生、维稳工作,规范各项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体系。
13.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景洪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标准化建设的规划方案和管理全市学校基建工作;对校舍安全状况实行动态监控。
14.加强傣汉“双语”的教育科研与实验探索,深入探讨教学方法,总结教改经验,推广科研成果,发展民族教育。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驰而不息反对“四风”。
着力提升全局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水平,充分践行“以抓基层党建促教育发展”的党建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系列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2. 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类教育发展。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不断加大投入,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办学条件;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异,提升办学质量;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狠抓常规管理,加强高中阶段招生管理,着力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序发展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双语教学”等民族教育,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3.依法治教,落实惠民政策。
依法办学,认真履行依法行政职责,重视校园普法与安全教育,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完善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力度不断加强;严格执行教师社会招聘、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合法、有序;重视信访与维稳工作。落实“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攻坚克难,着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4.加强师德建设,着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加强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道德素养;优化教师结构,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扎实推进入才引进工作,做好“国培计划”培训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5.加大教育科研力度,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积极组织各类课堂教学竞赛,以赛代训,有效提升教师教学技能;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全力抓死教学常规,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6.加强备考工作指导,提高备考效益。
进一步落实学校备考工作,真正做到了备考工作“早抓、抓早、抓实”。
2、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结合《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试编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景财预[2016]306号)文件精神,景洪市教育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为原则,做到精心测算、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并认真及时组织安排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规范系统地进行预算编制。做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3、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5个,分别是景洪市教育局局机关、景洪市幼儿园、景洪市第一小学、景洪市第二小学校、景洪市第三小学、景洪市第一中学、景洪市第二中学、景洪市第三中学、景洪市职业高级中学、景洪市教师进修学校、景洪市民族中学、景洪市教研室、嘎洒镇中心小学、勐龙镇中心小学、勐龙镇小街中心小学、嘎洒镇嘎栋中心小学、勐养镇小学、勐罕镇中学、勐罕镇小学、普文镇中学、普文镇小学、景哈乡中学、景哈乡小学、勐旺乡中学、勐旺乡小学、中国竞彩网九年一贯制学校、景讷乡中学、景讷乡小学、基诺乡中心小学、景洪市民族幼儿园、景洪市第四中学、景洪市第五中学、景洪市第四小学、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景洪市世纪金源小学。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4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47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4446人。在职实有436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36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74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743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20辆。
景洪市教育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力资源股、基础教育股、计财股、招生考试办公室、教育工会、督导室、学校安全管理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基础建设股、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91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914.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91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914.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914.69万元(本级财力67975.7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723.7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15.2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91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16.88万元,占总支出的94.20%,项目支出3997.81万元,占总支出的5.8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0101行政运行”支出210.80万元,主要反映保障教育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484.81万元,主要反映保障教研室等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正常运转支出;“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1872.44万元,主要反映保障幼儿园等学前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支出;“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24484.70万元,主要反映保障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支出;“2050203初中教育”支出13375.34万元,主要反映保障初中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支出;“2050204高中教育”支出580.88万元,主要反映保障高中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支出;“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86.80万元,主要反映国有企业分离办学退休教师自治州津贴支出;“2050304职业高中教育”支出2524.32万元,主要反映保障职业高中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支出;“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支出267.10万元,主要反映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支出;“2050801教师进修”支出301.77万元,主要反映保障教师进修学校正常运转支出;“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支出1500万元,主要反映保障学校工程项目前期费、教师培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等支出;“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358万元,主要反映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资金支出和捐资助学款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2.13万元,主要反映保障社保、退休人员正常运转的支出;“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90.33万元,主要反映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的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4765.26万元,主要反映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916.8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1590.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07%,比2016年增长8048.3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国家、地方政策调整人员工资福利等,使人员经费增加;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805.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8%,比2016年减少484.5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由市级承担调整为中央和省级承担;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20.67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33.15%,比2016年增长2823.2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费增加,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增加了配款比例。
(2)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教育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97.81万元,比2016年增长894.3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学校收费成本补偿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资金888.47万元,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资金200万元,捐资助学款158万元,教育费附加支出1500万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83.59万元;国有企业分离办学退休教师自治州津贴和公用经费286.8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65.7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215.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