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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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4-06 11:42
景洪市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景洪市司法局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景洪市司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及各乡镇司法所到村委会、村小组开展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
2017年景洪市司法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各项职能职责工作中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11个乡镇司法所到各村委会、村小组开展各项工作等)。
附件:2017年景洪市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