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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7-10-27 10:56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常见病多发病医疗及护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住处管理。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工作,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建工作开展,加强内涵建设,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抓好新农合村民管理工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加快推进医保政策,全面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5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5,426,334.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119,363.81元,占总收入的94.34%;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291,086.16元,占 总收入的5.36%;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15,884.36元,占 总收入的0.29%。与上年对比增加1,849,217.6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新增设了中医门诊,业务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5,369,732.07元。其中:基本支出 5,305,224.87元,占总支出的98.80%; 项目支出64,507.20元,占总支出的 1.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02,501.33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人员调资增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增加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
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05,224.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9,735.4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
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507.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765.90,主要原因分析上年项目结转结余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0000,占项目支出的15.5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7507.20,占项目支出的73.65%,中医药专项支出7000,占项目支出的10.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8,871.0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7%。与上年对比增加1,870,126.76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4,6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76,420.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预防登革热防控材料支出,事业单位医疗保障费、中医药专项补助等费用;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367,7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00.00元,支出决算为 1,9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 待费支出决算为1,9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控制不必要的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本单位的支出。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51,900.00元持平,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减少0.00元,增长/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00.00元,增长/下降 0.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控制不必要的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本单位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1,9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9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 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 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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