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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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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0-27 15:53

第一部分  景洪市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卫生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餐饮具消毒、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控、执业注册、职称报名考试、投诉举报、精准扶贫等工作,并认真完成节前检查、指令性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卫生行政许可

 1、公共场所受理审核工作。景洪市卫生监督所严格抓好准入关,认真开展受理审核发证工作。一年来,共受理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458份,其中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2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456份。发放各类卫生许可证458份,其中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2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456份。在审核合格发放的456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中,分别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309份(住宿业149份、美发业59份、游艺室15份、商场4份、公共浴室7份、生活美容 43份、酒吧5份、游泳场所11份、娱乐场所 12份、影剧院1份、其它3份);公共场所校验114份(住宿业67份、美发业25份、游艺室2份、公共浴室4份、娱乐业1份、生活美容9份、其它6份);公共场所变更33份(住宿业22份、美发业5份、游艺室1份、生活美容4份、其它1份)。下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意见书311份。

 2、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工作。共受理医疗机构各类申请298份,其中医疗机构新设置34份、医疗机构校验189份、医疗机构延续7份、医疗机构变更30份、医疗机构注销14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新办 3份、母婴保健机构延续2份、母婴保健机构变更3份、放射诊疗新办6份、放射诊疗机构校验5份、放射诊疗机构变更5份。经过现场审核,准予医疗机构各类行政许可273份,其中医疗机构新办并进行执业登记26份、医疗机构校验185份、医疗机构延续6份、医疗机构变更23份、医疗机构注销11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新办3份、母婴保健机构延续2份、母婴保健机构变更3份、放射诊疗机构新办6份、放射诊疗机构校验4份、放射诊疗机构变更 4份。

3、执业医师、护士注册登记工作 。办理医师各类申请382份,其中医师新注册43份、医师变更229份、重新制证13份、医师资格信息更改5份、全科医师注册92份。办理护士各类申请329份,其中护士新注册112份、护士延续注册49份、护士变更168份。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个人证)58份。

 4、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完成情况。处理咨询答复3990件,其中电话咨询1905 件、现场咨询2085件。

医疗卫生监督

景洪市卫生监督所认真开展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一年来,景洪市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的持证情况、医疗机构内从事卫生技术服务的人员是否持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是否在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医疗废弃物是否按照规定处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传染病登记报告等工作。一年中,共检查医疗机构310户次(卫生院21户次、村卫生室12户次、民营医院20户次、门诊部17户次、诊所240户次)共派出卫生监督执法员 285人次,执法车辆 113台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8份,进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机构有120家。全年共立案处罚7起,这7起案件均已结案共处罚人民币36500元。

传染病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景洪市卫生监督所根据《2016年云南省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了医疗机构传染病监督检查工作,在此次检查工作中,共检查医疗机构91家(疾控1家、民营医院19家、卫生院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门诊17家、卫生室5家、诊所31家),出动车辆25辆次,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进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机构有82家。查处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案1起,处罚人民币7000元。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学校32所次(中学8所次、小学21所次、幼儿园11所次),出动车辆15台次,出动监督员40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份。

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以及《云南省2016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景洪市卫生监督所认真开展了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目前,中国竞彩网辖区有放射诊疗机构12家(其中民营医院8家,乡镇卫生院4家),放射工作人员18人。根据要求,重点对各级各类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情况、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放射工作人员及患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监督意见书5份。

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西双版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工作的通知》及《景洪市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科2016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对中国竞彩网辖区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共检查50家医疗机构(其中卫生院13家,民营医院19家,门诊部18家),出动车辆25台次,监督员68人次。针对检查存在问题,我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反馈,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3份,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认真对照,逐一整改。

医疗废弃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目前,中国竞彩网有120家医疗机构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合同进行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检查中未发现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行为。但也有少数医疗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对医疗废物未严格分类收集,对医疗废物处置登记不规范、不完整,个别诊所对医疗废物处置时间超过48小时未能及时处置,对使用后未污染的玻璃(或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进行毁形,在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测试行程中,医疗机构负责人尤其是个体诊所负责人对医疗废物管理知识了解不够,对相关医疗法律法规意识不强。个别诊所存在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意见书12份。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整改,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全程规范管理,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买卖事件的发生。查处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案1起,处罚人民币7000元。

 5、医疗广告监督工作。截至到2016年底,景洪市辖区共有7家(西双版纳同济医院、西双版纳九洲医院、西双版纳长征医院、景洪博爱医院、景洪现代妇科医院、景洪生殖健康专科门诊部、景洪嘎洒庆文医院)医疗机构在发布医疗广告,均已取得了州级医疗机构广告审查证明相关批复。但西双版纳长征医院和西双版纳九洲医院存在广告内容与广告审批内容不相符,主要是户外广告。针对检查存在问题,分别下达了意见书,要求该单位自动清查撤除不符广告。

 一年中,景洪市卫生监督所在做好以上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的同时,还认真开展以下专项检查工作:排查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专项整治工作、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专项行动工作、中医医疗服务人员资质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对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对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工作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对开展中医医疗服务人员资质工作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年来,景洪市卫生监督所认真开展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公示、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经营场所卫生检测、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安全套摆放、以及是否设立清洗消毒间、布草间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年中,共开展卫生监督检查379户次(其中宾馆住宿229家、美容美发68家、沐浴8家、娱乐场所KTV43家、游戏室4家、超市1家、游泳场馆26家)。共出动执法车辆97辆次,出动卫生监督员217人次。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公共场所138家(其中住宿场所62家、沐浴4家、美容美发42家、游戏室4家、超市1家、音乐厅8家、游泳场所检测17家),共检验1008项,其中有969项合格,39项不合格;游泳场所水质检测17家,检测项目全部合格8家、不合格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6份,其中游泳场所下发意见书8份。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立案查处公共场所14起,结案14起,交纳处罚金额共计:43000元整。

加强艾滋病、登革热、寨卡病毒等传染病监督检查。2016年,景洪市卫生监督所在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不断加强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还重点在景洪城区开展专题性登革热、寨卡病毒防控工作监督管理工作。并积极响应市政府的号召,及时参与到登革热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定期到网格化任务区进行打扫卫生,喷洒灭蚊药剂,入户开展登革热、寨卡病毒防控知识宣传,发放宣传单232份。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参照公务员26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卫生监督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收入合计1,934,878.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34,878.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 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 总收入的0.00%。新增单位无可比数。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支出合计1,929,065.25元。其中:基本支出 1,917,878.28元,占总支出的99.42%; 项目支出11,186.97元,占总支出的 0.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新增单位无可比数。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卫生监督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7,878.28元。新增单位无可比数。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7%;办公费、印 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3%。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卫生监督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86.97元。新增单位无可比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9,065.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新增单位无可比数。(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30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10,59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1,1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000元,支出决算为 23,209.57元,完成预算的66.3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6,821.57元,完成预算的84.11%;公务接 待费支出决算为6,388.00元,完成预算的 42.5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23,209.57元,增 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减少16,821.57元,增长/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6,388.00元,增长/下降 0.00%。新增单位无可比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6,821.57元,占72.48%;公务接待费支出 6,388.00元,占27.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21.5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821.5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监督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 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人(其 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卫生监督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475.10元,新增单位无可比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办公用品、下乡差旅费、电话网络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开支。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 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①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即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指从发现之日起算超过3个月的非传染性疾病。这些疾病主要由职业和环境因素,生活与行为方式等暴露引起,如肿瘤、心脏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患,精神疾病等等,一般无传染性。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