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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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0-27 11:16
第一部分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傣医事业发展的有关规定,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群众建立良好卫生习惯。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6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新医改相关要求,进一步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辖区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出尽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的要求,努力发展卫生事业,全力服务健康,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2016年继续深化医疗质量体系管理,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积极推进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使医院发挥最大效益。
3、进一步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型精神病患者管理等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定期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检查、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检查、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活动、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 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编制外聘用46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16年度收入合计11,834,158.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776,417.51元,占总收入的31.91%;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7,733,139.93元,占 总收入的65.35%;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324,601.00元,占 总收入的2.74%。与上年对比减少503586.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出1人,其他收入(边境一线项目资金)减少,事业收入因住院楼装修明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16年度支出合计11,970,446.60元。其中:基本支出 10,573,935.76元,占总支出的88.33%; 项目支出1,396,510.84元,占总支出的 11.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0789.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1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规定,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哈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73,935.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8240.42元,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调整,编制外人员增加形成人员经费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60%;办公费、印 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哈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6,510.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9029.81主要原因项目跨年项目支出连续。主要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基本药物改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5,013.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46%。与上年对比增加469885.68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上升浮动,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7,87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20,34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146,8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 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 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00元,增 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减少0.00元,增长/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00元,增长/下降 0.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救护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
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 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
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①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即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指从发现之日起算超过3个月的非传染性疾病。这些疾病主要由职业和环境因素,生活与行为方式等暴露引起,如肿瘤、心脏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患,精神疾病等等,一般无传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