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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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0-27 11:13
第一部分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傣医事业发展的有关规定,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群众建立良好卫生习惯。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进一步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完善社区卫生卫生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卫生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病人及时治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206,040.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6,040.65元,占总收入的100.00%;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 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 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747.6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升浮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206,270.65元。其中:基本支出 206,040.65元,占总支出的99.89%; 项目支出230.00元,占总支出的 0.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2787.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040.65元。与上年对比62759.3主要原因分人员工资增加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72%;办公费、印 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00元。与上年对比无明显增减变化。具体项用于登革热防治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270.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759.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0,50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2.住房保障(类)支出15,7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 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00元,增 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减少0.00元,增长/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00元,增长/下降 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
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 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
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①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即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指从发现之日起算超过3个月的非传染性疾病。这些疾病主要由职业和环境因素,生活与行为方式等暴露引起,如肿瘤、心脏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患,精神疾病等等,一般无传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