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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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2-22 16:08
第一部分 景洪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向中国竞彩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中国竞彩网委托向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中国竞彩网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中国竞彩网和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3、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市属国有企业、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
(5)市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景洪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4、受上级审计局委托参与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5、按照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景洪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和州、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中国竞彩网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审计信息系统。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景洪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景洪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政府投资、国债投资、外资利用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以及国有企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景洪市审计局继续抓住财政审计大格局,集中精力,开拓创新,夯实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逐步推进审计全覆盖,审计业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计划完成审计项目110项,截至12月30日,共完成审计项目150个,完成年初计划的136%。其中:专项资金审计13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3个、经济责任审计6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28个。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30818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599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4819万元),政府投资审计核减工程价款6571万元),出具审计报告156篇,提出审计建议424条,被采纳审计建议396条,审计后挽回损失156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景洪市内部审计指导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审计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景洪市审计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5,852,380.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366,256.45元,占总收入的91.69%;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 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486,124.00元,占 总收入的8.31%。与上年对比,2015年度收入4 785,816.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5,816.63元。增加了1,066,563.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0,439.82元,其他收入486,124.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新增1名事业人员、1名公务员和2016年完成审计项目比上年度完成审计项目增加44个。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审计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6,716,947.06元。其中:基本支出 3,369,591.49元,占总支出的50.17%; 项目支出3,347,355.57元,占总支出的 49.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2015年度支出合计4,958,757.31元。其中:基本支出2,051,947.62元,项目支出 2,906,809.69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758,189.75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643.87元,项目支出440,545.88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因2016年新增1名事业人员、1名公务员,项目支出因2016年完成审计项目比上年度完成审计项目增加44个。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69,591.49元。与上年对比,2015年度日常支出2,051,947.62元,增加了1,317,643.87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新增1名事业人员、1名公务员。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70%;办公费、印 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47,355.57元。与上年对比,2015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906 809.69元, 增加了440,545.88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项目数量增加44个。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审计业务922,633.79元,审计管理2,254,637.99元,信息化建设10,000.00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40,083.79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0元。
开展工作情况:2016年计划完成审计项目110项,截至12月30日,共完成审计项目150个,完成年初计划的136%。其中:专项资金审计13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3个、经济责任审计6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28个。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30818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599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4819万元),政府投资审计核减工程价款6571万元),出具审计报告156篇,提出审计建议424条,被采纳审计建议396条,审计后挽回损失15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审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9,416.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3%。与上年对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 785 816.63元,增加了1,523,599.40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新增1名事业人员、1名公务员和2016年项目比上年度审计项目增加44个。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87,51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592,792.85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898,086.42元、事业运行支出694,706.43元。)和项目支出2,994,721.78元(其中:审计业务570,000.00元、审计管理2,254,637.99元、信息化建设10,000.00元、其他审计实务支出140,083.7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8,46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0,31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154.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9,03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2,559.30元,事业单位医疗36,478.9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4,3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审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600.00元,支出决算为 57,318.66元,完成预算的71.1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36,817.66元,完成预算的90.68%;公务接 待费支出决算为20,501.00元,完成预算的51.25%。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081.34元,下降1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82.34元,下降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7,899.00元,下降 27.8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6,817.66元,占64.2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501.00元,占35.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17.6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817.6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费、车船税费、车辆的维修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0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5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 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5人(其 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委托的中介公司用、行政执法检查、接待丽江市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审计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268.01元,与上年对比,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208.9元,增加了136,059.11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新增1名事业人员、1名公务员和购置办公设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84,768.01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500.00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 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 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审计管理:指审计部门法制建设、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宣传、教育、职称考试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