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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洪市景讷乡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7-12-18 20:06


景洪市景讷乡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1、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办发﹝2011﹞17号)文件精神和《景洪市景讷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履行职能,景讷乡共设有党政群机关1个,直属事业单位7个。党群机关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全乡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经济、社会的持续、稳步发展;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民搞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编制全乡财政预算决算职责;贯彻落实《统计法》、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分别是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景洪市景讷乡财政所、景洪市景讷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景洪市景讷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景洪市景讷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景洪市景讷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景洪市景讷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景洪市景讷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65人,离退休实有33人,财政全供养98人,其他(吃补助)实有人数50人。实有车辆4辆。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景洪市景讷乡决算总收入17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2万元,占总收入的95%;其他收入78万元,占总收入的5%。

部门决算总支出1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万元,占总支出的58%;项目支出649万元,占总支出的42%。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景讷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6万元,比上年减少55万元,原因分析:人民政府新录用公务员2人,财政所新录用公务员1人,调出8人,退休2人,自然死亡1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8%。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景讷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经费支出649万元,比上年增加49万元,原因分析2014年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财政所建设、各种专项资金安排,致使项目支出都比上年增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7%。比上年减少266万元,原因分析部门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为响应国家规范及减少公务接待,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减少。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大、党委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抚恤费及生活补助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服务中心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城建所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752万元,主要用于农科站、兽医站、水务站、林业站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安监站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讷乡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景洪市景讷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用于保障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和财政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景讷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50批次,350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7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8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景洪市景讷乡财政所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