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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7-10-28 08:17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是1996年12月分设成立的部门,主要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安全质量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及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局枢纽规划和管理。

4、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5、组织制定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

6、承担全市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8、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9、指导交通治安工作;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0、负责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境河流、库区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11、负责公路、水路抢险保通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公路水路运输法律法规。

12、承办景洪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景洪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开拓,扎实工作,积极建设边境转移项目、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项目、景哈大桥、国道214线南过境公路,积极开展其他零星农村公路前期工作;出租车、公交车、摩托车等非法营运的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水运、海事工作的管理。对各项目的建设和开展我局积极争取资金、合理使用资金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2、景洪市地方海事处

3、景洪市路政大队

根据景政办发【2011】198号《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内设6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资产财务股、运输管理股、法规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规划建设养护股、总工室(交通战备办公室)。2015年景编办发【2015】43号文《中共景洪市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增加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新增两车监管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部门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图表: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4281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24.95万元,占总收入的82.75%;其他收入7387.01万元,占总收入的17.25%。2015年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决算总收入27020.45万元,2016年同比增长15791.51万元,增长58.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46.53万元,2016年同比增长16678.42万元,增长88.97%;其他收入8273.92万元,2016年同比下降886.91万元,降低10.72%。2016年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是:2016年拨入大量车购税资金,如勐旺公路4800.00万元,16年、17年非集特项目拨入17172.00万元;拨入新增债券资金9000.00万元,省级拨入非集特补助资金3000.00万元等。

收入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981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48万元,占总支出的1.41%;项目支出29390.78万元,占总支出的98.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5年度支出合计25049.00万元,2016年同比增加支出4763.26万元,增长19.02%,其中:2015年基本支出357.91万元,2016年同比增加63.57万元;增长17.76%;2015年项目支出24691.09万元,2016年同比增加支出4699.69万元,增长19.03%。

支出情况如下图:(单位: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1.48万元。2015年支出357.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57万元,主要原因是打击非法营运的人员增加导致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0%。

16年基本支出分布如下图:(单位: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90.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99.6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增加关坪大桥和勐旺公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在建的速底公路支出475.54万元,非集中连片项目3278.44万元,村村通项目1086万元,曼广夯公路307.05万元,边境转移项目5393.75万元,基诺山较少民族项目支出977.75万元,曼哇桥项目290.25万元,16、17年通村油路项目支出11823.45万元,拨农场13年国有农场通沥青水泥路项目3162万元等;勐旺公路2016年正做前期工作,现已开工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07.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13%。2015年支出14361.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46.53万元,增长45.59,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购税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较多列财政拨款,所以财政拨款较上年多所以支的也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公用 经费开支,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08%,用于单位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支出369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17.66%,用于农村道路建设;

13.交通运输支出1704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81.53%,用于单位日常公用开支管理及公路新建、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及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1%,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支出分配表:(单位: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9.06万元,完成预算的39.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预算的5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26.8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含其他资金支付的“三公”经费,决算数报表取数仅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部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54万元,下降21.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9万元,下降2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3万元,下降54.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制度实施、节约开支、不铺张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4万元,占64.46%;公务接待费支出3.22万元,占35.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84万元。2016年度,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超限巡查、海事安全检查、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3.公务接待费支出3.22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未发生外宾接待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和乡镇人员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无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费用。

国内接待费支出32,178.0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 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0人(其 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2万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为87.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不铺张浪费,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社会保障费均大幅度减少,路政打非人员工资为项目资金在项目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308,100.64元,预算数和实际数一致:货物支出194,760.00万元,为路政大队交通执法取证设备执法记录仪25个、对讲机27部,文件柜1个、打印机3台、手提电脑2台、台式机11台、空调1台、点钞机1台、一体机2台、扫描仪1台、考勤机1台、档案柜1个;工程支出102,390.64元,为修建新增办公室、综合楼消防工程、非法车辆停车场地施工40,000.00元。服务类采购10950.00元,为管道维修。采购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84,630.64元,非财政性资金23,470.00元。

2、我局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各个股室有规章制度,局里有总的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汇编成册,按制度严格要求自己。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 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无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0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