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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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10-2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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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景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景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有:
受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贯彻执行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负责调查处理涉嫌违反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公开案件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有关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动物防疫、种子、肥料、农药、农膜、植物检疫、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农村宅基地、农业种质资源等行政执法。
承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渔业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执行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布置的渔业执法工作任务。监督指导全市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培训。
负责上级交办的案件查处工作;参与其他行业违法案件查处中涉及农业农村领域事项的联合执法。负责加强同司法机关的会商沟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等工作,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综合执法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景洪市农业农村局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公开,故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2384796.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4796.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84796.53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84796.53元,增长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首次独立核算,且收入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故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2384796.53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102.53元,占总支出的97.16%;项目支出67694.00元,占总支出的2.8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84796.53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17102.53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67694.00元,增长1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首次独立核算,故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7102.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92353.93元,占基本支出的90.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4748.60元,占基本支出的9.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69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景洪市2024年农业执法项目经费6769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执法工作,为提升景洪市农业执法队伍的规范性配备了执法服装和执法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4796.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384796.53元,增长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01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完成年初预算的94.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419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80.96元、死亡抚恤424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退休1人,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单位遗属补助因不符合享受标准于10月停发,导致死亡抚恤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193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完成年初预算的91.8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6901.9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7585.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46.1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退休1人,故行政单位医疗、生育保险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81333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813337.3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晋升,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85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完成年初预算的95.07%。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16850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故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元,决算为2490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5%;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08.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908.6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90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908.6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0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908.6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首次独立核算,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出勤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748.60元,比上年增加224748.6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首次独立核算,故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景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52884.01元,其中,流动资产49.22元,固定资产44403.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8431.5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884.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403.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98.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908.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9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99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1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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