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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10-23 16:42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1000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行政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国土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

(三)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依法查处涉及国土资源的重大违法案件。

(四)组织实施农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地转用、征地及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

(五)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开展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及各类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六)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开办的矿山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国家和省地质矿产法律、法规授权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授权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八)  承办景洪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景洪市国土资源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3个下属事业单位。

(一)行政办公室

1、组织协调处理机局关日常工作;2、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接待和对外交流工作;3、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后勤管理和综治维稳工作,并对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5、负责国土资源系统重要会议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安排工作;6、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拟定从严治党、廉洁从政的计划和措施 ;7负责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全体职工进行党纪、政纪和反腐倡廉教育;8、监督检查党纪党规、政纪政规的遵守执行情况,查处违纪违规案件;9受理党员的控告、申诉和群众有关党风廉政方面的来信来访;10、参加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将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情况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11、充分发挥“教育、保护、监督、惩处”职能,为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保驾护航。

(二)行政审批股:

1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办结或上报;

2、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相关流程制度、优化和简化;

3   受理群众对本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

4、负责与本单位内设机构进行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

5、负责与本单位内设机构进行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进行驻政务中心,承担政务服务中心安排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三)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股

1、组织实施基本农田和耕地特殊保护,严格农地用途管制;

2、承办农地转用、征收及土地开发项目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

3、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动态平衡;

4、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等业务的管理;

5、组织实施土地分等定级、确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审核和报批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

(四)地籍和规划管理股

1组织实施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

2、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地籍变更动态监测和变更登记;

3、组织上报用地预审报件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修订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监督实施;

4、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和土地测绘管理工作。

(五)地质环境和矿产资源管理股

1、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状况调查

2、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环境进行全面监控管理;编制全市地质环境勘查规划,实施地质灾害和地热资源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对重大地质勘查争议、纠纷进行调处。

3、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储量管理,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矿业发展战略;

4、参与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参与对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报告审批,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进行督察指导;

5、负责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手续办理;6、依法征收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

(六)国土资源执法大队

1、宣传和贯彻执行土地、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3、组织开展对贯彻和执行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

4、受理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举报和控告。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涉及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案件。

5、对违反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个人和单位负责人,依法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负责违法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全市土地供需情况进行调查,制定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方案,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或是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土地分批次征用、收购中的协议洽谈、费用测算和支付补偿费。

4、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拆迁、平整等前期开发和利用管理。

5、在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组织指导下,具体实施过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发布土地供求信息、市场行情和指导价格。通过储备土地运作实施,确保政府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

6、受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委托,代理全市土地登记事务。

7、搞好综合统计和上报工作。

8、完成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八)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征地拆迁、移民搬迁安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依法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为建设建设项目提供资源和环境保障。

(九)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本级不动产日常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保管和备份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本级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登记咨询、收件、初审、权属调查、信息管理、档案查询等业务性工作,建立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不动产登记的作息查询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更加注重生态保护,耕保国策有效落实

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分市、镇(乡)、村逐级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92份。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按照国家、省、州的最新耕地保护政策,做到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相挂钩,在数量上保证了“占一补一”,在质量上保证了补充耕地质量达到或超过了占用耕地的质量,实现了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质量有所提高。2018年景洪市共组织上报农转建项目占耕项目5个,涉及占用耕地495.46亩,均已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

(二)更加注重保障发展,要素支撑坚定有力

1.重大项目应保尽保。一是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好项目用地申报组件工作通过土地流转、设施农用地、农用地征转用等方式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帮助项目用地单位解决用地报批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州局审查。二是全力做好全省2018年“四个一百”、“五网规划”、易地扶贫搬迁、特色小镇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已获省厅批复的“四个一百”重点项目91.04万亩,保障2宗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135.71亩,并已完成供应;已供应橄榄坝旅游小镇建设项目用地627.88亩,正在供应736.12亩。另省厅正在审批的农转项目201810批次565.13亩;已保障三宗“五网”建设项目用地9078.45亩。

2.土地供应规范有序。切实加强农地征转工作。景洪市2018年共组件城镇批次17个批次面积5474.07亩。已获得批复的有6个批次2409.27亩;已完成组件正在审查的有5个批次1154.52亩;正在组件的有3个批次638.14亩;因耕地占卜平衡暂时无法上报的有3个批次1227.14亩。组织上报单独选址项目6个,面积6890.3亩。景海高3751.22亩已上报省厅审查,另外5个单选项目,因多种因素还未上报省厅审查,相关工作已加紧推进中(景海高速、神秘谷大桥、黎明大桥、景宽公路等)。

3.土地市场健康平稳。一是顺利完成2018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共发行债券3亿元。做好2019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完成资金需求明细表上报及实施方案编制,方案已报省厅审核。二是积极做好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有序组织开展了3宗土地一级开发方案设计工作评审工作及国际风情园样板区项目一级开发方案的评审工作,现已将方案报送市政府审批。三是扎实开展土地收储工作,共收储土地14宗,面积75685.93平方米。四是稳妥推进土地出让和出让金收缴工作。共出让土地49宗,面积1934.55亩,计划收缴出让金160000万元,截止1128日实际缴入财政土地出让金138048.71万元。

4.征地拆迁卓有成效。严格执行征地制度,加大征地信息网上公开力度,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做好玉磨铁路西双版纳段建设项目景洪段、G8511昆磨高速公路小勐养至磨憨改扩建项目、澜沧江景哈大桥项目等40余个省州市重点督办的重点项目征地,累计征收(用)土地面积约4250亩,征收房屋及附属建筑总面积约17534平方米,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约6.3亿元。

(三)更加注重节约集约,土地利用效益提升

1.加强规划引领作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了景洪市2018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编制了《景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评估报告》。11月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经广泛收集梳理,全市今年拟建设项目49个,建设用地总需求5097亩(不含两区及农民产业用地)。严格用地预审申请,引导用地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一年来共配合各有关单位完成项目选址工作60次。完成18个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初审工作,预审面积6784.1685,其中:已批复项目13个,待批项目5个。

2.加快土地增减挂钩工作。为增加新增建设用地,妥善解决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编制了普文、勐龙、嘎洒、景哈等10个乡镇项目8个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的实施规划,总面积4084.0335亩。其中,拆旧区总面积4079.742亩,建新区面积670.2915亩,产生结余指标3409.451亩(其中结余耕地指标2086.6575亩),预计产生结余指标收益52166.438万元。同时,编制了嘎洒镇曼达村、允景洪街道曼外村委会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建新区总面积1261.893亩。

3.加强批而未供闲和置土地清理处置。一是批而未供清理工作。根据批而未供清理处置及专项攻坚行动方案要求,通过全面清理核查,全市1999年至20188月共获批64个批次35305.66亩,截止目前已供应完成26062.88亩,供地率73.82%%。未供应9242.78亩,未供地率26.18%。目前,小磨高速40.29亩、玉磨铁路5344.84亩、北片区项目55.77亩已完成供应。另外,高尔球场项目涉及批而未供土地1641.63亩,目前已收到州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正在组织划拨工作,预计123日可完成,届时供地率达78.47%,年度消化率达47.1%。供地率及年度消化率均达到上级要求。二是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截止20189月,景洪市动态监测网系统中认定的闲置土地411662.89亩,涉及13个项目单位。截止目前,已通过股权转让、项目开工、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处置了19785.34亩,处置率为47.23%,按时按质完成了年度处置率。另外,截止20189月,疑似闲置土地370亩,已100%进行了处置。

4.加大土地整治开发力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勐罕镇曼搭、勐龙镇曼栋2个项项目施工,预算投资3153.54万元,建设规模14624.55亩,新增耕地面积44.55亩。正在实施3个项目,预算投资2048.19万元,建设规模8379.30亩,新增耕地76.80亩。完成2个项目申报,预算投资1326.14万元,建设规模15304.65亩,新增耕地123.00亩。

完成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后资源调查工作,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经初核的全市可开发耕地占补平衡资源量为181051.19亩。

5.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积极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按照景洪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计划,通过排查清理,景洪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中达标保留和转型升级矿山共38个,其中达标保留矿山13个,改造升级矿山25个,淘汰关闭矿山27个。严格矿业权的审批管理工作,严把矿业权审核审批的关,探矿权、采矿权公示率达100%,完善省级发证矿业权审批工作,受理矿业权审批报件19件。做好矿产资源出让收益金收缴,加强做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工作,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共开展安全生产动态巡查20余次,出动人员69余人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32个,经整改完成31个,整改率为96.8%,下发采矿权到期停工通知书16份。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工作,经联合审查景洪市在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中符合条件新纳入规划探矿权3个,空白区块新拟设采矿4个,待三轮规划完成评审备案后组织出让。

(四)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法治能力稳步提升

1.持续加力土地执法监察。一是联合住建部门制定《景洪市开展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在全市范围内配置75名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并配置相应的执法装备, “两违一临”快速报告、及时制止工作机制得到全面强化。二是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落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制止的共同责任机制,多部门联合拆除违法用地18 10.11万平方米,鼓励自行整改及拆除4624.45 万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法用地28宗。二是落实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目标和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动态巡查54次,清查矿山65家,立案查处16家,收缴罚没款23.6万元。组织开展联合整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取缔非法采砂点5个,捣毁采砂机器5台,流沙河流域非法采砂乱象得到根本性制止。四是加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的“一清”工作,整改拆除违法用地4924.45万平方米,同时做好2018年增量控制和拆除整改工作,共拆除整改17宗,面积9.11万平方米。五是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致力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按照全市河长制工作安排和部署,扎实做好负责的6条河流整治工作。

2.有序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新设行政审批股,授权开展行政审批事项20项,108日入驻行政审批中心以来,共接件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79  项,受理179项,其中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审批 120 项。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37项,不动产权证遗失登记45,更正7宗。

3.做好政策法规服务。一是多渠道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于“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月”、  12.4法制宣传日、扶贫工作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袋、宣传单、宣传折页阅5.3万份,接待咨询群众2000多人次。二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包案制度,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共接办行政应诉案件6宗,已全部审理;受理来信来访54件,已答复50宗,正在办理4宗。此外,各种国土资源业务咨询也做到了及时、全面、确切答复。

(五)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民生改善

1.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一是加速数据整合工作。截至目前,除部分房改房和城中村外,景洪市存量数据大部分已完成基本数据整合入库工作。景洪市实际存量数据约10万宗,目前完成存量数据入库量91765宗,完成率达90%。存量数据汇交量为129980,完成率达95%,已完成省厅下达任务。二是加强测绘中介管理新增测绘调查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采取备案公示制度,备案的测绘单位由原来的5家增加到8家,对备案单位建立服务质量的通报制度。

2. 稳步推进两权登记工作。2018510日,景洪市集体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外业调查成果已通过州级初验,201896日已通过省级验收。待省、州逐级分解下达农村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后,全力抓落实。

3.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事项及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编制《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上报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待市政府批复,制定《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调查、测绘、成果编制工作招标的标底说明》,发布西双版纳州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拟于20181214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进行招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省级配套补助资金445.2万元已到位。

4. 切实加强地灾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演练工作。汛期前,对全市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明确中国竞彩网2018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04个,安排208个隐患点监测员,编制《景洪市2018年度地质防治方案》,召开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会18次,开展了综合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演练41次,巡查隐患点420次,发放两卡1329份。二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完成2016年普文镇称杆小学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和嘎洒镇南帕村委会南帕新寨泥石流地质灾害工程,完成20176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工程,目前正在开展结算工作。三是积极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基诺乡民族小学为2018年中国竞彩网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大型项目,申报嘎洒镇纳洒村委会纳洒十一组滑坡治理工程项目为2018年省州级补助项目。四是储备并向上级申请了2019年至2021年的省州级补助资金项目11个,其中2019年项目4个,估算投资500.1万元;2020年项目3个,估算投资558万元;2021年项目4个,估算投资553.2万元。

5.利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根据《景洪市易地扶贫搬迁整改方案》要求,景洪市“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为2个,分别为嘎洒镇坝勐村小组和景哈乡拉沙村小组,建档立卡45173人,随迁户72301人。已获批的《景洪市嘎洒镇、景哈哈尼族乡2个乡镇曼点等1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云国土资规〔2018193号)已保障全市2个易地搬迁用地共135.71亩。目前,两个村供地程序已完成,预计12月初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六)更加注重党建引领,管党治党全面从严

1.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召开2018年全系统工作部署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开展2次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党课,80余人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明确细化,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划分个人责任清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干部选拔任用、党组议事决策等制度;严格落实“听、谈、查”制度,针对岗位变动、提拔、行为举动异常和任命前的干部进行谈话。

2.强化党员队伍思想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会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69学时660人次。

3.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党内法规,开展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教育,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双报到双服务”。积极做好党员到社区报到,全局66名党员按照各自特长到社区认领志愿者服务项目服务群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1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机关;2、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城关管理所;3、勐罕镇国土资源管理所;4、中国竞彩网国土资源管理所;5、基诺乡国土资源管理所;6、勐养国土资源管理所;7、勐龙镇国土资源管理所;8、普文镇国土资源管理所;9、景哈乡国土资源管理所;10、景讷乡国土资源管理所;11、勐旺乡国土资源管理所,12、 嘎洒镇国土资源管理所;13、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14、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15、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3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人员结构如下图: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205,742,800.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2,923,946.47元,占总收入的52.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42,818,854.03元,占总收入的47.2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360,127,256.16元对比增加845,615,544.34,增长62.17%,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追加基金预算土地报批费项目款、土地一级开发工程项目资金及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土地测绘评估拍卖拥金等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增加、农村第三产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收入、景洪至勐海打洛高速公路项目和玉磨铁路项目征地补偿款、征地项目的开展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土地补偿费收入等增加。收入结构如下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046,657,752.54元。其中:基本支出35,526,881.08元,占总支出的1.74%;项目支出2,011,130,871.46元,占总支出的98.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233,400,261.63元对比增加813,257,490.91,增长65.9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工资调资及政府性基金土地报批费用支出增加、土地一级开发工工程项目资金及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支出、土地测绘评估拍卖拥金等土地开发资金支出增加、农村第三产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景洪至勐海打洛高速公路项目及玉磨铁路项目征地补偿款支出、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土地补偿费支出等增加。

支出对比如下图:                           

单位: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526,881.0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96,896.01,商品和服务支出14,416,933.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680.00,资本性支出15,000.00元,与上年40,468,904.19元对比减少4,942,023.11元下降12.2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57%

支出对比如下图:                           单位: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国土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1,130,871.46元。与上年1,192,931,357.44元对比增加818,199,514.02,增长68.59% 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有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劵资金支出、景洪至勐海打洛高速公路建设 、玉磨铁路等项目征地补偿款增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土在报批时的相关报批费用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劵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92,213,800.00元。2、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劵土地开发支出207,786,200.00元。3、土地相关项目批次报批费174,657,113.27元。4、用于土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支出138,044,876.00元,5、用于景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经费的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177,554.68元。6、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5,160,506.25,用于本年度土地各项工作的支出。7、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987,318.76元。用于本年度辖区内嘎洒镇曼景罕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支出4,238,818.76元,勐龙镇曼栋村土地整治项目支出1,748,500.00元。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000,000.00元,主要用于偿还西双版纳拓鑫矿业有限公司借款。9、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支出70,000.00元,用于土地卫片技法工作支出。10、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10,025,467.41元,用于普文镇称杆小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嘎洒镇南帕新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中国竞彩网盘江生产队等6个居民小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支出。11、事业运行支出1,480,000.00元,用于不动产数据整合费用。12、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000.00元,用于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支出。13、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1,000,000.00元,用于嘎兰农贸中心管理公司嘎兰社区居民北片区预留用地土地开发建设资金支出30,026,629.26元,嘎洒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曼占宰村第三产业预留用地农村基础设施配套费30,973,370.74元,。14、土地一级开发等土地开发支出264,211,538.69元,用于雅居乐项目增减挂钩指标支出156,250,000.00元,用于流沙河、佛兴公司等清算资金支出92,670,224.69元,用于退铁合金工贸有限公司土地款4,605,236.54元,用于退雄泰房地产公司民航路延长线项目本金和利息4,011,800.00元,用于退兆雄地产公司土地保证金2,000,000.00元,用于土地测绘评估拍卖拥金等支出4,674,277.46元。15、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41,550,114.80元,用于省交通厅土地补偿支出29,127,000.00元,州供销社地块土地补偿费9,453,000.00元,勐养国税分局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2,622,435.00元,勐旺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地块征地补偿款347,679.80元。

16、征地工作方面的征地拆迁和补偿款支出977,719,381.60元,用于北环路至勐海联络线项目支出4,509,866.00元;年产2000吨白酒生产线项目支出380,380.00元;野象谷服务区项目支出96,618.56元;天然气储备站项目支出35,514.36元;勐养橡胶木加工厂项目支出2,462,525.72元;版纳滨江俊园项目3,467,700.00元;年产200万方混泥土生产线建设项目3,346,200.00元;英华胶场项目支出1,967,500.00元;大渡岗雨林景观休闲项目支出1,286,088.24元;西部客运站项目支出2,000,000.00元;年产2000吨白酒生产线经费支出49400.00元;景打路项目支出153,535,754.09元;G8511昆磨高速公路项目支出34,155,764.00元;流沙河水质自动检测项目支出110,021.40元;玉磨铁路景洪段项目支出23,803,172.20元;景宽路3.7公里段支出865,846.22元;引水入城项目支出44,241,102.29元;景宽路城投项目6,008,736.64元;澜沧江国际风情园项目支出391,691,234.45元;景哈大桥项目支出23,800,182.31元;勐龙口岸建设项目支出5,041,300.00元;孙金巷改造建设项目支出13,915,593.52元;民航路流沙河项目支出19,224,557.24元;雅德秘侬项目支出4,393,227.86元;跨境动物疫病场项目25,606,396.95元;曼贯医养健康项目支出76,980,567.70元;中国竞彩网勐满加油站项目支出67,900.00元;220KV傣乡输变电站项目支出10,136,710.47元;热带雨林回归示范园项目支出4,737,350.00元;边境立体化防控项目支出228,813.00元;版纳滨江俊园项目支出6,496,721.80元;保健品园区项目支出7,429,905.00元;俊都温泉项目支出44,152,685.30元;神秘谷澜沧江大桥项目支出6,333,743.00元;江南污水处理厂项目支出13,048,510.20元;黎明大桥项目支出1,535,891.30元;220KV普文开关站项目支出1,000,000.00元;勐罕曼迈加油站项目支出353,250.00元;大渡岗供电所项目支出712,585.00元;景讷乡集镇路项目支出4,280,383.38元;G214嘎洒至嘎栋路项目支出31,617,611.40元;110KV药园勐养输变电项目支出2,612,072.00元。

支出对比如下图: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884,780.0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30%。与上年34,521,177.31元对比增加176,363,602.75元,增长510.88%,本年人员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景洪至勐海打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玉磨铁路景洪段项目征地补偿资金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8,35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6,557.4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8,874.8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2,925.8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76,720.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3,256.3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3,388.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19,956.3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119.0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0,02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流沙河水质自动检测站项目征地补偿 款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1,535,75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0%。主要用于景洪至打洛段高速公路及玉磨铁路景洪段项目征地补偿支出153,535,754.09元,用于偿还西双版纳拓鑫矿业有限公司借款的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0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5,157,30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主要用于玉磨铁路景洪段项目征地补偿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9,667,50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5,196,896.01,商品和服务支出14,416,933.66,用于办公费、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支出、地质灾害防治支出、地质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事业运行不动产数据整合费用、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680.00, 用于抚恤金和遗嘱生活补助,资本性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9,1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支出结构如下图:                            单位: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1,400.00元,支出决算为83,434.28元,完成预算的3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570.28元,完成预算的6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4.00元,完成预算的1.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抓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3,434.28元比2017151,837.97元减少68,403.69元,下降4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1,570.28元比上年119,339.97元减少81,570.28元,下降3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64.00元比上年32,498.00元减少30,634.00元,下降94.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因公车改革车辆进行处置,车辆减少,抓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70.28元,占97.77%;公务接待费支出1,864.00元,占2.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70.2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570.2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下属三个中心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工作,日常下乡开展相关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8年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及开展检查调研工作中发生的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支出对比如下图:                           

单位: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4,717.70元,与上年对比3,143,983.43元减少969,265.73,下降30.83%。主要原因分析: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等资金支出列入项目支出,而未列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174,717.70,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213,316.71元,印刷费700.00,水费7,720.00元,电费560.00元,电话报刊费11,036.23元、差旅费90,453.00元、维护费15,300.00元、租赁费2,500.00元、会议费12,458.00元、培训费1,160.00元、委托业务费973,630.70元、工会经费144,575.00元、公务接待费6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38.06元、其他交通费579,600.00元、精准扶贫款53,25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5,000.00元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景洪市国土资源局资产总额1,072,290,861.93元,其中,流动资产1,055,648,853.89元,固定资产16,642,008.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051,682,010.9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08,85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029,246.51元,固定资产减少2,420,395.51,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81.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17,757.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29,686.00元;公车改革车辆划拨3,账面原值757,5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02项,账面原值1,876,144.5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0,088.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72290861.93

1055648853.89

16642008.04

7959565.15

1362294

0

7320148.8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资产变动对比如下图:                           

单位: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6,61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2,21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40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6,6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购买不动产证书、证明等材料,项目实施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预算100,000.00元,实际支出996,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未完成400.00元是属订购证书时是按整件订购,430.00元不够订购一件证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7.00分。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该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根据《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财务管理办法》提高资金的使用率,有具体的财务制度对项目资金的保障落实和成本节约、效率提高,确保资金安全运转,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实现节支增效。项目单位需制定本单位详实的财务管理制度,按需支出、申报资金;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据实予以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实现节支增效。

该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执行,严格执行国家、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资金管理、内控机制,无违规违纪现象。资金下达使用过程中有完善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社会的监督。   

该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1.项目制定了订购方案、严格内控机制和绩效评价办法,坚持优先保障的原则,结合工作任务需要,合理安排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合理、合规使用。2.实施绩效管理,强化项目预算执行管理,控制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把原有的证书、证明先充分用完后再订新证书及证明,按中国竞彩网办理不动产证书及证明的需求订购,认真进行计划,保管好每一本不动产证书及证明。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1111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表20191023035745956201912111154595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