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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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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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文艺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社会提供精神产品,满足人民对文化生活的多种需求。
(2)创造时代精神与地方特色相结合的先进文化,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广大观众服务,使人民群众能更加充分地享受“先进文化”的成果。
(3)立足于本土民族文化艺术之根,把握时代脉搏的交点,弘扬时代主旋律,弘扬和培育本地区的民族精神和先进文化。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4)以继承、繁荣、发展当地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为宗旨,努力打造当地民族文化品牌,把绚丽多彩的民族歌舞艺术奉献给各族人民,为大力弘扬、宣传民族优秀文化,做出积极的贡献。
(5)每年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节庆系列活动、送戏下乡慰问演出及重大活动和节日庆典的演出。
(6)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开办艺术培训班,辅导群众文艺团体,丰富、活跃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7)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完成各类文艺演出活动总场次91场,观众人数450,573人次,其中完成线上演出5场次,线上观众人数321,803人次 ;线下演出86场,线下观众人数128,770人次。
本年共开展节目创作5个。其中,法治主题作品创作2个:快板说唱《说说执行那些事》已立上舞台;音诗画《我是人民的法官》已完成创作。清廉主题作品创作3个:小品《廉洁在我心》、快板说唱《清风颂清廉》、布朗弹唱《清风吹进布朗山》,均已立上舞台。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舞蹈组、声乐组、艺术组、辅导组、道具组、服装组。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1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4,323,465.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3,465.9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85,943.17元,下降15.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5,943.17元,下降15.3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泼水节活动项目支出减少。文化人才项目较上年支出减少,中央补助地方文化项目支出减少。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本年新增文艺演出项目,廉洁文化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4,323,465.99元。其中:基本支出3,941,293.99元,占总支出的91.16%;项目支出382,172.00元,占总支出的8.8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5,943.17元,下降15.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84,179.17元,下降18.32%;项目支出增加98,236.00元,增长34.6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泼水节活动项目支出减少。文化人才项目较上年支出减少,中央补助地方文化项目支出减少。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本年新增文艺演出项目,廉洁文化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41,293.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65,863.11元,占基本支出的95.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430.88元,占基本支出的4.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2,17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展开工作情况:云南省文化人才专项经费96,172.00元,用于下乡开展文化人才培训的费用支出;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63,500.00元,用于下乡演出灯光音响租借费、租车费、节目单等费用支出;景洪市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元,用于廉洁文化歌曲节目创作费用;文艺演出专项资金212,500.00元,用于日常下乡演出活动的道具费、租车费等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3,465.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85,943.1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泼水节活动项目支出减少。文化人才项目较上年支出减少,中央补助地方文化项目支出减少。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本年新增文艺演出项目,廉洁文化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73,51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3%。主要用于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职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及演出活动项目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8,43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及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3,26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8,2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66.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66.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资产总额58,275.11元,其中,流动资产10,456.12元,固定资产47,817.9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088.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797.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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