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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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4 15:27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1000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
二、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景洪市城市管理的措施、标准和发展政策。
2.负责拟订景洪市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对全市城市管理进行指导、业务培训、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的相关工作。
4.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景洪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7.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变。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落实党的建设。根据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景洪市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回头看”文件精神》《清廉云南“十大行动”》工作,制定了《景洪市城市管理局“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工作方案》《“办证难”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主题教育、作风革命、“清廉云南”等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召开了2次工作部署会议、2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专题党课2次,1次“说责”“明责”专题研讨会议,对照检查材料150人次。
2.持续加强法治建设。继续稳固扫黑除恶、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2023年共开展普法活动6次,局机关召开民法典专题学习会议1次,并联合市级多家部门深入大勐龙贺管村委会开展为期5天的法制宣传;持续做好信用修复工作,2023年共修复167条信用记录;扎实开展信访件办理及行政案件情况,2023年共办理信访55件。信访事项受理率、办理率、回复率达到100.00%、化解率达到98.00%,群众满意率达到90.00%以上。
3.志愿服务常态长效。结合创文、创卫复检工作,以及景洪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下发、自选及特色3种志愿活动形式,累计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100余次,出动人员758人次。参加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13次,任务信息补录47次。
4.乡村振兴统筹推进。持续推进扶贫项目运行,选优配强乡村振兴工作队,与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实现同步轮换,无缝对接, 2023年与村“两委”座谈交流6次,参加定点帮扶工作推进会暨联席会议1次;消费帮扶2次;慰问驻村队员2次,提供路灯灯杆115盏;收到感谢信1封。
5.绿色生态“美”起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意识,积极参与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绿美城市(社区)建设,共建设24个点位。成功申报省级“绿美城市”,5 个小区(单位)成功命名省级绿美社区。累计参与省、州、市级绿美相关工作调度调研30次。
6.基础设施“强”起来。加快环卫设施建设,环卫基础配套设施升级,已建成建筑垃圾场1座、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两座,有效改善了大件、园林两大类垃圾难处理、难回收、难利用的“三难问题”,提升了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市场化以来,共增设了环卫设施深度保洁车、垃圾清运车,新能源电动保洁车、垃圾收集车等60多辆设备,有效提高了机械清扫和垃圾转运能力。
7.执法体制“活”起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进,街道办事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3年3月将云南省赋权城市管理领域的事项22项、委托涉及的权责事项46项给五个街道办事处,并与街道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根据街道析置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今年我局事业单位人员转隶划转至5个街道43人,市容管理服务人员及相关资产划转至五个街道共计151人。同时并对受委托单位在其辖区内,以市城市管理局的名义履行赋权和委托事项中的监督管理职责开展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今年到乡镇、街道法律法规指导8次,对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培训1次,参加司法局以案释法案件讲解拍摄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审批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独立核算)
2.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2.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1人(离休0人,退休20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63,054,552.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786,818.22元,占总收入的99.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7,734.50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819,722.60元,下降18.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824,802.28元,下降15.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994,920.32元,下降96.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项目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两区下划,两区执法项目经费减少,相应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64,201,381.70元。其中:基本支出18,337,784.83元,占总支出的11.17%;项目支出145,863,596.87元,占总支出的88.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5,924,600.40元,下降41.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524,827.19元,下降38.59%;项目支出减少104,399,773.21元,下降41.7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减少,在职人员减少5人,基本支出减少,相应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37,784.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05,526.44元,占基本支出的93.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2,258.39元,占基本支出的6.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863,596.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079,431.21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用于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1.公共卫生支出999,870.00元,用于防疫物资购置支出。
2.污染防治支出8,358,400.00元,用于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158,400.00元、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应急回收处置补助经费4,200,000.00元。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6,895,247.86元,用于城管数字平台服务项目经费1,000,000.00元、城市管理运行补助项目专项资金21,750.00元、城市行政综合执法项目补助资金987,840.70元、度假区执法中队行政运行项目专项经费954,170.01元、工业园区城管执法中队项目工作经费44,000.00元、海诚告庄中队执法项目经费197,691.10元、市容管理服务项目专项经费7,992,000.00元、市容管理服务项目专项经费5,413,200.00元、城管数字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16,836.05元、另专项经费67,760.00元为涉密项目,不予详细公开。
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519,381.48元,用于城乡公共设施电费支出项目经费4,511,381.48元、嘎洒片区环卫作业、绿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资金2,008,000.00元。
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93,017,400.00元,用于绿美建设专项经费5,000,000.00元、春节慰问活动经费17,400.00元、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绿美城市建设前期费项目资金7,000,000.00元、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资金80,000,000.00元。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0,000.00元,用于城市建设管理补助资金5,000,000.00元、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环卫设施项目资金10,000,000.00元。
7.其他支出5,073,297.53元,其中个人所得税退手续费用于办公经费1,866.32元、另专项资金5,071,431.21元为涉密项目,不予详细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786,818.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3,070,727.48元,下降22.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项目减少,相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8,28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098,288.66元,项目支出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31,45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以及用于防疫物资购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31,581.50元,项目支出999,87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358,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置补助经费;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8,358,4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7,290,85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经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保障完成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运行、城市管理维护经费、生活垃圾处理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271,519.67元,项目支出115,019,332.18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6,3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购房补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36,395.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5,071,431.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此项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235.00元,决算为29,843.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731.00元,决算为24,363.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64%,完成年初预算的2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4.00元,决算为5,4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36%,完成年初预算的22.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235.00元,支出决算为29,843.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731.00元,决算为24363.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4.00元,决算为5,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是推进公务支出精打细算,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二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753.53元,下降1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373.53元,下降2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20.00元,增长194.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相应政府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厉行节约,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相应“三公”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交流学习、指导绿美云南工作等来访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7,500.22元,比上年减少102,104.76元,下降15.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减少5人,其中调出4人,退休1人,相应减少其他交通费、办公费等公用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城市管理局资产总额180,852,514.82元,其中,流动资产2,500,256.14元,固定资产5,1488,50.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3,668,568.79元,无形资产1,692.95元,其他资产9,533,146.0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46,671.9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72,026.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1辆,账面原值1,447,810.08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1,447,810.0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8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49,263.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29,563.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49,263.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49,263.0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24120307380.xlsx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