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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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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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心卫生院,是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商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婚前医学检查、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糖尿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结核病防治、组织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疾控项目工作(艾滋病、梅毒、乙肝“三病”防治工作、鼠害联防工作、爱国卫生暨登革热防控工作、麻风病防治工作、疟疾项目工作、红十字会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优生促进工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避孕药具管理服务工作、推套防艾工作、地贫检查)、村卫生室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院内防控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抓好卫生院服务态度建设,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增强职工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医院服务能力。
2.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持续做好优质护理及每月至少一次护理业务培训工作,从而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3.加快勐龙中心卫生院分院建设,备齐相关医疗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争取早日开展分院工作。
4.做好卫生院的专科建设:
(1)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申报中医馆“服务内涵”提升项目资金,结合《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标准》,建设标准化中医馆,全面打造中医馆特色科室。不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服务项目,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专业人才素养,以更高、更好、更具特色的医疗水平及就医环境服务辖区居民。
(2)规范开展心脑血管救治站、慢性病管理中心及康复中心工作,加强对心脑血管救治站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的救治能力,全方位、全周期地保障勐龙镇居民的健康。不断加强勐龙镇重点疾病管理和慢性病管理,规范我院慢性病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健康水平;努力做好辖区居民的“健康小卫士”及“健康守门人”;持续开展康复中心工作,积极选派康复管理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积极宣传康复中心开展项目,提高康复中心在全镇的影响力,更好地为辖区有需求群众提供康复服务。
(3)加大口腔科宣传力度,提高口腔科在全镇的知名度,不断提高我院口腔科业务。
(4)进一步完善辖区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员配备工作,不断加大村卫生室及村医规范化管理培训,配齐村卫生室村医工作人员,加强卫生室督导,不断提升卫生室服务能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门诊、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中傣医科、功能科、化验室、B超室、皮肤科、全科医学科、药剂科、急诊科、公共卫生科、行政办公室、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防治工作站、康复中心、保卫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1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的原因是超编车辆为救护车,救护车为特种用车,未核定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32,986,410.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62,960.64元,占总收入的38.0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0,423,450.3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1.9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62,424.84元,增长10.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59,144.90元,下降7.78%;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4,221,569.74元,增长26.06%;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退休2人、工资性收入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医疗业务量增加,相应的人员及医疗成本增加,导致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32,475,737.62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9,741.14元,占总支出的32.79%;项目支出21,825,996.48元,占总支出的67.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90,916.61元,增长4.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209,554.04元,下降61.77%;项目支出增加18,500,470.65元,增长556.32%;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量增加,相应的人员及医疗成本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49,741.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20,932.08元,占基本支出的96.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8,809.06元,占基本支出的3.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25,996.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乡镇卫生院19,949,925.18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救护车维护、定额补助、村医州级生活补助、专用材料费支出。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75,047.3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劳务费支出。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098,232.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季度考核经费、生活补助、公卫下乡差旅费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专用材料费支出。
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6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差旅费支出。
5.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92.00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计划生育服务劳务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62,768.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68%。与上年相比减少1,059,336.90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退休2人、工资性收入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0,89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16,67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9%。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支出,其中:乡镇卫生院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5,1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05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29.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26.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05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29.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26.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政策,厉行节约,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4,432,248.76元,其中,流动资产10,547,564.55元,固定资产13,639,026.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45,657.7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5,416.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3,752.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0501111
景洪市勐龙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4110803575454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