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勐龙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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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3 20:28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6003801000
景洪市勐龙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学前教育相关的社会服务,确保学前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我园以“爱心育人,启智成长,快乐相伴,和谐发展”为理念;以“人为本是核心,安全稳定是基石。为孩子的一生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为宗旨,坚持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常规管理。在全园营造团结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幼儿园的改革和发展。合理规范地使用各种经费,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购置、增加必要的教学设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使幼儿园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1)负责对外联络和协调。接待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检查,接待外单位来访,会务的安排。
(2)负责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与修订。总结汇报、请示、通知的起草,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日汇总幼儿园情况。
(3)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4)负责全园性会议和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做好记录。
(5)根据教育要求、校园文化的创建,做好幼儿园的对外宣传和公共环境的布置宣传工作。
(6)负责园内行政管理、教育教学所需的各类文印工作。
(7)按档案资料收集的要求,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做好教职工的考核、考评、聘任、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合同签订,负责并保证有效的人事档案系统。
(9)负责园的信息网络管理,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信息网络技能、运用的培训,保证网站信息有质有量的进行互通,发挥好对外宣传窗口的辐射作用。同做好现代信息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10)完成园长交代的其它工作。做好幼儿园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幼儿园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做好幼儿园工会、团委等群众团体工作。全面做好幼儿园信息宣传、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
2.总务处。
(1)定期对全园所有室内外玩具、器具、电器、用具、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全体教职工、幼儿学习、生活、活动的绝对安全,做好各种维修记录。
(2)按计划或临时需要及时采购所需物品,保证使用,采购的物品要保质保量,不得采购质量低劣的物品。订好幼儿用书,做好日常报刊杂志的征订、分发工作。
(3)购买食物要索证,指导采购,不买不适合孩子吃的食物及腐烂变质食品,在运输中要妥善保管,防止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食堂供应。不购买非正式厂家生产的食品,严禁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4)购买物品当场验收准数交库,发票需要有关人员核实验收,及时报销结算,做到手续清楚,所购物品应有正式发票,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使用白条。
(5)了解市场情况,不怕麻烦、保质保量、价格合理;廉洁自律,不弄虚作假,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6)提前做好校舍、教室、课桌椅的维修、添置工作,做好校园的财产登记、造册工作。
(7)组织校园治安,落实措施,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幼儿园环境障碍物,确保幼儿园财产不受损失。
(8)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积极主动维修,如果外出采购应告知去向。
(9)配合园领导做好安全、巡查、后勤等各项工作。
(10)指导保管做好园内固定资产的造册及报废工作。
3.保教处。
(1)协助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处理保教处日常教学事务工作。
(2)做好园所的招生工作,负责园所招生宣传、录入等各项工作。
(3)做好幼儿学籍管理,按规定办理有关幼儿进出手续,做好在籍学生的各项统计工作。
(4)严格按照科学性、合理性原则,负责安排全园教师任课表,并担任临时的调课、安排代课工作,负责安排外出听课和园内公开课、观摩教学和接待外校人员听课任务。
(5)负责资料的管理工作,按时提供教学工作所需的资料。承担教学资料的交流,收集、寄发、保存等工作。
(6)承担临时性的教学资料的抄写、印发等急需的工作任务。承担各项临时性的保教工作。
4.财务室。
(1)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稽核制度,坚持“账钱分开”、“账物分开”的原则。
(3)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会计证,做到持证上岗。
(4)会计工作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
(5)会计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6)会计人员在处理账务时,应当及时、准确,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可靠。
(7)出纳负责支票签发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按规定设立支票领用登记簿。
(8)根据规定和协议,作好应收款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收款情况。
(9)出纳要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做好出纳工作。
(10)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勐龙镇中心幼儿园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勐龙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1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收入,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勐龙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收入合计5282071.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82071.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84121.24元,增长17.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4121.24元,增长17.4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艰苦边远津贴调资增加,编外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以及养老保险基数上调,正常晋升和职务变动基本支出增加,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勐龙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支出合计5282071.06元。其中:基本支出5046695.52元,占总支出的95.54%;项目支出235375.54元,占总支出的4.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84121.24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艰苦边远津贴调资增加,编外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以及养老保险基数上调,正常晋升和职务变动基本支出增加,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勐龙镇中心幼儿园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46695.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5436.06元,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1259.46元,占基本支出的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勐龙镇中心幼儿园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375.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财教〔2023〕175号2023年公办幼儿园补助经费89353.54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开展日常教学办公费用;
2.景财教〔2023〕13号学前教育幼儿补助专项资金2737.80元,主要用于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景财教〔2023〕141号2023年第二批学生资助(学前幼儿资助)中央、省、州级资金51959.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4.景财教〔2023〕190号2023年第2批学生资助(学前幼儿资助)中央、省、州级资金46705.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5.景财教〔2023〕13号*2022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央、省级、州级)专项资金1462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6.景财社〔2023〕 266号2023年景洪市登革热防控专项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幼儿园安装登革热防控设备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勐龙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2071.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84121.24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艰苦边远津贴调资增加;编外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以及养老保险基数上调,正常晋升和职务变动基本支出增加,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418166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7%。主要用于普通教育支出4181661.32元。其中,学前教育4181661.32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852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47605.44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399.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2206.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813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98132.3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91672.7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1272.4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37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313752.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1375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勐龙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为0.00元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减少,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2023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为0.00元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减少,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2023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勐龙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勐龙镇中心幼儿园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勐龙镇中心幼儿园资产总额261697.53元,其中,流动资产160457.57元,固定资产101239.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906.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007.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6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65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6003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