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0-23 17:55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1601000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西双版纳传染病院),属于公益Ⅱ类事业单位,是西双版纳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全州一市二县精神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是全州肇事肇祸精神患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以及精神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承担西双版纳州精神病司法鉴定、精神病残疾鉴定、精神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州市卫生健康工作部署,加强党组织、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完善医院综合绩效分配机制,保障医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主要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压实党建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思想政治基础。
2023年,医院党总支在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医院党组织生机活力。
压实党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党委2023年党建工作部署。一是制定院党总支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二是院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一手抓医院中心工作,一手抓党建工作,守责、担责、尽责,做到党建工作与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扎实做好群团工作。推动医院党总支加强对工青妇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通过开展退休职工春节慰问、“三八”国际妇女节庆祝活动,“世界读书日”活动以及主题团日诗朗诵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凝聚奋进新征程的智慧和力量。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通过召开2023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要求职工在思想上、认识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正确筑牢思想基础,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以党风引导医德医风,积极引导全院职工见贤思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持续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培训,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将医德医风作为医院评先评优重要指标,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满足感和获得感。
2.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医疗质量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永恒主题,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医院首要任务。持续开展医疗质量管理督导检查,修订和完善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体系和管理办法,严格把控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情况。
加强处方管理。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我院处方点评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处方的合法性、用药的合理性开展点评,不断提高医院处方书写合格率、用药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强化药品合理使用,控制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对门诊使用抗菌药物进行全处方点评,对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统计,对各病区抗菌药物使用率及使用强度进行公示,对超出规定值的科室进行提醒。
优化医院药品目录。依据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和医院疾病治疗特点,及时优化本机构用药目录。原则上引进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品种,医保目录内药品,国家集采药品以及国家谈判药品,形成以国家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
强化临床护理质量,改善优化护理服务,规范实施各类临床护理技术操作,保障护理质量安全,控制护理专业医疗质量指标,每月开展护理质控分析,推进优质护理单元创建。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选派护理骨干参加院内外培训,提升业务技术和专业能力。
加强感染控制管理,定期开展医院感染综合性监测,手卫生监测,多重耐药菌感染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加强抗菌药物监测,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
新技术新项目。新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为:A群轮状病毒、腺病毒、诺如病毒抗原检测;多导睡眠监测;穴位贴敷治疗;戊型肝炎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血药浓度氯丙嗪、血药浓度阿立哌唑、血药浓度卡马西平;ApoA-Ⅰ、ApoB、脂蛋白(a)检测。
药事管理。严格落实处方调剂制度及流程,将“四查十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月度考核指标,处方发放中及时干预不规范处方,定期督查病区药品管理情况。严格落实麻醉、一类精神药品五专和“三级”基数管理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三专”制度,确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安全。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目录中适合我院使用的品种共计101个品规,我院接受任务量品种,62个品规,已完成任务59个,无任务量使用36个品规,任务完成率83.87%。
3.加强医院运营管理,推进医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效益。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对医学影像诊断AI辅助系统的升级,使AI辅助系统在肺结节诊断筛查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应用。升级优化医院信息系统,提高业务服务效率,增添便民服务功能,例如:开通医保“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功能以及特慢病门诊自助结算通道,生活费管理系统;完成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智慧医保全量接口改造,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医保刷脸)应用,开通健康证办理便民通道,心电图诊断系统的接口开发应用等便民惠民措施,增强群众就医体验感。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进一步规范非在编人员的管理,保障非在编人员权益,明确非在编人员职责,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提高医院在医疗、科研、教学的水平,确保医、药、护、技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能的目的,不断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后勤运维管理。定期开展院内消防设施、供水供电、信息网络安全、应急疏散通道、大型医疗设备及消防控制室、电梯、物资仓库、中心供氧、食堂等区域等安全生产检查,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和考核评价。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9个内设机构,包括:精神科门诊部、传染科门诊、结核门诊、发热门诊、中傣医门诊、精神科急诊室、精神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妇女儿童精神科、老年精神科、传染科、药剂科、医学检验科、放射医学影像科、超声医学影像科、党总支办、团总支办、行风办、审计科、工会办、行政办、人事科、财务科、等级办、质控办、宣传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医保科、病案科、信息科、采购办、公共卫生科、感染控制办公室、精神卫生项目办、综合后勤管理部(含总务、保卫、基建)、医学装备科、司法鉴定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2人(离休0人,退休292人)。
年末其他人员1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95,566,724.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92,890.18元,占总收入的44.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2,530,697.4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4.9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137.01元,占总收入的0.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322,996.19元,增长53.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235,300.66元,增长191.3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5,061,123.40元,增长10.66%;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26,572.13元,增长160.4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共卫生服务财政拨款收入、医疗收入、利息收入均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97,000,249.95元。其中:基本支出64,069,921.88元,占总支出的66.05%;项目支出32,930,328.07元,占总支出的33.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163,068.22元,增长49.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83,662.02元,增长13.83%;项目支出增加24,379,406.20元,增长285.11%;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共卫生服务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069,921.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173,764.90元,占基本支出的76.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96,156.98元,占基本支出的23.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930,328.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3,0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立医院专项支出1,047,059.54元,主要用于购置专用材料,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支出;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5,4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专用材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工作差旅费支出;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287,593.43元,主要用于结核病防治、全州严重精神障碍筛查及管理治疗工作支出;
4.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支出7,389,275.1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相关支出;
5.其他专项支出23,151,0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能力建设、精神病患者服药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41,890.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17%。与上年相比增加28,084,300.66元,增长190.30%,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投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7,711.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及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334,17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设备维修和维保服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23,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9%。主要用于医疗卫生能力建设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资产总额132,490,763.47元,其中,流动资产24,637,231.92元,固定资产68,980,905.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4,812,849.29元,无形资产4,059,776.3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496,846.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43,057.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18.90平方米,账面原值842,255.0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790,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2,18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18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7,38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4,20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