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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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3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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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群团改革的部署要求,以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深化全市共青团改革,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和与大局脱节、与青年脱离的突出问题。
2.负责领导全市共青团、青联和少先队工作。
3.组织制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负责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
4.负责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全市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5.协助市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安定团结。
6.负责组织和带领青年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服务,参与制定、落实景洪市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性、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8.参与制定景洪市少数民族青年统战工作政策,团结教育少数民族青年统战对象,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9.指导下级团组织的团建及各项共青团业务工作,协管下级团干部。
10.承担少先队景洪市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少工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本情况
团市委共有下级团组织1,115个,其中:社会领域团组织880个,学校领域团组织235个。2023年新发展团员934人,截至目前全市团员人数12,200人;青年之家20个,“童心港湾”2个,“青联希望小屋”2个,校外实践基地21个。
2.工作开展情况
(1)紧扣主题主线、把准目标要求,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落地见效。一是支部党员“真学”强实效。制定团市委党支部主题教育工作计划,坚持学原文、悟原理,组织支部党员学习3本必读书目和2本选读书目,累计开展党员大会4次、主题党日4次,认真开展理论学习、“我为发展献一策”、“我为群众办好事”“问题检视整改”等。开展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围绕主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次。涉及的市级主题教育民生项目清单已完成。二是团员青年“普学”强信仰。将党建带团建机制贯穿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全过程,做到与全市主题教育安排步调一致。及时制定《景洪共青团面向全市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聚焦“五类学习群体”、“五个学习载体”、“四个学习专题”和“十个投身”工作要求,统筹抓好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紧盯“4+1”目标任务,坚持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依托“三会两制一课”和“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开展学习,目前996个团支部均已完成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四个专题的学习,团支部覆盖率达100.00%。依托青年之家、团属活动阵地广泛开展“坚定信仰追求”青年读书活动,用好“雨林青音”青年宣讲团,结合“万名团干上讲台”、“一专一站两联”等机制深入团员和青年开展基层宣讲,全市各级团组织共开展宣讲20余场,覆盖超1,000人次。
(2)明晰根本任务、彰显政治本色,全面构建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体系。一是把稳政治方向,筑牢思想建设“防洪堤”。以“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线,聚焦团十九大,在全市各级团、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团十九大重要讲话精神系列活动600余场。二是聚焦主责主业,点亮思想引领“启明灯”。在“3·5”学雷锋纪念日、清明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重点节点,开展志愿服务、祭英烈、走边关、建队日等活动230余场,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坚持选树一批“景洪青年榜样”优秀典型,通报表扬2022年度景洪市“两红两优”30个,1名团干部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市一小四(6)中队荣获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全国红领巾中队。全面开展分批入队和“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169名少先队员经推优入团程序入团,4名同学获评省级“红领巾奖章”个人四星章,1名推报全国“红领巾奖章”五星章。三是强化思想锻造,发挥学习教育“心力量”。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平均参学率达95.00%。常态化开展“红领巾爱学习”,做到全市949个中队全覆盖。充分利用“雨林青音”讲师团、红领巾巡讲团、红领巾讲解员三支“青力量”队伍,开展宣讲150余场。创新开展“‘象’我学习栏目之红领巾微课堂”4期,开展“辉煌七十载·阅享新时代”世界读书日系列主题活动5期。举办“青马工程”培训班1期,组织40名青年团员赴昆明实地参观学习,持续提升青年理论学习质效。四是履行政治职责,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1至11月官方微信发文287篇,视频号推送优质视频22条,多篇原创文章被学习强国、云团头条转发刊登,景洪市共青团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五是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的建设“总基调”。强化团市委领导班子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折不扣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强“三性”去“四化”。
(3)加强统筹规划、突出景洪特色,全面汇聚青少年服务大局青春活力。一是集青春才智,助力发展出实招。成功举办“姚基金·希望小学篮球季”景洪站联赛、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举办了景洪市2023年“一业一星”青年电商人才培训班1期,景洪市青年先锋培育班(植保无人机驾驶)1期,覆盖100余人;联合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稳步运营景洪乡村振兴群团助农致富站,截至11月末,营业额累计达416万余元。积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为青年提供创新创业支持,完成创业担保(贷免扶补)贷款发放18人,金额252万元。二是展青春风采,志愿服务众参与。有效做好景洪市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以“学雷锋”系列活动为依托,利用好“一部手机做志愿”、“巡河宝”等系统平台组织开展创文创卫、“河小青”、敬老、文旅等志愿服务行动,并持续做好团中央“永远跟党走”、省级“青社领航”志愿服务项目;完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25人招录工作,其中招录全国项目志愿者6人,地方项目志愿者19人,实现全市14个乡镇街道志愿者全覆盖。三是励青春之志,民族团结我先行。针对不同形式的活动,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元素,以青少年交流计划为抓手,巧妙利用民族、雨林等景洪特色,举办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教育培训、理论宣讲、知识竞赛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让各族青少年在活动中进一步获得情感认同,让每一颗石榴籽更加紧密相拥。2023年举办推普示范性活动3场。四是护青春之花,合法权益齐维护。持续开展好“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先心病扶助、爱眼助从戎、“情暖童心”等服务活动。通过“云南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大学”、“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中国茅台·国之栋梁—2023云南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大型公益助学活动等资源,资助了困难大学生18人。依托“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法强基·青春行动”示范性活动6场,启动“守望未来”项目,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重点特殊青少年群体、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市青少年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得到加强。五是聚青春能力,发展平台共搭建。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和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兴青年群体联系,在社区、药店等地打造“暖蜂驿站”7个;用好团属平台资源,指导景洪市萤火虫社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申报省级“青社领航”项目,获批专项资金5万元;指导景洪市萤火虫社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申报“为了明天—云南省边疆民族地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获批专项资金6万元。有序组织开展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共计提供实习岗位588个,实际到岗193人;重视引领青年创新创业工作,举办“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青年就业创业经验分享交流、青年集市、“青耘中国”直播带货等活动,引导创业青年参与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云南省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等评选。举办“趣野趣约会!”百人脱单露营派对,为单身青年们提供多样交友方式,搭建深入交流平台,引导青年树立正确价值观、婚恋观。
(4)注重固本强基,筑牢基层组织,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创新青春形象。一是实施强基固本工程,组织建设规范提升。深化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严把团员入团程序和标准,推行《发展团员“一本通”》《发展团员全程纪实表》,把牢入口关,规范发展团员934人,团员编号录入率达100.00%。对2022年发展团员进行全覆盖核查,对不规范团员档案进行替换。制定实施《景洪市星级共青团员评定办法(试行)》,把团员先进性要求具体化标准化,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完善党、团组织共同培养优秀团员的有效路径,激励广大团员学有目标、创优争先,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新成立非公领域团组织24个,其中新建客栈行业团组织7个。二是深化改革转变作风,工作效能大幅提升。围绕“团的力量选用机制、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完善地方党的领导机制和支持保障”四个方面深入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对照要求整理积分台账,配合做好评估相关事宜。严格执行基层团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考评制度,考评结果按要求向党(工)委一级进行通报。三是积极搭建沟通桥梁,打通服务青年“最后一公里”。在抓好共青团改革、少先队、青联工作中强化联系服务青少年职能职责,以“一专一站两联”为重点,完善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建设,直接联系团员青年2,000余人。充分发挥青联委员联系服务青年作用,组织青联委员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19个,社区少工委39个,不断夯实少先队发展阵地基础,全力打通服务青少年“最后一公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股)、青年事务股、学少和权益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行政单位)。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2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994,950.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1,016.80元,占总收入的95.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934.00元,占总收入的4.2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29,945.98元,增长57.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3,834.98元,增长63.7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3,889.00元,下降14.20%。主要原因是:主要增加景财行〔2023〕56号2023年景洪市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费190,000.00元、景财行〔2023〕200号79,200.00元、景财行〔2023〕2号96,100.00元、景财行〔2023〕206号共青团第九次代表大会82,747.00元、景财金融〔2023〕83号创业担保贷款项目资金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025,631.80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510.18元,占总支出的66.87%;项目支出671,121.62元,占总支出的33.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03,936.58元,增长65.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0,163.72元,增长21.55%;项目支出增加563,772.86元,增长525.1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景财行〔2023〕24号团委专项工作经费131,776.06元、景财行〔2023〕56号2023-2024年云南省大学生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经费127,583.56元、景财行〔2023〕2号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6,100.00元、景财行〔2023〕24号团市委自有资金专项资金114,61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4,510.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5,888.81元,占基本支出的92.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621.37元,占基本支出的7.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1,121.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景财行〔2023〕24号团委专项工作经费131,776.06元;
2.景财行〔2023〕56号2023-2024年云南省大学生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经费127,583.56元;
3.景财行〔2023〕2号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6,100.00元;
4.景财行〔2023〕206号共青团第九次代表大会82,747.00元;
5.景财行〔2023〕24号团市委自有资金专项资金114,615.00元;
6.景财行〔2023〕200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23年8月至12月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经费79,200.00元;
7.景财社〔2023〕47号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及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平台经费9,100.00元;
8.景财金融〔2023〕83号2022年度中央创业担保贷款项目资金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1,016.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4%。与上年相比增加743,834.98元,增长63.73%,主要原因是主要增加景财行〔2023〕56号2023年景洪市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费190,000.00元、景财行〔2023〕200号79,200.00元、景财行〔2023〕2号96,100.00元、景财行〔2023〕206号共青团第九次代表大会82,747.00元、景财金融〔2023〕83号创业担保贷款项目资金3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9,02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0%。人员经费992,996.53元,公用经费98,621.37元,项目支出517,406.62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88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258.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525.28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1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22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7,745.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735.85元、其他行政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42.8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8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0,88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2.00元,决算为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2.00元,决算为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2.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2.00元,决算为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烟台团市委副书记刘金鑫等一行8人到西双版纳州开展重点工作调研考察公务接待费40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00.00元,增长4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0.00元,增长4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烟台团市委副书记刘金鑫等一行8人到西双版纳州开展重点工作调研考察公务接待费40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烟台团市委副书记刘金鑫等一行8人到西双版纳州开展重点工作调研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621.37元,比上年增加10,256.11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增长。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资产总额193,789.30元,其中,流动资产110,179.57元,固定资产50,348.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33,261.4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644.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2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