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娄永菲
- 来源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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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3 17:20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401000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的新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3.组织协调落实移交中国竞彩网的离退休军人和无军籍职工相关待遇,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6.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市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7.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8.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权益维护和拥军优抚褒扬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2.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3.积极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4.努力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5.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双拥工作;6.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7.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权益维护和拥军优抚褒扬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所属单位1个:
分别是:1.景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单位);
2.景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6,202,397.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82,397.78元,占总收入的99.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84,875.89元,下降1.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0,279.01元,下降1.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54,596.88元,下降56.3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6,082,397.78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2,310.16元,占总支出的36.81%;项目支出22,800,087.62元,占总支出的63.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0,279.01元,下降1.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7,870.60元,增长2.37%;项目支出减少738,149.61元,下降3.1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了在职人员和军工军休人员调资,项目支出减少了一次性抚恤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82,310.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69,159.27元,占基本支出的98.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3,150.89元,占基本支出的1.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00,087.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66,180.3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专项经费107,782.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城镇无工作且生活困难生活补助、优抚对象死亡丧葬费及解困帮扶优抚对象、退役军人。
2.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42,81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及适应性培训。
3.双拥工作专项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双拥工作相关费用。
4.现役军人家属优待专项经费26,500.00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发放及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金发放。
5.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维修专项经费63,664.00元,主要用于烈士墓异地祭扫、9.30公祭日费用及烈士陵园日常维修维护费。
6.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专项经费26,4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年度确认机器维修维护费。
7.办公用房保障经费266,596.00元,主要用于租用办公用房及物业费。
8.*烈士纪念堂馆建设及改陈布展补助资金专项资金966,180.37元,主要用于建设烈士纪念馆项目前期费用和部分土建施工费。
9.退役军人慰问帮扶专项资金6,000.00元,主要用于对困难退役军人解困帮扶。
10.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专项资金72.00元,用于补发2名优抚对象2022年9月、10月价格临时补贴。
11.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经费46,2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12.(科目调整)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维修专项经费109,447.20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墓碑更新。
13.*(两参人员生活补助)优抚对象补助资金531,182.5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12月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14.*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补助资金380,084.46元,主要用于支付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补助。
15.2022年省级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专项经费(第二批)专项资金44,9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死亡丧葬费。
16.2022年省级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经费(第一批)专项资金66,55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镇无工作且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优抚对象死亡丧葬费。
17.2022年中央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专项资金12,348.40元,主要用于发放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官退役费。
18.2022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资金122,224.28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19.2022年重点优抚对象州级补助专项资金2,364.00元,主要用于发放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
20.2023年(第三批)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709,781.23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21.2023年城镇无工作及生活困难优抚对象州级补助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镇无工作及生活困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22.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专项资金720,2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中国竞彩网辖区驻军警部队、全市优抚对象、军队移交政府管理的无军籍职工、军队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
23.2023年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资金1,660,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24.2023年省级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专项经费358,7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费、死亡丧葬费及生活补助。
25.2023年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省级补助专项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技能培训。
26.2023年优抚对象省级医疗保障经费13,927.64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27.2023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专项资金11,217,285.44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28.2023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3,84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29.2023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资金735,5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30.2023年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州级专项资金130,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春节费。
31.2023年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州级专项资金264,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八一”慰问金。
32.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州级补助资金25,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
33.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局党支部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
3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州级补助资金198,0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35.2022年省级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47,249.00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82,397.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30,279.01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了在职人员和军工军休人员调资,项目支出减少了一次性抚恤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我局党支部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562,582.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拥军优属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支出、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46,17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退役军人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3,6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7.00元,决算为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7.00元,决算为9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1.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7.00元,支出决算为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7.00元,决算为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的管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8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80.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接待两批次共10人次,比上年增加1批次4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外烈士家属祭扫及省级单位到中国竞彩网开展调研、专项业务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150.89元,比上年增加38,513.37元,增长22.0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在职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389,283.74元,其中,流动资产459,299.33元,固定资产333,804.0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96,180.37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7,943.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05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8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