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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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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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傣医事业发展的有关规定,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群众建立良好卫生习惯。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上级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院职工大力支持下,医院领导班子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集思广益,以为时不我待的精神破解制约医院发展因素,以作风整顿为契机,以“健康证”办证难以案促改为抓手,狠抓内部管理,提升凝聚力,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院发展取得了一系列可喜变化。
1.为民办实事,走好群众路线
(1)通过“四下基层”活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将为民服务宗旨转化为实际行动。组建了由医生、护士、公卫、医技科室人员参与的巡诊、驻村坐诊团队,分别到辖区各村寨开展测量血压、测量血糖、针灸理疗、健康指导、体检、慢病筛查、B超检查、传染病筛查等巡诊服务,截止到目前,共进村寨9次,共有93人次医务人员参加,诊疗65岁以上老年人211人,65岁以下376人,孕产妇2人,幼儿16人;传染病筛查578人,全科医学诊疗、评估561人,测血压、测血糖561人,家庭医生签约370人,履约195人,入户46户,发放爱心药包166个,发放宣传手册804份。
(2)景哈乡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我院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以“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为契机,瞄准群众需求办实事,不断加大“上山下乡”、“送医送药”等义诊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爱心义诊暖人心”、“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健康行”、电子医保卡推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义诊宣传活动共计11次,发放宣传单1,600余份,为近600余名群众进行了健康体检。
(3)为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健康扶持工作,7月到9月期间分别到景哈乡布兰、新曼岭等7个村小组走访慰问四类重点人群。为他们送去了大米、油,并提供了测血压、血糖、医保政策宣传等相关服务,切实提升贫困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4)为真正了解群众需求和困难,快速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卫生院领导带领党员、中层干部深入景哈乡6个村委会,52村小组,3个农场社区、集镇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共计走访315户,458人,并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诉求,进行综合分析和梳理,共梳理出21个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现大部分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和计划在明年工作中完善,只有几个客观无法解决的问题还存在:如慢病管理中、医共体内处方还不能延伸服务,部分药品还是需要到上级医院才能购买。
2.为民办实事,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1)在登革热疫情期间,一是加强了门诊医生、护士人员配备,全科医学科护士由平时的11人,增加到15人,门诊医生由平时的2人增加到4人,住院部医生由平时的1人增加到2人,确保了医护人员保障到位;为更好地提供暖心、优质的服务,医院增加15台立式电风扇及2台饮水机,分别安置在住院部病区。二是每天有1名院领导对住院部、门诊等各科室进行巡查;职能部门每天安排2-3名志愿者在门诊为群众提供就医指导、维持秩序、患者分流、指导使用微信挂号、支付、电子医保使用等多项服务;要求化验室、收费室、导诊台、志愿者每天7:30分到岗。
(2)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行动,落实好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活动,结合作风效能革命活动对我院涉及民生服务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我院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内均可办理健康证;周末、节假日采取电话预约办理;在景洪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预约平台预约后到我院公卫科直接办理;现公共卫生科所有工作人员均能熟练办理健康证。二是我院已正式开通“微信”支付功能,可在微信公众号上自主选择就诊的时间并预约挂号;正式启用排队叫号系统,优化了挂号、收费流程,减少了排队时间,减少了患者来回走动的次数。确实将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党政、行政、工会、人事科)、财务科(收费)、医务科、全科医学科、妇产科、傣中医科、住院部、检验科、医学影像科(B超、心电图室、放射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公共卫生科(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服务)、药剂科、医保(采购办)、后勤保障科、设备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6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是开展医疗业务需要,为救护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5,200,141.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9,218.17元,占总收入的50.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460,020.9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9.0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2.46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3,626.37元,下降0.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3,714.89元,下降3.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209,186.06元,增长2.88%;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902.46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入减少;门诊人次增加,业务量增加,事业收入增加;景洪市税务局拨入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3,507,475.52元。其中:基本支出7,052,259.17元,占总支出的52.21%;项目支出6,455,216.35元,占总支出的47.7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48,814.94元,下降10.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63,088.23元,下降47.04%;项目支出增加4,714,273.29元,增长270.7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多,基本支出相应减少,自有资金基本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故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哈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52,259.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40,572.77元,占基本支出的97.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1,686.40元,占基本支出的3.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哈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5,5,216.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乡镇卫生院5,878,257.3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五险、乡镇卫生院救护车维护、定额补助、村医州级生活补助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48,037.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342,091.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专用材料费支出。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5,880.00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专用材料费支出。
5.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2,1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费及办公费支出。
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51.00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计划生育服务劳务费支出。
其余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9,167.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30%。与上年相比减少283,765.89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2,652.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95,329.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0%。主要用于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公立医院支出、公共卫生项目支出、计划生育事务项目支出、其他卫生健康项目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1,1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及退休人员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306.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03.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803.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306.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03.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803.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政策,厉行节约,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景哈卫生院为公益一类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景哈卫生院资产总额11,757,155.31元,其中,流动资产4,483,342.61元,固定资产7,040,103.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3,709.2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5,837.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6,467.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48.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448.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448.4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448.4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