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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0-23 16:54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0201000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日常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保管和备份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本级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咨询、收件、初审、权属调查、信息管理、档案查询等业务性工作;建立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查询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紧紧围绕群众为先,服务至上的为民服务宗旨,紧盯目标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及各股室的大力支持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继续聚焦一次办好证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2023年共颁发不动产证书 67531本,证明10200份;不动产证书和证明电子证照47334份;收取登记费11,054,220.00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财务科、档案科、申请受理科一科、申请受理科二科、初审科、权籍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147,454.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7,454.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7,075.94元,增长3.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066.43元,增长3.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990.49元,下降100.00%收入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1个项目179,000.00元,正常调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8,612.07元,增加卫生健康收入21,541.01元,增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收入182,500.86元,住房保障收入减少25,578.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5,147,454.85元。其中:基本支出4,344,972.45,占总支出的84.41%项目支出802,482.40,占总支出的15.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7,075.94元,增长3.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5,006.46元,下降10.96%;项目支出增加722,082.40元,增长898.1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 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1个项目支出179,000.00元,正常调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2.07元,增加卫生健康支出21,541.01元,增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82,500.86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5,578.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44,972.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29,833.01元,占基本支出的9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139.44元,占基本支出的4.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2,482.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802,482,40元,主要是不动产办证成本及档案库房设备经费,用于不动产权证书记明、档案库房设备、维修(护)费、法律顾问费、办证成本办公费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7,454.8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8,066.43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1个项目179,000.00元,正常调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8,612.07元,增加卫生健康收入21,541.01元,增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收入182,500.86元,住房保障收入减少25,57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0,11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04,057.28元,机关事业职业年金支出151,200.44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86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2,6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202175.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6,700.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812.5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910,332.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7%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802,482.40元,事业运行3,107,850.33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4,3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34,31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产总额2,704,382.10元,其中,流动资产2,730.99元,固定资产1,141,723.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31,193.47元(净值),其他资产28,734.6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634.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4,314.42,流动资产增加1,133.42,其他资产增加25,546.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0项,账面原值198,7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6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1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3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80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80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804.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公开,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说明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0201111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2303112339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