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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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3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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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同;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群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负责辖区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知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咨询、妇幼保健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做好育龄群众孕前、孕中、产后服务和流动人员的孕情检查管理工作,定时对各类育龄妇女进行环情、孕情检查,进一步落实好避孕节育措施;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做好生育、节育、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预的服务工作;指导村卫生室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院总体工作计划是深入贯彻医改路线,以提高辖区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做好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扎实做好院前院内急诊急救、卫生应急等工作,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完成上级交办任务,使我院各项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推进我院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1.行政办公室;2.综合科;3.护理部;4.妇产科;5.中医科;6.口腔科;7.检验科;8.功能科;9.药剂科;10.公共卫生科;11.财务科;12.后勤保健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10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9,632,758.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61,069.25元,占总收入的50.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571,689.3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9.1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502,111.64元,增长28.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81,030.84元,增长20.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3,921,080.80元,增长36.82%;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量增加,相应的事业收入增加;2023年新增在编人员5人,相应的财政基本拨款增加;接管曼弄枫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相应的财政项目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9,443,218.21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6,193.55元,占总支出的42.17%;项目支出17,027,024.66元,占总支出的57.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69,072.66元,增长25.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002,902.55元,下降39.19%;项目支出增加14,071,975.21元,增长476.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自有资金支出全部列入项目支出中填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嘎洒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16,193.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53,210.35元,占基本支出的97.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2,983.20元,占基本支出的2.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嘎洒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27,024.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乡镇卫生院事业收入专项资金14,382,148.96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救护车维护、定额补助专项资金支出99,632.50元,主要用于支付专用材料、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22,88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差旅费、劳务费、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846,673.2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公卫下乡差旅费及乡村医生季度考核经费。
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4,459.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46,382.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8.城乡社区支出47.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费。
决算项目开支17,027,024.66元与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中全年执行数13835100.00元之间存在差异3,191,924.66元,原因是:2023年在填报部门决算时误将支付给聘用人员的3,191,924.66元人员经费填列到项目支出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61,022.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15%。与上年相比增加2,580,983.84元,增长20.68%,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在编人员5人,相应的财政基本拨款增加;接管曼弄枫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相应的财政项目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4,37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41,01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4%。主要用于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支出、公共卫生项目支出、计划生育事务项目支出、其他卫生健康项目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5,6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83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32.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603.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83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32.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603.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嘎洒卫生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嘎洒卫生院资产总额6,945,396.78元,其中,流动资产4,474,506.89元,固定资产2,240,471.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0,418.6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2,051.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1,914.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91.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1.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91.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决算项目开支17,027,024.66元与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中全年执行数13,835,100.00元之间存在差异313,191,924.66元,原因是:2023年在填报部门决算时误将支付给聘用人员的3,191,924.66元人员经费填列到项目支出中。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