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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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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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中国竞彩网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景洪市行政审批局、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承担市人民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对乡镇、街道、农场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2.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管理服务工作,推进投资审批中心和中介超平台建设;
3.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办事窗口及办事流程;
4.负责电子政务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5.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今年以来,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及健康证“办证难”以案促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刻汲取景洪市健康证“办证难”教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积极推动我局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提升能力、转变作风,紧紧围绕“集中、精简、高效、便捷”的服务宗旨,着力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抓好政治思想武装,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
2.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夯实党风廉政建设;
3.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4.完成新政务服务大厅搬迁,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5.排查办事堵点难点,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6.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
7.构建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8.推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
9.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用;
10.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切实为企业群众减负;
11.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行政审批协调股、行政效能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电子政务股。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3.景洪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4.景洪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纳入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933,885.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33,885.17元,占总收入的99.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60,448.96元,增长25.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60,448.96元,增长27.23%;其他收入减少100,000.00元,下降50.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两区(原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和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金(涉及两拖欠)专项经费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撤销,新成立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嘎洒片区,每年两区拨入200,000.00元在线审批平台经费减少为100,000.00元每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356,525.17元。其中:基本支出6,487,640.00元,占总支出的45.19%;项目支出7,868,885.17元,占总支出的54.81%;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06,128.96元,增长31.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8,258.90元,下降3.11%;项目支出增加3,614,387.86元,增长84.95%;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新增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和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金(涉及两拖欠)专项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87,64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24,861.51元,占基本支出的94.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2,778.49元,占基本支出的5.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68,885.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市政务局及下属三个中心运行经费支出1,783,351.57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务局及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出让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网络租赁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
2.市政务局自有资金工作经费支出522,640.00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政务大厅及二层办公楼使用办公桌椅等设备。
3.政务服务中心租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1,612,893.60元。主要用于支付西双版纳景洪市国投会展酒店2022年办公楼租赁费,其中调整383,735.90元用于支付电表计费故障导致的电费往年欠款。
4.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金(涉及两拖欠)专项经费支出2,144,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办公用房租金欠款383,735.90元、2023年1-6月办公用房租金806,446.80元、2023年7-12月办公用房部分租金954,017.30元。
5.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金专项经费支出1,455,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7-12月办公用房剩余未付租596,635.90元,2024年预付部分租金859,164.10元。
6.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支出350,000.00元,主要用于打造市政务局党建示范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33,885.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6%。与上年相比增加2,960,448.96元,增长27.23%,主要原因是新增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和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金(涉及两拖欠)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73,16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416,793.4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08,273.6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1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0,33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48,213.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1,367.02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75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8,62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3,356.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8,303.9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964.5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1,7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468,242.00元、职工退休购房补贴3,52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00.00元,决算为8,685.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425.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49%,完成年初预算的3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元,决算为1,2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51%,完成年初预算的8.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00.00元,支出决算为8,685.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425.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元,决算为1,2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费用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33.03元,下降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93.03元,下降2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60.00元,增长126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去年无接待,今年业务需求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21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跨地州交流学习、交叉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778.49元,比上年减少5,407.20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人员比上年减少,相应减少在职公用经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以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32,999.00元、手续费180.00元、邮电费8,858.10元、差旅费37,651.42元、维修(护)费4,170.00元、培训费4,940.00元、公务接待费1,260.00元、专用材料费8,721.00元、工会经费80,419.68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425.49元、其他交通费用167,70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47.8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8,199,565.07元,其中,流动资产4,225,956.33元,固定资产13,768,061.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231,039.7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00,459.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316.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6,3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168,35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7,065.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2,6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4,425.4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7,065.4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7,065.4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车1辆已于2023年6月报废,年末编制数为0,车辆实有数为0,截至2023年末公车运行维护费为7425.49元,该费用是2023年1-5月车辆报废前产生。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