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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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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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是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强制性标准;
2.对景洪市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监督管理;
3.根据委托权限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4.对各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核实,便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5.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
6.分析和掌握本辖区工程质量状况,负责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7.做好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质量监督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成立了以站长担任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工程质量监督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巡查。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领导班子及工程质量巡查小组的及时调整,为全市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向着有领导、有组织地全面展开。
2.加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严把手续关,要求建设单位按法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办理手续时,必须提供各项资料,缺一不可,卡住工程质量管理的源头,将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引向法制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健康有序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3.加强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情况;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证手续、委托监理情况,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设计变更,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情况等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内设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和监督股。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2,097,361.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7,361.5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88.97元,增长1.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788.97元,增长1.8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每年工资正常晋升,相应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2,097,361.59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361.5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788.97元,增长1.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788.97元,增长1.83%;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每年工资正常晋升,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7,361.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04,201.75元,占基本支出的95.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159.84元,占基本支出的4.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7,361.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788.97元,增长1.8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每年工资正常晋升,相应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64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8,61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06,74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3,3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保障工作正常开支的同时,坚持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及时调整不必要的支出,节约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我单位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资产总额638,382.91元,其中,流动资产40,760.57元,固定资产20,222.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33,349.00元(净值),其他资产44,051.1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372.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222.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8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41029075138295.xlsx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