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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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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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景洪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景办字〔2019〕17号),景洪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是中国竞彩网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铁路、民航、邮政管理、物流运输等有关工作,建立与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协助上级衔接邮政行业、物流运输、铁路、民航规划,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组织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协调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县(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制定地方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运营,配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河流运输、库区运输管理工作。监督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整治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超范围参与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对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客运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实施监管。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依据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通航水域内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监督检查。负责向县(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或通报本辖区内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状况,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负责依法查处辖区无证船舶、无证船员、违章作业等行为,对不符合渡运条件的船舶,依法予以处罚。负责制止辖区非法造船、非法设渡、非法经营客货运输行为,并对责任人进行查处。负责依法开展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配合上级海事(航务)部门开展船员考试、船舶检验、船舶登记、核发运输许可证等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对辖区乡镇自用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负责辖区船舶污染防治、船舶消防安全、渡口安全保障及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负责辖区水上交通管制、渔船检验工作。
5.负责组织申报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按照规定权限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统筹管理支配市级财政拨款等资金。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6.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等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和机场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7.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战备日常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民航、铁路、公路、水路等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9.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交通场站固定资产投资稳固增长。截止12月31日,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完成固投1,058,450,000.00元,完成70.60%;玉溪至磨憨铁路清概返还0.00元,完成0.00%;澜沧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完成85,700,000.00元,完成42.85%;景洪(绕城)至勐龙(240界碑)高速公路完成0.00元,完成0.00%;农村公路项目包括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乡镇通三级公路、安防危桥工程等已报完固投,今年8月新增项目预计完成46,210,000.00元;其他项目907,940,000.00元,完成330.00%。全年完成交通类投资2,084,630,000.00元,完成年度总投资计划41.00%。
2.迎难而上推动交通项目建设。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和澜沧江神秘谷大桥稳步推进;普文至勐旺公路改建工程2.92公里已建设完成;景洪市关坪至大桥公路、曼外匝道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工程,12亿元专项债券已拨付到位;加快建设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项目55个138.98公里,生命防护工程项目67.00公里,拆危桥改造项目7座。重点前期项目持续包装酝酿。景洪(绕城)至勐龙(240界碑)高速公路项目正在编制投融资方案;景洪至关累高速公路(景哈支线)正在编制可研报告;国道G219线改扩建工程待地方政府完成相关规税费缴纳后即可组件上报;西环线公路(景洪段)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临港国际快递物流产业园区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勐混至格朗和至嘎洒公路改造工程、基诺山至象明公路至G219改造工程、景洪市中国竞彩网至曼秀公路、景洪市勐旺至江城康平公路、嘎洒至勐往公路(景洪段)改造工程可研正在进行报批;景哈至中国竞彩网二级公路项目已取得可研、初步设计批复;景洪城乡绿色智慧物流一体化项目,已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正在开展后续前期工作。
3.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工作。完成2023年村道安防任务19条村道67.26公里,完成计划投资100.00%;完成2023年景洪市危桥改造项目下达7座危桥,改造桥梁长度161.52延米,完成计划投资85.00%,剩余1座危桥正在施工;2023年农村公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养护工程16.31公里,完成计划投资100.00%。持续推进大、中小修工程项目建设,总投入养护资金2,824.00万元;做好汛期抢险、防灾减灾水毁2,596.00公里,投入抢险保通资金1,021.95万元。完成绿美交通三年行动建设绿化美化点位12个,投入资金1,177.33万元。为确保景洪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保障。
4.加强规范道路运输秩序。一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落实2023年完成30%城乡道路客运公交化改造目标任务,前期先建设10个城乡公交站台,其中3个中心站台,路上7个经停站。目前,景洪市至橄榄坝公交站台已建设完成,景洪市至勐养镇、基诺山乡计划年底完成。二是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联合交警、州交通执法支队景洪大队等部门开展非法营运整治专项行动。2023年1月-9月共出动执法人员4310余人次、执法车辆1060余车次,在机场、火车站等人流较多区域,共开展日常巡查行动384次、夜间巡查行动191次,巡查营运车辆21620余辆,共查处违规网约车230辆,非法营运私家车44辆,两轮三轮摩托8辆,处罚平台企业39次,共处罚金1,136,800.00元。
5.优化营商环境,行业监管持续发力。一是做到权力公开。梳理确定认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本部门实施清单25个主项,81个子项(含办项)。二是认真开展“一网通办”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市交通局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91.36%,网上可办率100.00%,压缩审批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75.00%以上。三是完成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254件,各类咨询800余件,按期办结率100.00%,满意率100.00%,做到无差评。
6.其他相关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其他工作要求,严格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消杀及爱国卫生环境卫生工作,不断筑牢安全生产发展根基,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打非治违”、创卫、网格化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招商引资,贯彻落实“清廉云南”“作风革命建设”“办证难”“躺平式干部”学习教育,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项目和资财审计股、运输管理股、法规安全监督股、综合建设养护股、综合规划股;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路政大队
2.景洪市地方海事处
3.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2.景洪市地方海事处
3.景洪市路政大队
4.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纳入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按照《景洪市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人员分流方案》景洪市地方海事处人员转任到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工作,故实有人数超编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年末其他人员3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32,986,922.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2,986,922.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14,478,857.00元,增长1,109.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15,079,498.79元,增长1,115.35%;其他收入减少600,641.79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动工,收到项目资金1,200,000,000.00元,农村公路项目增加,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32,986,922.75元。其中:基本支出13,030,522.16元,占总支出的0.91%;项目支出1,419,956,400.59元,占总支出的99.09%。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99,831,764.72元,增长976.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64,647.75元,增长67.79%;项目支出增加1,294,567,116.97元,增长1,032.44%。主要原因是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动工,项目资金支出1,200,000,000.00元,农村公路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机构合并,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30,522.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93,928.04元,占基本支出的94.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6,594.12元,占基本支出的5.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9,956,400.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49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财社〔2023〕209号景洪市登革热防控专项资金14,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景洪市交通运输行业登革热防控工作;
2.景财社〔2023〕266号2023年景洪市登革热防控专项资金105,3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景洪市交通运输行业登革热防控工作;
3.景财社〔2023〕138号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1,334,990.00元,主要用于补助景洪市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4.景财社〔2023〕138号T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景洪市交通运输行业登革热防控工作;
5.景财预〔2023〕198号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专项资金39,015,7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6.景财建〔2023〕100号2023年一季度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资金4,148,268.00元,主要用于清欠中小企业账款;
7.景财建〔2023〕2号云南省2021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4,623,333.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8.景财建〔2023〕139号2021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专项资金526,667.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9.景财建〔2023〕2号疫情防控巡逻道和卡点扩建项目建设专项资金201,367.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巡逻道和卡点扩建项目;
10.景财建〔2023〕232号景洪至勐罕镇勐宽公路一级公路土建工程专项经费419,306.00元,主要用于景洪至勐罕镇勐宽公路一级公路土建工程;
11.景财建〔2023〕38号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资金6,12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12.景财建〔2023〕92号2023年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62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建设;
13.景财建〔2023〕2号2022年云南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2,843,333.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建设;
14.景财建〔2023〕2号、景财建〔2023〕309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专项资金1,999,999.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15.景财建〔2023〕19号、景财建〔2023〕2号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州级补助资金407,62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16.景财建〔2023〕2号景洪市勐龙镇公路水毁项目专项资金223,5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勐龙镇公路水毁项目建设;
17.景财建〔2023〕145号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预算资金(第二批)补助资金1,12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建设;
18.景财建〔2023〕139号2022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预算补助资金3,48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建设;
19.景财建〔2023〕2号勐宋村委会至丫口公路水毁项目专项资金83,395.00元,主要用于勐宋村委会至丫口公路水毁项目建设;
20.景财预〔2023〕198号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农村公路修复工程专项资金5,801,727.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农村公路修复工程;
21.景财建〔2023〕2号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1,440,4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22.景财建〔2023〕198号2023年州级水毁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水毁项目修复项目建设;
23.景财建〔2023〕150号2023年州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专项补助资金755,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24.景财建〔2023〕2号景洪市橄榄坝农场公路水毁项目专项资金551,001.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橄榄坝农场公路水毁项目建设;
25.景财建〔2023〕2号景洪市勐罕镇至曼浓岱公路修复专项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勐罕镇至曼浓岱公路修复;
26.景财建〔2023〕2号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州级补助资金246,667.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27.景财建〔2023〕2号景洪市景哈乡公路水毁项目专项资金238,199.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景哈乡公路水毁项目修复;
28.景财建〔2023〕2号景洪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专项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
29.景财建〔2023〕72号2023年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24,49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
30.景财建〔2023〕19号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打非专项经费293,787.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打非工作;
31.景财建〔2023〕2号航道及渡口养护专项补助经费33,333.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航道及渡口养护工作;
32.景财建〔2023〕194号西双版纳机场项目运营补贴经费11,988,599.00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机场项目建设;
33.景财建〔2023〕2号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专项资金24,920,57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建设;
34.景财建〔2023〕280号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资金15,38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建设;
35.景财建〔2023〕249号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第三批)专项资金4,8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建设;
36.景财建〔2023〕310号、景财建〔2023〕39号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专项资金10,670,000.00元,主要用于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建设;
37.景财建〔2023〕249号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项目专项资金1,109,6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建设;
38.景财建〔2023〕2号车购税用于公路灾损抢修项目保通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灾损抢修项目;
39.景财建〔2023〕124号2022年车辆购置税补助专项资金4,890,4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建设;
40.景财建〔2023〕130号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第二批)补助地方资金7,22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建设;
41.景财建〔2023〕158号2022年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7,009,429.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公路建设;
42.景财建〔2023〕149号、景财建〔2023〕310号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9,609,374.00元,主要用于补贴景洪市交通运输企业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
43.景财建〔2023〕157号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183,933.00元,主要用于补贴景洪市农村客运企业;
44.景财建〔2023〕2号洪运公司运营补贴专项资金3,0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贴洪运公司运营;
45.景财建〔2023〕61号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4,752,000.00元,主要用于补贴景洪市农村客运资金及奖励城市交通发展;
46.景财建〔2023〕157号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45,600.00元,主要用于奖励景洪市交通运输企业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
47.景财建〔2023〕207号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服务区项目资本金资金8,000,000.00元,主要用于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服务区项目建设;
48.景财预〔2023〕60号、景财预〔2023〕63号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200,000,000.00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建设;
49.其余为涉密项目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986,922.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26%。与上年相比增加115,479,498.79元,增长98.2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2,17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15,90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新冠疫情防控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8,674,64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9%。主要用于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基诺山较少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农村易地扶贫公路建设、建制村公路建设、边境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79,217,984.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开支管理及编外人员工资和五险支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对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出租车燃油补贴,对村邮政的补贴,公路灾损抢修资金等;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6,2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市路政大队、市地方海事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损毁修复巡查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224.00元,决算为17,995.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572.00元,决算为17,995.5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52.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224.00元,支出决算为17,995.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572.00元,决算为17,995.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52.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发生,杜绝不必要的接待发生,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3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3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发生,杜绝不必要的接待发生,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超限巡查、海事安全检查、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6,594.12元,比上年增加281,461.55元,增长61.84%,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用品及耗材、工作经费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2,901,189,215.65元,其中,流动资产91,149,473.91元,固定资产9,267,951.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93,722,639.54元,无形资产910,613.70元(净值),其他资产1,306,138,537.3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87,215,452.24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35,963.38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27,30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91.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91.0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91.0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891.0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