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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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3 09:29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1001000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是负责粮食生产的病虫草鼠防治工作机新农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同时还承担着国内植物检疫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在市农业农村局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支持下,景洪市植保植检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深入贯彻绿色植保理念,紧紧围绕农业绿色发展的要求,突出重点地区、主要作物和重大病虫疫情,强化监测预警、检疫监管、农药管理、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关键措施落实:1、扎实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及防控工作:截至11月30日,共开展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越冬调查2期次,鼠害监测1次。共上报各种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报表43期;报送农作物病虫监测简报14篇,发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3篇,发布橡胶病虫害监测预警2期。截至11月30日,2023年景洪市农作物播种总面积为43万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31.1万亩。截止11月30日,景洪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累计发生40.24万亩次,累计防治46.09万亩次,其中水稻病虫鼠害累计发生4.64万亩次,累计防治5.4万亩次;玉米病虫鼠害累计发生29.51万亩次,累计防治32.18亩次(玉米草地贪夜蛾累计发生22.93万亩次,累计防治25.07万亩次,平均被害株率16.24%,最高被害株率93%;平均百株虫量13.34头,最高百株虫量129头。) 景洪市玉米种植26.3万亩,水稻种植3.3万亩,旱稻种植0.8万亩,蔬菜种植6.5万亩,水果种植14万亩,茶叶种植27.2万亩。累计病虫发生面积47.6万亩次,其中粮食作物累计病虫发生29.8万亩次,蔬菜作物累计病虫发生3.5万亩次,水果作物累计病虫发生5.8万亩次,茶叶累计病虫发生8.36万亩次;累计病虫防治面积56.4万亩次,其中粮食作物累计病虫防治33.1万亩次,蔬菜作物累计病虫防治4.2万亩次,水果作物累计病虫防治11.4万亩次,茶叶累计病虫防治7.4万亩次;绿色防控面积42.38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53%。
2、扎实开展民营橡胶和茶叶病虫害监测预警预报及防控工作:截至10月15日,两个监测项目共计填报监测报表44期次,填报《景洪市民营天然橡胶白粉病防治工作进度十日报》8期次,利用网络平台转发项目专家的防控指导建议25条,开展橡胶白粉病防治技术培训41期次,培训人数1,893人次,发放相关技术资料1,100份,发布工作简报8篇。景洪市民营橡胶种植面积140.68万亩,其中开割林105.11万亩,中幼林35.56万亩。2023年,景洪市民营橡胶树白粉病累计发生146.49万亩次,其中:中幼林发生25.33万亩次(轻度发生2.72万亩次、中度发生9.55万亩次、重度发生13.06万亩次),开割林发生114.61万亩次(轻度发生14.48万亩次、中度发生40.01万亩次、重度发生60.12万亩次)。白粉病累计防治97.32万亩次,其中:中幼林防治1.77万亩次,开割林防治95.55万亩次。投入硫磺粉862.18吨,百菌清1.45吨。喷粉机4,955台,烟雾机344台,参与防治小组499个,防治人员14,361人,共计投入资金857.7万元,其中防治资金854.23万元,培训资金3.47万元。
3、扎实抓好农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截至11月30日,检查覆盖全市10个乡镇,未发现农药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农药经营场所、仓储场所累计开展检查870家,出动执法检查236次,出动人员751人次。检查基地525个,其中,检查豇豆种植基地271个,出动执法检查64次,出动人员166人次,签订农药安全使用承诺书339份。签订农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647份。开展农药经营许可证实地核查52家,对全市辖区农药经营店,种植大户、农户种植的蔬菜、水果基地发放政策宣传材料共3,617份。累计开展橡胶树白粉病防治技术暨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技术培训94期4598人次。
4、扎实抓好植物检疫管理工作:截至10月30日,开展种子市场检疫出动检查人员19人次,检查乡镇9个,检查种子批发企业4家、零售经营门市18个,共抽查登记“两杂”品种检疫证明编号334个,其中,玉米种子246个、水稻种子88个。检查玉米繁育基地4个,柑橘类苗木产地检查2个、面积60亩,开展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1期、培训51人次,共发放资料255份。调运检疫申报受理75条,其中,已签证71条、调运数量869,728千克、25,000株;产地检疫申报受理18条,其中,已发证12条、种植面积2,907.3亩、总产量815,018千克;发出检疫要求书7份,填报《农业植物疫情月报表》11期。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工作,截至10月30日,完成踏查路线23条,踏查点84个,踏查外来入侵病虫害20种,其中,设样地调查34个,标准样地面积722亩,设样地调查病虫害有13种,现在主要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和普查数据汇交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监测预警组、植物检疫农药管理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收入合计2098648.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8648.0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7590.85元,增长5.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590.85元,增长5.40%;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与上年持平。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工资及保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2,098,648.01元。其中:基本支出1,671,275.01元,占总支出的79.64%;项目支出427,373.00元,占总支出的20.3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7,590.85元,增长5.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4,907.85元,增长15.55%;项目支出减少117,317.00元,下降21.5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工资及保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植保植检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1,275.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5,092.08元,占基本支出的94.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182.93元,占基本支出的5.16%。人均基本支出198,136.5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植保植检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7,37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景财农〔2023〕132号景洪市2023年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项目资金13,733.00元,用于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2.景财农〔2023〕141号景洪市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项目资金413,640.00元,用于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8,648.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7,590.85元,增长5.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保险基数也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30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73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632,39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8%。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的病虫害鼠防治工作机新农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9,2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67.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67.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67.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67.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景财农〔2023〕85号文件,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其他交通费”中列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143.92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143.92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景财农〔2023〕85号文件,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其他交通费”中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的病虫害鼠防治工作机新农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植物检疫工作培训、下乡、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植保植检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722,654.27元,其中,流动资产288,572.89元,固定资产433,467.1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614.2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177.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8,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54.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54.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354.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354.8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