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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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3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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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三定”方案涉密,因而不予以公开。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景洪市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守护边境安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提档升级、提效争先,加快推进更具深度、更加稳定、更有韧性的平安景洪、法治景洪建设,奋力开创政法工作现代化景洪实践新局面,服务保障景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三定”方案涉密,因而不予以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
2.景洪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3.景洪市边防事务中心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人员编制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1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2,342,804.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42,804.95元,占总收入的99.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1%。与上年6,869,230.72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73,574.23元,增长79.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23,574.23元,增长82.2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50,000.00元,下降33.33%。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及编外人员增加,故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收入增加;二是新增景洪市雪亮工程电子政务网通信链路服务经费等项目资金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云南省烟草公司西双版纳州公司转入打击涉烟联合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2,507,214.45元。其中:基本支出5,283,297.85元,占总支出的42.24%;项目支出7,223,916.60元,占总支出的57.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6,749,400.72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57,813.73元,增长85.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84,544.67元,增长35.51%;项目支出增加4,373,269.06元,增长153.41%;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及编外人员增加,故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新增景洪市雪亮工程电子政务网通信链路服务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83,297.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87,574.94元,占基本支出的92.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5,722.91元,占基本支出的7.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23,916.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财预〔2023〕1号春节慰问活动经费51,500.00元,用于开展2023年春节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疫情防控期间因公牺牲人员家属、抵边联防所工作人员慰问活动支出。
2.景财行〔2023〕4号春节前慰问基层政法单位和边境联防所抵边警务室干警活动经费150,000.00元,用于慰问基层政法单位和边境联防所抵边警务室干警活动支出。
3.景财行〔2023〕27号景洪市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经费135,000.00元,用于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支出。
4.景财行〔2023〕27号景洪市雪亮工程电子政务网通信链路服务经费1,344,400.00元,用于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2年的电子政务网通信链路服务费用。
5.景财行〔2023〕27号基层综治中心建设补助资金10.00元,用于景洪市基层综治中心建设支出。
6.景财行〔2023〕27号上级补助等自有资金工作经费264,409.50元,用于开展打击涉烟工作支出。
7.景财行〔2023〕175号景洪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项目经费97,000.00元,用于景洪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支出。
8.景财行〔2023〕203号“中秋、国庆”执勤卡点慰问经费14,600.00元,用于执勤卡点慰问支出。
9.其余为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42,804.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9%。与上年6,719,230.72元相比增加5,523,574.23元,增长82.21%,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及编外人员增加,故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收入增加;二是新增景洪市雪亮工程电子政务网通信链路服务经费等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66,02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5%。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3,621,060.54元、2013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500.00元、2013150事业运行661,381.05元、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294,442.1元、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37,644.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992,3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主要用于2030608边海防992,321.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2,383,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7%。主要用于2040223移民事务139,600.00元、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244,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4,85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2.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0,558.0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220.5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4,09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2,088.1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470.3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2,542.2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89.9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1,9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91,91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500.00元,决算为41,911.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决算为41,911.5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500.00元,支出决算为41,911.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决算为41,911.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统筹多项工作集中开展,减少公务车辆使用频率;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铺张浪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52,459.46元减少10,547.88元,下降2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543.88元,下降18.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4.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统筹多项工作集中开展,减少公务车辆使用频率;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铺张浪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综治维稳、防范和处理邪教、扫黑除恶、边境管控工作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722.91元,比上年327,496.37元增加68,226.54元,增长20.8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各项运转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3,612,832.60元,其中,流动资产98,994.68元,固定资产3,495,481.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8,356.00元(受托代理资产,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5,731.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0,089.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99,37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185.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25.5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185.5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185.5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