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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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2 18:08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401000
景洪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弘扬社会主义道路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宣传表彰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调研,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4.促进行业协会、基层商会改革发展。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指导商会反映行业发展动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协助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其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6.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依法加强会产管理和保护。
8.承办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以理想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线上和线下的方式,结合省、州工商联学习培训计划,组织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法律三进”、“民营企业标准化公益大讲堂”、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等专题培训班;抓好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家的能力素质。一年来,召开主席办公会2次,执委会2次,有407人参加了各类线上线下学习教育活动,举办一期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
2.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1)建立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建立完善市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工业企业和民营企业制度,为民营经济人士搭建参政议政平台。2023年以来,景洪市四套领导班子25人挂钩联系企业85户,到企业调研75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8件。完成民营企业评议营商环境111家,完成率达111%,涵盖景洪市七大特色产业。完善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机制,完成97户参与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比上年增9户),完成率100%。
(2)搭建为企服务平台。以市工商联搬迁到景洪市企业家服务中心办公,提升为企服务功能,着力打造景洪市企业家协会“四新一会”品牌,围绕着主责主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走访调研活动、举办招商推介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对外交流活动、发挥景洪市企业家服务中心平台作用,搭建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交流的平台。2023年12月8日,景洪市工商联界别委员工作室在景洪市企业家服务中心正式挂牌,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优质服务,将打造成为全州标杆示范工作室。利用政务网站、“景洪融媒”、工作微信群等新媒体,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2023年,开展惠企政策宣传活动6次,通过网上发布汇编电子版4次,惠企政策培训2次,结合实际组织企业积极参与“民企进边疆”行动。积极参与云南政企通助企服务数字平台的注册使用,政企通平台已注册106家。加强与市营商环境办紧密联系,对企业反映问题通过市营商环境接诉即办管理办法,来推动职能部门积极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及时召开了市政府办交办全州民营经济座谈会企业反映21个问题的联席会,用心办理交办企业反映问题,目前,已收到15个责任部门回复办结20个,因暂未立项待后期办理问题1个,增强企业家投资发展信心。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先后宜良县工商联、厦门市新店街道商会、上海市松江区工商联代表团到景洪市开展考察交流活动,搭建商会间合作共建平台,加强互访交流。积极搭建涉企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平台。用好用活与市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合协办机制的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全州工商联系统“法律三进”培训班2次。2023年9月25日,市工商联与市检察院联合签订了《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景洪市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搭建金融交流合作平台,动员有融资需求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省“融信服”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发布融资需求。目前,市工商联已完成注册企业104家,完成率189%。2023年9月25日,市工商联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市支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年内完成下达“贷免扶补”指标任务数8户。
(3)坚持“三个”工作法,制定会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挂钩联系基层商会制度,健全联系指导机制,建立“定人定点定责”网格化为企服务机制,领导班子定期每人走访调研当地至少2家以上的龙头企业,围绕企业发展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调研。2023年走访企业、基层商会及商协会30家,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19个,已形成专题提交部门逐一督办解决。按期完成2023年3个季度的民营企业运行状况调查填报工作。
(4)“筑巢引凤”助力招商引资。2023年,市工商联加强与市投资促进部门紧密联系,发动企业成为本地招商引资“专员”,通过“请进来”开展“民营企业家地方行”、“行业专题推介会”等形式,力促一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2023年4月9日,市工商联和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城市新面貌,广告新体验”城市公共广告招商推介会。
3.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弘扬光彩精神。2023年,动员和引导广大的民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帮扶模式参与万企兴万村与乡村振兴工作和光彩事业,市工商联会员企业参与爱心捐赠物资共计406,100.00元;开展万企进万村与乡村振兴帮扶项目29个,投入资金610,990.00元;有38家民营企业积极响应捐赠111,350.00元,助力景洪市登革热防控工作。继续落实好帮扶点勐龙镇景龙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和党建指导工作。
4.工作质效再提升,努力打造“有为工商联”队伍。一是抓好“四好”商会建设,巩固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成果。加快商会会员发展,提高乡镇(街道)商会登记注册率,不断提升商会党建工作效能,强化对民营经济的联系、指导和服务工作。目前,市工商联会员共1024个,其中企业会员846个,个人会员168个,团体会员10个,基层商会(乡镇、街道农场)商会8个(已经登记注册4家),异地商会1个,行业商协会1个。二是加强自身建设。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和“作风整顿年”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行动,结合“躺平”干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以作风转变,打造“有为工商联”队伍。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巡察整改工作。以“清廉云南”建设为抓手,深化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景洪市“办证难”以案促改工作。市纪委监委推荐一名民营企业作为景洪市党风政风观测员;持续抓好七届市委第三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3个方面14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四是统筹好全国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平安法治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会、志愿者服务工作,全力做好保密、国家安全、档案、网格化责任路段、登革热防控工作、强边固防、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统一战线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672,290.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2,290.0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3,449.51元,增长19.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3,449.51元,增长降19.55%,增加原因为:2023年新调入3人,调出1人,净增加2人,人员工资、五险基数调整增加273,449.51元。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672,290.08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590.08元,占总支出的98.46%;项目支出25,700.00元,占总支出的1.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3,449.51元,增长19.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2,630.34元,增长23.44%;项目支出减少39,649.65元,下降60.67%;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6,590.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4,298.63元,占基本支出的93.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291.45元,占基本支出的6.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2,290.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73,449.51元,增加原因为:2023年新调入3人,调出1人,净增加2人,人员工资、五险基数调整增加273,449.5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8,85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16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4%。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业年金和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11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1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成本,严控接待标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291.45元,比上年增加14,773.27元,增长15.15%,增加原因为:2023年新调入3人,调出1人,净增加2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工商业联合会资产总额1,528,253.33元,其中,流动资产1,439,872.59元,固定资产57,239.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31,141.7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405.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216.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51,08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