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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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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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管理。
2.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对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的调配、任免等方面;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办理党群管理干部的任免、退休审批手续;承办市委、人大、政协、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调动事宜;承办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党员干部出国(出境)政审申报手续;提出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计划。
3.负责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工作;办理党政群机关非领导职务的审核,指导公务员考试、录用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
4.建立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5.对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对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
6.制订和完善人才工作的规章制度,选拔和协助市委管理市级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拔尖人才。
7.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具体负责对离休干部工作管理的指导、检查、落实。
8.研究和制订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加强党费规范管理工作。
9.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科级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10.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工作。
11.做好接待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
12.承办市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景洪市委组织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围绕省委“3815”战略目标和市委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干部、人才、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为全面推进景洪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严格落实“四个一”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工作要点、培训计划,举办主体班、专题班42期7717人次参训;深化“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工程,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1208次,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61期轮训党员18519名,应参训党员覆盖率97.65%;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村(社区)干部培训班2期352人参训;全市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率100%;统筹抓好学习贯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为各级党组织征订主题教育书籍2300套,党员征订2.73万册,开展市级领导主题教育读书班1期。
2.强化组织建设,筑牢阵地堡垒。压实党建责任落实,制发《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景洪市基层党建工作方案》等文件,完成2022年度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基层党建考核,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在农村,坚持大抓基层树导向,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获评州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9个;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64个,创建省州市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44个。突出发挥“两个作用”,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围绕“一核两副三轴多领域”基层党建思路,扎实推进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以基诺山乡、勐罕镇12个重点区域示范点建设为主线,打造曼费、曼景康等8个示范村。常态化选派强边固防、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155人次。在城市,实施“书记领办”项目,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将3个街道优化析置为5个街道,19个社区优化调整为40个社区。组建告庄西双景“大党委”,深入开展“走访调研知实情”系列行动,强化告庄西双景治理。创新开展“居民点单、社区派单、党员接单、服务消单”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开展志愿服务18.2万余人次。在机关,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和模范机关建设,深入开展“五比五看五争当”“八破八立”“作风整顿年”等活动,推动机关单位在服务大局发展中争先锋、树典型、做示范。承办全州机关工委书记联席会议暨党建理论研究培训会1次,“景洪评议”上线运行,上线运行以来共收到评议件159件。在学校,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持续开展“云岭先锋党建带群建示范点”“云岭先锋·育人红烛”党建工作示范学校、“星级党建示范校”创建。实现“6周岁入学”目标,逐步化解“大班额”问题。在“两新”组织,开展两新组织“两个覆盖”提升行动,组建两新组织党组织10个。在国企,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清单,抓实42户党建入章,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完成市属企业党组织“双培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抓实基层党组织“一企一品牌”党建品牌建设。在公立医院,全面落实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医疗业务和服务“双提升”,开展“云岭先锋·红色杏林”品牌党支部示范党支部。
3.强化引贤招才,夯实人才保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着力优化人才服务,制定《市委联系专家服务管理办法》《景洪市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环境若干措施(试行)》。完成2023年专项招引党政储备人才7名,均为研究生学历。持续深化“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合作机制,与云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学生就业创业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合作协议》,建立合作交流常态化机制。积极搭建人才发展平台,在大渡岗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项目中争取600万元资金用于打造人才实训基地,同步申报景洪市中国竞彩网茶科技人才实训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产才融合类)为云南省首批人才工作示范项目。制发《人才住房管理办法》,首批17名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拎包入住;发放首批景洪市“人才绿卡”154张。
4.强化老干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举办离退休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读书班6期300余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共2期200余人;成功创建首批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党建融入城市基层党建试点1个(孔雀湖社区离退休干部之家)。完成培树首批“云南省离退休干部规范化学习活动阵地”1个。组织“五老”宣讲团深入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法律宣讲。荣获省级“最美银发志愿者”1名,州级“最美银发志愿服务团队”2个、“最美银发志愿者”8名。
5.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本领。聚焦“政治立部、服务立部、依规立部、实干兴部、文化强部”的目标,构建“大组工”格局,打造“全能型”组工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四个一”制度,建立“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干部职工会+党员个人”五联学习制度,开设“组工讲坛”“双强双新”等评比活动,推动组工干部成为“活字典”“政策通”“多面手”“内行人”。实施“青蓝工程”,推行正科级领导干部+副科级领导干部+股室长+股室同志“导师制”帮带结对计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股、组织股、机关组织股、企业组织股、干部教育监督股(举报中心)、人才股、远教办(党员教育中心)、公务员管理股、老干部工作股(市委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2.景洪市人才发展中心
3.景洪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
2.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3.景洪市人才发展中心
4.景洪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15138950.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79390.78元,占总收入的98.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9560.00元,占总收入的1.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39743.99元,增长21.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31883.99元,增长34.37%;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192140.00元,下降88.2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增加,如: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景洪市老年大学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经费等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5102490.78元。其中:基本支出7217208.53元,占总支出的47.79%;项目支出7885282.25元,占总支出的52.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14343.99元,增长20.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774.56元,下降0.74%;项目支出增加2668118.55元,增长51.1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增加,如: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景洪市老年大学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经费等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17208.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40046.37元,占基本支出的92.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7162.16元,占基本支出的8.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85282.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洪评议系统建设工作专项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落实评议工作“每日一通报、一提醒”工作,确保群众、基层、企业反映的意见建议能及时答复。
2.春节慰问活动经费335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离休干部、实职副科级以上退休干部、“8.13”退休干部、已故离休干部配偶及贫困党员和老党员的春节慰问活动。
3.村干部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经费88941.14元,主要用于为全市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兼文书)或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临国境线村的武装干事购买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4.党建工作经费386637.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丰富性,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5.公务员奖励证书和奖章工作经费41475.00元,主要用于购买为促进公务员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相关规定,每年对公务员进行年终考核,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全市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和三年连续优秀的公务员授予嘉奖和记三等功,并发放奖励证书和三等功奖章。
6.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1447045.42元,主要用于满足每年开展全市科级干部、科级后备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村干部等分期分批轮流培训费用。
7.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62515.00元,主要用于将2021年尚未支付的档案数字化制作经费及项目质保金予以结清。
8.干部数字组工大数据专项经费276850.00元,主要用于建立市管干部或公务员库,基于独立的数据库,使用平台完整功能全面支撑干部业务工作。
9.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97552.00元,主要用于2023 年重点推进基诺山乡—勐罕镇—景哈乡—勐龙镇等示范点,统筹推进“一核两副三轴多领域”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
10.景洪市“智慧党建”项目经费999999.46元,主要用于做好“智慧党建”内网、外网“两大系统”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干部管理、公务员管理、人才工作智慧化模块运用。
11.关心帮扶项目专项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干部本人和家庭因不可抗拒力量发生重大变故出现生活困难时费用。
12.老年大学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进行整体改造,拓展延伸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服务中心功能,完善老年活动设施、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并以此为载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文化教育、知识、娱乐功能,提高全民觉悟和思想文化素质,促进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维护好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
13.村干部体检经费282740.25元,主要用于为全市村干部安排参加体检,提高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
14.主题教育工作专项资金598411.24元,主要用于举办读书班、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讲好专题党课、搞好基层宣讲,带动全市1917个党组织、23327名党员全覆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做到学深、悟透、力行。
15.老干部工作专项资金496155.94元,主要用于满足景洪市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和学习阵地规范化建设,提供场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
16.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352869.10元,主要用于保障“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经费,促进“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17.人才工作经费1083660.70元,主要用于人才工作的基本保障,加快实施人才发展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
18.人才公寓租金专项经费67860.00元,主要用于落实“人才安居三年行动”,健全完善人才住房解决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解决各类优秀人才住房需求。
19.其他收入自有资金补助经费123100.00元,主要用于农垦离退休老干部特需公用经费、老年大学学费。
20.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补助专项资金113270.00元,主要用于加强选调生选、育、管、用工作,配置专用办公设备,确保到村任职选调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79390.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6%。与上年相比增加2931883.99元,增长26.54%,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部项目内容及经费比上年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0274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3%。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0580.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014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59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我单位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100.00元,决算为35314.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4704.5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96%,完成年初预算的8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0元,决算为106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04%,完成年初预算的36.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6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100.00元,支出决算为35314.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4704.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0元,决算为106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厉行节约工作,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要求。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593.83元,增长18.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708.83元,增长3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00元,下降1.0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长,使用频繁,车辆燃油、维修费等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7162.16元,比上年减少63146.21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下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及公务用车补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6470826.74元,其中,流动资产286913.82元,固定资产6164246.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666.6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7622.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00991.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6项,账面原值24279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275.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37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85.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5275.9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5275.9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