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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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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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州总工会的要求和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景洪市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突出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制度、措施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搞好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受市政府委托,做好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承担全国、省、州级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使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承担市委、市政府、州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景洪市总工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狠抓多项中心工作,为全面推进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工会力量。一是持续加强工会组织体系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工会组织389家,涵盖单位501家。(其中:乡镇街道工会14家,社区工会49家,农场工会5家,行业工会5家,机关事业117家,国有企业55家,两新组织139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334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328家。新成立基层工会24家(街道工会联合会2家,国企2家,两新组织17家。新增工会会员2465人。全市工会会员38003人,女会员18505人,占会员总数48.69%。“八大群体”及新就业形态企业工会组织31家,覆盖76家单位;4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7家,覆盖32家单位。八大群体及新就业形态企业建会率达80%以上。二是持续抓好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创建景洪市“六有”基层工会16家,创建景洪市职工书屋5家,景洪市职工智慧书屋5家,复核历年景洪市模范职工之家13家。推进基层工会阵地建设。2023年已完成乡镇(街道)7家职工之家建设,新建8家工会驿站。三是持续加强建功立业基础。持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革。 创建州级文旅行业产改示范点4个;举办首届“保育员”技能竞赛、首届割胶工技能大赛。选树了19名各行业人才为景洪工匠;评选出40户家庭为景洪“最美职工·和谐家庭”,创建评选出“女职工工作示范点”2个,推荐市委专家2人,创建劳模工作室2家。四是持续抓牢职工关系关爱和帮扶。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签订专项集体合同105家,覆盖职工9002人,区域性合同1家,覆盖职工160人。组织召开景洪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2023年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做好全市社会组织数调查统计工作。目前全市有社会组织148个,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数19个,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数16个。目前成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企业有139家。积极引导企业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组织60名一线干部职工和16名乡村医生分别参加景洪市第一期职工疗休养活动和上海疗休养活动;开展好法律援助,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8件,涉及农民工14人(其中刑事案件12件,民事案件2件),帮助农民工群体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四是推动女职工普法和关爱常态化。结合“三八”维权周主题,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宣传册500余份,法律咨询10余人次,覆盖人数300余人次。第十九期医疗互助活动共有207(新增8家)家单位,46453人参加(其中:在职续互43634人、新参互2819人),在职参互率90%。开展节日慰问。实名制慰问景洪市在档困难职工、一线职工等,慰问人数达3739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股、维权保障股。所属单位1个(不含本级),为景洪市职工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总工会
2.景洪市职工服务中心
纳入景洪市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总工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总工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总工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346,296.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6,296.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8,414.64元,增长19.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8,414.64元,增长19.2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调入1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长184,844.64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93,570.00元,分别是景洪市第六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经费180,570.00元,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13,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总工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346,296.62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726.62元,占总支出的91.75%;项目支出193,570.00元,占总支出的8.25%;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8,414.64元,增长19.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4,844.64元,增长9.39%;项目支出增加193,570.00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2023调入1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184,844.64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93,570.00元,分别是景洪市第六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经费180,570.00元,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13,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2,726.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85,705.52元,占基本支出的92.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021.10元,占基本支出的7.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57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洪市第六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奖励经费180,570.00元,主要用于第六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奖励支出。
2.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及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平台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3.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总工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6,296.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8,414.64元,增长19.23%,主要原因是2023调入1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长184,844.64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93,570.00元,分别是景洪市第六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经费180,570.00元,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13,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7,32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的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49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6,22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2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5.00元,决算为1,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5.00元,决算为1,3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3.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总工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5.00元,支出决算为1,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5.00元,决算为1,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确保逐年下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0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00.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用于勐海县总工会到景洪交流学习1批次22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勐海县总工会交流学习1批次22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总工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021.10元,比上年增加 26,040.92元,增长18.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在职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物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总工会资产总额4,177.63元(净值),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4,177.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6.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66.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