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景哈乡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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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2 11:33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6003401000
景洪市景哈乡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学校管理规范化。学校进一步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各项工作严格在制度下开展。狠抓教学常规管理。通过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反馈检查,以检查促落实,从而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强化教师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管理能力,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生教师整体素质。注重养成,强化德育。将习惯养成教育渗透到了各项德育工作和教学活动中去,致力于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室、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财务室、工会。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景哈乡中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景哈乡中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846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哈乡中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24,007,995.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19,981.03元,占总收入的95.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8,014.29元,占总收入的4.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88,215.85元,增长28.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49,946.93元,增长25.3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738,268.92元,增长295.61%。主要原因是实有在编人数增加32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学校基地和学校小卖部收入纳入勤工俭学收入,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哈乡中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23,692,678.03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0,811.27元,占总支出的87.25%;项目支出3,021,866.76元,占总支出的12.7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22,643.93元,增长28.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42,517.11元,增长30.59%;项目支出增加480,126.82元,增长18.89%;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实有在编人数增加32人,基本支出增加;勤工俭学收入纳入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哈乡中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70,811.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353,007.14元,占基本支出的98.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7,804.13元,占基本支出的1.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哈乡中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1,866.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景财教〔2023〕188号2023年第2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直达资金345.17元,用于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景财教〔2023〕119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直达资金171,138.00元,用于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景财教〔2023〕25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上级专项资金325,365.00元,用于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4)景财教〔2023〕175号(自有资金)课后服务运转类专项资金7,390.00元,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器材购买;
(5)景财教〔2023〕134号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普通公用经费)直达资金69,942.00元,用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6)景财教〔2023〕13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省级(中央直达)和州级专项资金1,758.69元,用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7)景财教〔2023〕64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省级直达资金154,115.18元,用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8)景财教〔2023〕64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营养改善计划)省级直达资金137,566.00元,用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9)景财教〔2023〕189号2023年第2批城乡义务教育人口较少民族生活补助中央直达资金250元,用于发放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生活费;
(10)景财教〔2023〕175号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122,850.00元,用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1)景财教〔2023〕175号△2023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提高部分)市级补助资金2,110.00元,用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12)景财教〔2023〕175号△(自有资金)学校勤工俭学专项资金424,650.00元,用于学校办学条件改善;
(13)景财教〔2023〕25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补助上级专项资金98,374.00元,用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4)景财教〔2023〕185号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营养改善计划提标州级配套资金1,488.00元,用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5)景财教〔2023〕154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寄宿制)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61,600.00元,用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16)景财教〔2023〕119号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直达资金3,316.00元,用于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7)景财教〔2023〕28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753,477.00元,用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18)景财教〔2023〕13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中央直达专项资金63,204.29元,用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19)景财教〔2023〕119号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直达资金104,246.60元,用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景财教〔2023〕175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35,713.83元,用于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1)景财教〔2023〕13号2022年第二批城乡义务补助(公用经费)中央直达和州级资金15,431.00元,用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22)景财教〔2023〕120号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人口较少民族生活补助资金1,375.00元,用于发放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生活费;
(23)景财教〔2023〕134号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普通公用经费)直达资金16,422.00元,用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24)景财教〔2023〕188号2023年第2批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直达资金6,345.00元,用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5)景财教〔2023〕119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中央直达资金206,582.00元,用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6)景财教〔2023〕64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省级直达资金160,260.00元,用于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7)景财教〔2023〕13号2022年第二批城乡义务补助(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1,488.00元,用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28)景财教〔2023〕134号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特殊教育经费)直达资金144.00元,用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29)景财教〔2023〕64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省级直达资金8,160.00元,用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30)景财教〔2023〕28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38,360.00元,用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31)景财社〔2023〕232号2023年(第一批)卫生健康事业州级(艾滋防治)资金10,000.00元,用于防治艾滋病宣传工作;
(32)景财社〔2023〕266号2023年景洪市登革热防控专项资金18,400.00元,用于登革热防控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哈乡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19,981.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6%。与上年相比增加4,649,946.93元,增长25.31%,主要原因是实有在编人数增加32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17,477,68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36,90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3,17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和生育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52,2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元,决算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元,决算为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哈乡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元,决算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厉行节约,努力提高执行力,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90.00元,下降76.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0.00元,下降76.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厉行节约,努力提高执行力,减少接待批次及人员数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营养餐检查督导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景哈乡中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景哈乡中学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景哈乡中学资产总额23,713,899.03元,其中,流动资产965,407.92元,固定资产17,883,950.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757,636.88元,无形资产106,904.1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7,661.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9,288.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2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2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2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4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景洪市景哈乡中学2023年决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600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