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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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2 11:22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0501000
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为: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农村基本情况和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及管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流转纠纷,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负责农地确权和“两区”划定管理、农业设施用地备案和耕地“非农化”管理指导等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1)土地确权颁证项目工作进展。景洪市土地确权项目已实际开展土地确权的村民小组为701个460,72户,完成承包地总面积162.34万亩,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46,072本,完成率100%;该项目已通过市级验收,将在问题整改完成后进入州级验收环节。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补办工作进展。5月下发《景洪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方变更、分包的通知》景确权办便签〔2023〕2号,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证程序,截至目前,共处理42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补办、分户等情况。
2.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1)查摆问题形成报告。3月下发《景洪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对农村宅基地管理不严格,联审联管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的督办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针对市委巡查组反馈问题形成整改报告,截至目前已收到13个乡镇(街道)的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
(2)保证宅基地审批工作有序进行。2020年1月至2023年11月,累计受理1,932宗,累计审批1365宗388,815.54平方米,平均每宗284.85平方米,审批率70.65%。其中:原址翻建1,159宗、改扩建22宗、易址建新拆旧53宗、分户新建131宗。(2023年受理数769宗,审批数769宗,审批面积219,260.31平方米,审批率100%)。
(3)进一步完善落实宅基地协管员制度。4月下发《景洪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洪市农村宅基地建房村级协管员制度(试行)〉〈景洪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流程职责〉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村设立村级协管员做好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各项工作,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3.卫片、图斑核实工作
对自然资源部门移交的105宗图斑进行实地核查并按照不同性质做好反馈工作。
4.“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省、州级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排查整治文件要求,对“三个百分百”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对《景洪市“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县督导责任清单》发现的2019年18宗和2021年3宗违规情况进行整改,截至目前未发现《“回头看”方案》中的“三类问题”。
5.农业设施用地审批工作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共审核通过53宗农业设施用地。
6.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根据《景洪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景农产改办发1号)文件精神要求,有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源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便利,可优先提出申请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截至目前全市在农信社新开账户13户,全部入帐乡镇三资管理办公室。二是完成发放成员证共76,770本。
7.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1)做好数据统计,科学制定方案。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上报《景洪市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统计表》、《2023年村级债务基本情况调查表》,摸排全市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根据2023年景洪村集体经济收入统计表,市辖9个乡镇5个街道,94个行政村(村、企改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1,855.30万元(其中:经营收入246.55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772.48万元,投资收益460.58万元,补助收入113.26万元,其他收入262.43万元)。经营性总收入1,479.61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0个;经营性收入在5—10万元(含5万元)的村49个,占52.13%;经营性收入10—50万元(含10万元)的村42个,占44.68%;经营性收入50万元(含50万元)的村3个,占3.19%。已完成所有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目标。
(2)进一步加强农村资产管理,完善清产核资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1月对全市辖9个乡镇5个街道,94个行政村(村、企改社区),793个村民小组开展“清产核资”,目前更新数据已上报至“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系统并通过审核。并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展一次全面的集体合同、集体资产闲置清查,对全市1,794份集体合同、75个集体资产闲置详细情况做说明,梳理出集体经济合同不履约问题56个、集体资产闲置问题40个。
8.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工作
2022年12月止,景洪市家庭农场在工商注册登记的有53家,农业部门备案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有609家,市农业农村局备案192家。截至目前,共有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8家、州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3家。示范家庭农场省级4家、州级7家,市级39家。
9.农经统计、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1)认真做好农村固定观察点50户工作。目前已完成了2023年农户劳动力就业及进城情况调查、农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情况调查、农村专项调查村问卷调查、农产品价格市场调查、生活性、生产性现金及实物支出调查。
(2)认真做好9户农民负担监测点以及5家经营主体的工作记录。
(3)开展农民收入数据动态监测工作。按照“点面结合,定期调度”的原则,选择勐龙镇、勐罕镇、中国竞彩网作为试点,选取30户农户为监测对象,以农户家庭生产、销售、支出、转移就业等方面的数据为基础分析农民收入变化情况,为景洪市农村居民增收工作的实际执行提供数据参考,保证增收目标任务符合景洪市实际。按照省级通知要求于2023年10月10日停止农民收入数据动态监测工作。
10.“两区”审核工作情况
对景洪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材料进行审核,农户橡胶采伐更新申请回复共286份。
11.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
由中国竞彩网印发《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的实施意见》,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农民集体、承包农户以及新型经营主体的权益。并严格要求各乡镇街道业务指导时要求各村组对村集体资产的流转签订规范合同;开展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截至目前,共排查出100亩以上土地流转存在不规范的合同134宗,2,000亩以上大面积流转需风险监控的2宗,现进入整改。同时梳理全市50亩以上意向流转土地面积14,856亩。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农经统计组、土地管理组、三资管理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679,335.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3,465.89元,占总收入的98.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870.00元,占总收入的1.7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8,229.47元,增长8.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8,609.47元,增长9.05%;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380.00元,下降0.82%。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及正常晋升工资及保运转正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679,335.89元。其中:基本支出2,219,346.89元,占总支出的82.83%;项目支出459,989.00元,占总支出的17.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5,029.47元,增长8.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481.47元,增长6.20%;项目支出增加85,548.00元,增长22.8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及正常晋升工资及保运转正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9,346.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16,991.60元,占基本支出的95.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355.29元,占基本支出的4.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9,98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财农〔2023〕166号景洪市2023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项目84,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的发放工作;
2、景财农〔2023〕202号景洪市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21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扩建补助;
3、景财农〔2023〕166号景洪市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项目120,119.00元,主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设备购置补助,农经统计工作差旅费、培训费;
4、景财农〔2023〕1号景洪市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补助经费45,87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3,465.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9%。与上年相比增加218,609.47元,增长9.0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故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75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1,957.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中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995,58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0,1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景洪市公务用车改革后,事业单位车辆未定编,未定编车辆不属于公务车,根据景财农景财农〔2023〕85号调整公车购置及运维费,故车辆运行费列入“其他交通费”。二是本年严格按要求减少支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073.43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073.43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景洪市公务用车改革后,事业单位车辆未定编,未定编车辆不属于公务车,根据景财农景财农〔2023〕85号调整公车购置及运维费,故车辆运行费列入“其他交通费”。二是本年严格按要求减少支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6,589.61 元,其中,流动资产21,392.15 元,固定资产31,568.71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3,628.75 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297.9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16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68,5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73.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73.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73.4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73.43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