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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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2 10:37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101000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隶属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扩大养老、工伤保险覆盖面;负责全市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工伤以及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日常工作,落实完成年度的养老、工伤以及城乡居民各项目标任务。
2.负责为单位职工和从业人员办理、查询养老、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的核定、编制应征清册、实收处理、应收实收对账、欠费核定、转移接续工作、个人账户管理;参保单位的的新增、中断、终止和信息的修改;参保人员信息的增减、修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的转入、转出、续接、修改;社会保险关系中断、转移、续接、终止;负责核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工作。
3.负责养老、工伤、职业年金、城乡居民保险基金以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的管理,审核市本级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的在职参保人员待遇审核,审核在职参保申报人是否达到享受待遇的条件、录入申报人审核通过的资料、计算申报人申领待遇的金额;负责实施市级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和审核发放、支付。
4.负责离退休的企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养老、工伤、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5.负责编制和执行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工伤、职业年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预算和决算等编制,做好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统计分析,完善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统计制度,上报相关财务、统计报表。
6.组织宣传和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养老、工伤保险扩面、登记、申报、核定征缴和养老金、职业年金的申领、发放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资金管理使用,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规范会计档案及固定资产管理,报送相关财务报表统计工作。
8.负责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好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和纠偏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养老、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及对基金运行安全进行分析,纠正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优化经办规程,健全完善内控制度,降低基金管理风险。
9.完成主管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动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
(1)社会保险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2023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5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9.41万人的101.9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59万人(不含退休人员),完成目标任务数5.33万人的104.8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8.10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7.86万人的101.34%;工伤保险参保8.2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数8.05万人的102.11%。
(2)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标稳步推进。深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在巩固去年扩面增效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印发《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对象实名库的通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景洪市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方案》,精准把握政策,实现重点覆盖。紧盯“八类群体”,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对象实名库,争取把更多参保群众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重点针对50周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群众,鼓励其选择3,000元或较高档次的缴费额;对59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鼓励其一次性补缴更高档次金额。截至12月底,全市动态更新“八类群体”实名库共9,270人。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59万人,其中新增参保人数7,79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6,000人的129.93%。
(3)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取得实效。制定下发了《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22〕149号),紧盯2035年基本实现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普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一是积极做好全市被征地农民实名库信息录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被征地农民名册和保障对象名册,截至12月底,已完成被征地农民实名库信息67,412条。二是深入开展“征地农民进企保,共享美好生活”宣传活动,使辖区群众充分了解景洪市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政策,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知晓率和参保率。目前,已有238(含退休)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1)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截至12月底发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8.23万人次,累计发放95,890.34万元;发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7.15万人次,累计发放55,627.9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6.41万人次,累计发放7,170.65万元;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0.99万人次234.77万元;工伤保险支付0.11万人次1,493.32万元。发放丧葬抚恤待遇0.311万人3,731.43万元(其中发放企业职工丧葬抚恤待遇0.081万人3,418.25万元;城乡居民丧葬费0.23万人313.18万元)。
(2)认真落实领取待遇人员调待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1号)精神,对全市202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并领取待遇的退休人员进行待遇调整,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5,791人,月人均增资额163.27元,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5,050.62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5,213.89元;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23,765人,月人均增资额127.86元,月人均调整前3,148.24元,月人均调整后3,276.10元。
(3)持续推进社保卡的推广应用。一是进一步做好电子社保卡申领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发放社保卡428,616张,申领电子社保卡269,178人。二是积极推进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工作。通过景洪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设立咨询窗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认真做好宣传解释,使参保群众认识社会保障卡便民、利民的作用。一方面对新办理退休的人员,要求一律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另一方面通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尽快更换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室、财务室、稽核室、档案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90人(社会化管理人员)。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5人(离休5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9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9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4,419,072.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19,072.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7,015.53元,下降2.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7,015.53元,下降2.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3年度有人员变动,故基本工资、津贴和保险等相关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4,419,072.40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6,372.40元,占总支出的96.58%;项目支出492,700.00元,占总支出的3.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7,015.53元,下降2.0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89,715.53元,下降5.37%;项目支出增加492,70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3年度有人员变动,故基本工资、津贴和保险等相关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26,372.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96,903.08元,占基本支出的94.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9,469.32元,占基本支出的5.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2,7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社保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资金492,700元,主要用于社保档案资源收管存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科学管理、安全保管、资源共享、网络利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19,072.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97,015.53元,下降2.02%,主要原因:2023年度有人员变动,故基本工资、津贴和保险等相关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70,56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4,27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4,2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元,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元,决算为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元,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0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故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社会保险业务的指导及扩面增效工作,产生接待2批次1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9,469.32元,比上年增加21,454.64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本年搬迁新办公地点,发生搬运费,较上年增加劳务费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1,319,911.63元,其中,流动资产128,907.04元,固定资产725,676.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65,327.7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8,432.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289.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1项,账面原值101,4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4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4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46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