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黄猛
- 来源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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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2 10:19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6004201000
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体负责勐罕镇片区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确保乡镇学前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同时为家长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通过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职能,合理利用幼儿园建设与事业发展的各种资源确保教师质量的提高,较好地实现预期的教育培养目标和服务社会、服务家长的任务。确保学前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机构设置: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幼儿园全面管理工作。
2.教务处。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等工作。
3.安全处。负责幼儿园安全等工作。
4.后勤处。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膳食营养和后勤保障工作。
5.财务室。负责幼儿园财务管理、经费预算等工作。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幼儿园科学管理水平,完善幼儿园各项制度,探索工作流程规范化的方法。在幼儿园现有基础之上凝聚力量,进一步凝练幼儿园办园理念和办园特色,凸显幼儿园文化建设。
2.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紧扣国家教育方针扎实抓好日常保教工作,促进幼儿良好学习品质的养成。
3.合理规范地使用各种经费,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购置、增加必要的教学设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使学校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幼儿园全面管理工作。
2.教务处。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等工作。
3.安全处。负责幼儿园安全等工作。
4.后勤处。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膳食营养和后勤保障工作。
5.财务室。负责幼儿园财务管理、经费预算等工作。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教育体育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缴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346人。年末遗数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收入合计3,505,000.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5,000.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7,597.66元,增长4.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7,597.66元,增长4.40%;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1人,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正常晋升和职务变动基本支出增加,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支出合计3,505,000.61元。其中:基本支出3,346,688.04元,占总支出的95.48%;项目支出158,312.57元,占总支出的4.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7,597.66元,增长4.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013.34元,增长1.03%;项目支出增加113,584.32元,增长253.9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1人,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正常晋升和职务变动基本支出增加,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因此本年度支出合计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46,688.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22,927.07元,占基本支出的9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3,760.97元,占基本支出的6.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312.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财教〔2023〕13号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市级补助资金1,263.60元,主要用于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景财教〔2023〕141号2023年第二批学生资助(学前幼儿资助)中央、省、州级资金22,768.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景财教〔2023〕190号2023年第2批学生资助(学前幼儿资助)中央、省、州级资金19,558.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4.景财教〔2023〕175号2023年公办幼儿园补助经费105,062.97元,主要用于幼儿园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物业管理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费用。
5.景财社〔2023〕 266号幼儿园登革热防控专项经费9,660.00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安装登革热防控设备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5,000.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7,597.66元,增长4.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1人,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正常晋升和职务变动基本支出增加,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2,808,45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3%。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及其他普通教育的支出,保障幼儿园保教工作正常运转。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54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及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4,14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1,8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元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按照相关厉行节约原则,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没有发生数,没有因公出国(境)的实际安排,支出决算没有发生数,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没有发生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未发生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资产总额4,351,679.84元,其中,流动资产229,306.57元,固定资产4,122,373.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666.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080.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22090300398.xlsx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600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