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胡正红
- 来源 :景洪市统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0-21 16:30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1001000
景洪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据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统计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本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和社会、科技、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旅游、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负责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及小康社会进程测算。
6.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审核备案和审批本市统计调查项目。
8.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乡镇、街道、农场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0.依法协助乡镇、街道、农场管理乡镇、街道、农场统计站。负责全市统计教育和对乡镇、街道、农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监测预警,统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经济社会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做好统计产品服务,组织整理编辑《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公报》《经济工作手册》《统计年鉴》等,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数据服务。三是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文件、重要会议、工作报告、规划制定等起草的咨询建议工作,及时提供统计信息资料。
2.夯实基层基础,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一是聚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专业知识下基层”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水平,强化统计法治意识,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二是抓住“关键少数”,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推动各部门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走向深入。三是密切监测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每月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对主要经济指标实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着力提高常规统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实行数据上报动态监控制度和数据异动查询制度,做到即审、即改、即验,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四是持续抓好企业升规纳统工作。
3.强化数据管控,确保数据质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意见》,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与市纪委市监委联合印发《景洪市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办法(试行)》,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二是根据国家、省、州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活动,严格按照省、州统计局关于统计数据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企业自查完成率100%,结合重点以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工业、服务业、劳动工资、房地产、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进行数据质量核查,专业数据核查372家,完成率100%。三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26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四是全面整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以扎实的整改工作成效迎接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工作。
4.聚焦经普工作,盘清底数助发展。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景洪市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在市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市经普办充分发挥普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参谋等作用,认真谋划好清查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当好参谋;协调各部门以及上下左右关系,搞好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统计与核算股、一产业股、工业和能源股、三产业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统计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普查办公室。所属单位1个(不含本级),为景洪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统计局
2.景洪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纳入景洪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统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648,048.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73,048.76元,占总收入的98.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5,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61,940.31元,增长38.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07,250.39元,增长37.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54,689.92元,增长269.27%。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689,465.27元,项目支出中统计抽样调查经费增加42,296.50元,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增加1,075,488.62元,其他收入增加54,689.9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648,048.76元。其中:基本支出4,773,137.14元,占总支出的71.80%;项目支出1,874,911.62元,占总支出的28.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29,240.29元,增长35.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36,455.17元,增长12.66%;项目支出增加1,192,785.12元,增长174.8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689,465.27元,项目支出中统计抽样调查经费增加42,296.50元,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增加1,075,488.62元,其他支出减少78,010.1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73,137.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55,077.75元,占基本支出的9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8,059.39元,占基本支出的6.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4,911.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统计业务经费项目224,423.00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按时完成统计信息发布、统计数据资料编印,提高统计数据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健全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客观反映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实施进程和推进成效。
2.西双版纳调查队价格调查专项调查经费项目94,4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的变动趋势及幅度,为国民经济核算、测算工业发展速度提供各种分组的价格指数。
3.西双版纳调查队劳动力调查专项资金项目95,8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劳动力调查得到的调查失业率作为反映就业形势的核心指标,确保及时、准确地反映景洪市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失业人口总量、结构及分布情况。
4.西双版纳调查队城乡住户收支调查专项资金项目109,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为了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景洪市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
5.西双版纳调查队农牧生产大县调查专项资金项目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粮食畜牧业全面统计、数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调查,主要畜禽抽样监测调查,为了全面了解掌握景洪市粮食、畜牧业生产发展形势及家底。
6.景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865,288.62元,主要用于开展景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
7.西双版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经费项目210,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景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两员”补助及办公设备采购。
8.景洪市统计局自有资金项目7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按时完成统计信息发布、统计数据资料编印,提高统计数据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健全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客观反映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实施进程和推进成效。
9.西双版纳调查队城乡住户调查专项经费项目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为了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景洪市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3,048.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7%。与上年相比增加1,807,250.39元,增长3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689,465.27元,项目支出中统计抽样调查经费增加42,296.50元,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增加1,075,488.6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91,930.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方面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9,376.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8,3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3,3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80.00元,决算为18,985.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60.00元,决算为17,457.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95%,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20.00元,决算为1,52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5%,完成年初预算的26.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80.00元,支出决算为18,985.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60.00元,决算为17,457.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20.00元,决算为1,5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5%。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14.46元,下降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42.46元,下降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00元,下降4.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从严控制陪同人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市统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中国竞彩网开展调研、专项业务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059.39元,比上年增加36,993.14元,增长13.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在职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统计局资产总额348,710.44元,其中,流动资产1,836.14元,固定资产346,874.3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597.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5,233.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621.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21.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621.5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621.5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