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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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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03-11 11:29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300000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覆盖。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景洪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6.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专业技术和工资福利股、财务和基金监督股、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社会保险股、劳动权益保障股、事业单位管理股

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景洪市劳动权益保障中心(未独立核算单位);2.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未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以赴做好就业工作。一要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开展人社干部进企挂县拓岗稳岗专项行动,精准落实就业创业、稳岗就业、技能提升、助企纾困等政策,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监测管理,不断提升稳就业、促就业工作成效,确保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3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1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105人。二要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水平。坚持稳规模增收入并举,以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紧密对接市场需要,聚焦乡村旅游、健康养生、网络直播直销等新业态发展,挖掘更多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岗位,引导农村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增收,同时,统筹劳务协作、劳动力余缺调剂等渠道,积极发挥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作用,多种渠道提供转移就业服务,确保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55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0.63万人以上。三要做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抓实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实施好基层就业项目,优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服务,通过短信、微信等平台定向推送岗位信息,激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热情。四要积极打造创业品牌。围绕七彩云南·创业福地品牌建设目标,以举办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为平台,有效衔接雨林青年创业先锋选树、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等各类比赛,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搭建创业创新平台载体,培养选树一批创业创新典型,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五要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服务网络末梢向社区、乡村延伸,着力构建以基层社区+就业”“基层就业经办+人力资源机构平台、零工市场、幸福里社区为支撑的15分钟就业服务圈嵌入式设立社区就业服务站点零工驿站),提供就业需求排摸、就业岗位筹集、就业供需匹配、就业能力提升、就业援助帮扶、创业指导服务等就业服务功能,年内至少建成一个零工市场。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定制化服务转变。及时总结跨境务工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外籍人员用工服务规范,为保障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提供精准服务。六要培育更具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实施劳务品牌建设三年行动,立足我自然资源禀赋、地方特色、民族风情,以小糯玉米工、勐海烤鸡、民族风味烧烤等品牌为切入点,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一县一品建设,争取塑造1个省级劳务品牌。支持鼓励企业、协会制定品牌标准,动员培训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等资源为特色劳务品牌建设提供支撑支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聚集效应。引导各类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农村劳务经纪人围绕劳务品牌开展有组织劳动力转移,不断壮大从业人员队伍和产业规模,助力全产业发展。七要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管理,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诚信建设,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2.全力以赴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要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建立分类采集、分层管理、动态更新的实名数据库,重点引导被征地农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参保,鼓励引导被征地农民转保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确保全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7.39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9.53万人、企业职工参保5.4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占比90%以上,不同缴费档次占比达到省级指标要求;失业保险参保3.7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8.1万人。二要持续深化社保领域改革。按照省级部署,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选取试点探索实施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考核工作,积极化解农垦养老保险欠费影响等不利因素,落实补缴、延缴等政策措施。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三要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社保数字化转型,促进社邮社银合作网点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覆盖全经办机构和乡、村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大力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助力参保扩面,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暖心的社保服务。深入推进景洪市勐罕镇扩面增效示范点建设,总结提炼经验亮点,创建西双版纳特色一户一职保品牌。四要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严格落实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措施,继续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建立重大要情清单。参照省级成立社保业务管控工作组,规范社保业务经办、强化疑点数据核查、完善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强化与公安、民政、卫健、司法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全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按时足额上解社会保险基金,确保基金安全稳健投资运营。

3.全力以赴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一要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更加注重本地人才的招聘和培养,精心组织实施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人员招募、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直聘等工作做好随军家属、退役士兵、基层服务人员定向招聘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推动解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矛盾问题,稳慎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质效。持续深化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二要建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落实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探索开展新兴行业职称评审工作,争取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人数有较大增长。对接全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加大国贴”“省突”“省贴兴滇英才”“雨林英才评选推荐、服务保障力度,突出抓好优秀青年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加大首席技师培育力度,探索建立服务基层专家库,确保各领域专家、人才服务基层有大幅度提升。三要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建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开展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情况分析,完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机制,促进岗位设置与晋升机制有效衔接。

4.全力以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要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组织开展劳动关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积极排查化解企业规模裁员、劳务派遣用工、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等问题,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区域性劳动关系风险。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升调解仲裁管理质效,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确保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8%以上,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二要加强工伤保障机制。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开展工伤预防知识宣传和能力提升培训,精准识别工伤预防重点企业,划分企业事故风险等级,制定一企一策工伤预防技术措施。三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积极开展建设领域欠薪(隐患)问题排查,及时处理欠薪线索,牵头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化解欠薪隐患,确保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8%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9%。组织开展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无欠薪企业申报。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全力以赴提升人社服务水平。一要优化政务服务。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动更多关联人社服务事项打包办、高频人社业务掌上办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实施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不断提高办事便利度和好评率,推动全局营商环境评价争先进位。二要加快推进数字建设。扎实推进数字人社建设三年行动建设推广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人社信用信息规范报送管理机制,加强电子社保卡推广运用,探索推动人社服务数字化转型。三要改进服务作风。完善民呼我为、接诉即办机制,落实局长走流程”“好差评”“景洪评议服务评价机制,提高云南人社12333咨询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质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四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人社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人社领域信访治理,以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人社事业发展。五要规范开展表彰奖励、创建示范工作。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统筹做好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项目申报设立、组织实施工作,健全完善项目成效评估和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待遇规定,更好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3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0.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2.6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7.55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6.77万元下降18.31%,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减少景洪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楼及室外附属工程续建建设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2.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2.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1.72万元下降19.04%,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减少景洪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楼及室外附属工程续建建设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0.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65万元增加12.08%增加主要原因在职实有32比上年26人增加了6;项目支出21.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97万元减少90.58%,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减少景洪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楼及室外附属工程续建建设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05.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事业人员招聘及培训专项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11.53万元,主要用于个人权益记录单专项经费支出、信息化建设网络工作平台专项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28.9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景洪市劳动保障权益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53.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06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10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40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3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2.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3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4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39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减少一切不必要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9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3.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3.0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减少一切不必要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支出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支出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42万元,与上年44.24万元,增加8.18万元,增长18.4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增加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730.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4万元,固定资产15.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700.17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76万元。与上年1492.0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8.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300111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表格2024030807014248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