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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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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03-06 18:16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2000000

景洪市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景洪市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负责全市植 物检疫、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开展全市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 控制,农药和化肥使用调查,承担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等 工作;协助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开展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和使 用监督管理及技术指导培训,协助做好农药风险监测;负责耕地 质量监测评价和地力调查,配合开展耕地保护、肥料使用管理; 负责土壤改良、科学施肥和节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 负责各种植保、土肥水新技术、新农药的引进试验示范、开发及 推广应用;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耕地保护组、测报防控组和应用管理组。

    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照省、州要求,做好景洪市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的相关工作。

2.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秸秆还田技术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进一步宣传培训,使农民树立科学的施肥意识、环保意识,使田园清洁、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成为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和自觉行动。

3.继续履行土肥管理职能。开展肥料经营市场和肥料生产企业检查,并对所有门市进行相关的信息收集及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加大肥料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利益。

4.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预报及防控工作。继续抓好农作物的病虫预测预报及统计上报工作,做到预报准确、发报及时,科学指导统防统治,确保农业丰收。及时预警,加强应急用药监督管理,强化应急用药指导服务及科学用药培训力度,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选择用药产品,科学确定使用时期、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用药,严防长残留农药造成农残超标。

5.加强草地贪夜蛾和黄脊竹蝗监测防控工作。一是加强草地贪夜蛾和黄脊竹蝗的监测。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工作,提升草地贪夜蛾及黄脊竹蝗识别与防控能力。

6.加强红火蚁监测防控工作.持续做好监测,对新发生、零星发生或面积较小且相对独立的发生点进行有效遏制,使红火蚁疫情扩散蔓延得到有效控制,持续压低发生区红火蚁种群密度,明显缩小疫情发生面积。

7.加强农药减量暨农业面源污染宣传工作。结合生产实际,加强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农药空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宣传培训、组织对辖区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源头监管,进一步推进农药减量使用,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8.加强农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农药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对辖区农药经营单位、种植企业、种植大户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培训,做好依法合格经营的监督和引导,进一步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保障农药质量,巩固农资市场规范整治成果,促进农药市场规范化运作。结合节假日及各项农资市场打假行动,对全市农药市场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经营户规范经营农药,保证农药质量,让广大使用者用上安全、优质、高效的农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继续做好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工作,严把核查要求。

9.继续抓好植物检疫管理工作。一是抓好辖区红火蚁、香蕉枯萎病等疫情监测及调查工作,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加强宣传,积极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和《云南省植物保护条例》宣传,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搞好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工作,从源头阻截疫情,规范植物检疫执法检查,提高执法力度,确保农业安全生产。二是根据云南省植保协会“重大外来入侵物种重点调查点位踏查布设及质量控制”项目安排开展监测工作。通过监测,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引种管理、防控灭除,不断健全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外来物种入侵综合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外来入侵物种扩散和入侵风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 0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15名。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9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6万元,增长4.6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增加了化肥减量增效及测土配方施肥项目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3.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9.1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4.7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9.18万元(本级财力319.1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4年与上年对比增加15.6万元,增长4.6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增加了化肥减量增效及测土配方施肥项目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3.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3.97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19.1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9.19万元,下降5.67%,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由景洪市植保植检站及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合并而成,上年度预算时两个单位17人,合并后15人,减少了工资、保险等支出,同时上年度预算了职业年金支出,而本年度无此预算。

项目支出34.7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4.79万元,增长100.00%,增长的原因是:上年无项目预算,本年增加了化肥减量增效及测土配方施肥两个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16.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

6.城乡社区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生产发展支出34.79万元,主要用于支出2022年已完成待付款的化肥减量增效及测土配方施肥两个项目。

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231.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89万元,下降35.06%,下降的原因是上年预算了购买货物,本年除了车辆保险、加油和修理外无其他采购。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2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3.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3万元,较2023年减少0.09万元,下降3.31%,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52次,共计接待438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财政要求在上年基础上压缩3.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9万元,较2023年减少0.13万元,下降2.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2.8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财政要求在上年基础上压缩3%。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景洪市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08.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48万元,固定资产45.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12.7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2000111

景洪市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4091302531479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