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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预算公开说明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3-06 16:46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1900000

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粮油、橡胶、咖啡、水果、蔬菜及中药材发展管理工作,编制相应行业技术标准及生产技术规程,承担全市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标准化生产及绿色综合防控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配合科研院校开展农作物良种选育研究、产业体系建设;承担辖区内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和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工、产业化、现代化建设,农业野生资源保护监管,开展农业产业发展和龙头企业培育;实施农业品牌化建设,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保护认证;负责农业生产及农情统计工作,监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负责耕地“非粮化”管理;负责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粮油组、橡胶组、特色经作组。

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做好粮油、橡胶、果蔬、咖啡、花卉、生物医药产业种植面积统计及各项科技项目的实施工作,开展各类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加大推进现代农业技术的普及,提高农民的生产管理水平,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为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2.积极争取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央关于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支持,保障粮油、橡胶、果蔬、咖啡、花卉、生物医药等产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提炼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为景洪市农业生产发展注入活力。同时努力完成相应项目的任务目标,为来年争取项目提供保障。积极推广应用节本增效新技术,探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效益最大化,增加农民的利润空间,保障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3.继续加强和科研院所的纵向合作。继续加强与云南大学农学院多年生稻技术创新团队、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橡胶研究所、云南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利用省级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和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立项项目资金积极参与开展粮油、橡胶、果蔬、咖啡、花卉、生物医药等产业基础研究和推广工作,继续做好粮油、橡胶、果蔬、咖啡、花卉、生物医药等产业相关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为景洪市粮油、橡胶、果蔬、咖啡、花卉、生物医药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储备新技术和培养人才。

4.积极发展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同时结合项目给予一定的物资配套支持;有计划地培植龙头企业,给予组织引导和扶持,打造龙头企业(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格局,稳步推动中国竞彩网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5. 继续推进景洪市“三品一标”认证与监管工作,做好本辖区认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开展“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协助企业做好绿色食品环评和申报材料的整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1辆。超编的原因:超编车辆属于特种车辆,2012年2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配置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一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4.9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3.19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35.56万元,减少48.5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景编复〔2023〕18号)文件,职责划转、机构调整,人员减少,经费减少,项目预算收入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8.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4.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3.9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4.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02.32万元,减少46.9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景编复〔2023〕18号)文件,职责划转、机构调整,人员减少,经费减少,项目预算收入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8.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8.13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84.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7.97万元,减少50.16%,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责划转、机构调整,人员减少,经费减少;项目支出83.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4万元,减少14.70%,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责划转、机构调整,项目预算收入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7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生活补助1.6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4.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育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8.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349.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生产发展支出83.19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杂交稻旱种推广专项资金68.42万元、景洪市2022年灭除薇甘菊等外来入侵物种资金1.08万元、景洪市2022年农业野生植物保护资金13.69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8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3.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6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45.8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2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83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3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较上年相比减少2辆。减少变化原因:职责划转、机构调整,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划拨国有资产车辆的复函(景财资〔2023〕142号)文件,将景洪市经济作物工作站3 辆公务用车中划拨到景洪市种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辆,划拨到景洪市茶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1辆,所以,公务用车保有量较上年减少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是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资产总额123.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33万元,固定资产31.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46.89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2.7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5项,账面原值34.0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1900111

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0603420175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