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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民政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民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3-05 17:24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400000

景洪市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民政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老年人、孤儿、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助、和临时救助;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特殊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

3)指导全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申报、审批、拨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4)编制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福利事业的工作;负责社区服务工作,指导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5)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及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6)研究拟定全市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指导各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7)负责全市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核,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乡镇的地名工作。

8)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及社团违法行为,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

9)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10)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审计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市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研究制定全市民政系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干部表彰奖励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行政审批股、3.社会救助股、4.社会事务股、5.基层政权与社会组织管理股。

所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下设事业单位2个,1.景洪市家庭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景洪市救助管理和养老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项目+政策老、小人群送暖

老有所养小有所暖一直是民生工作的重点目标,一年来,通过不断完善设施、出台政策、开展服务,一老一小群体社会关爱圈逐步圆满。

一是项目大上2024年,市级向上级申报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就多达10个,有望争取到的项目资金高达2,200.00万元,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配套投入将达到300.00万元,项目和资金量都为历年最高。

二是服务跟上:年内创新实施了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与专业社会组织签订服务协议,让专业人士专业事,规范养老机构对老年人能力认定,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管理提供依据,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此项工作为全州首创。

三是政策补上:年内,在省、州都未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的情况下,首创出台了《景洪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同时,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了申请、审核和发放等各环节中各级相关部门的职责,为确保高龄津贴发放更加规范、更加精准提供了保障。

2培训+学习为基层履职赋能

为民服务,学识是基础,能力是保障。一年来,民政系统组织了各类不同规模、面向不同人群的培训和学习,旨在不断提高基层机构和人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家中改造:组织了全市民政系统业务培训会,参会人员达100余名,参会面直达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民政工作人员;组织10名养老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参加了州民政局组织职业能力培训;面向31名乡镇(街道)社工站站长、副站长、驻站社工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人员开展了社工站督导培训会议;面向300余名民政系统和社区干部开展了专项培训,今年有60余名人员通过了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创历年新高(现景洪市累计持证人数共95人),市级财政分别按照初级100//月、中级200//月的标准给予兑现补助。

二是外出锻造:从局长、副局长到业务负责股室、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等都分批到北京、上海、广东、厦门、昆明、玉溪、楚雄、大理、昭通等省外和省内地州就社会组织管理、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养老服务工作、老龄事业发展、社会救助工作、新闻宣传、残疾人业务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学习,进一步推进机关和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打实为民服务的能力基础。

三是基地打造。景洪市傣乡巾帼养老护理中心被命名为西双版纳州养老护理人员实训基地,今后可在市内就实现自我提升。

3物质+服务为救助扩面通车

一是试点启航:今年,紧随省、州步伐,以江北街道办事处为试点的景洪市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启动,试点工作将聚焦社会救助困难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每年列支不少于50万元费用用于开展服务工作。

二是承诺领航: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市民政局探索建立了社会救助领域信用体系,施行事前告知、事中承诺、事后监管信用模式,该社会救助告知承诺案例获评2023年度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成为全省唯一。

三是服务护航:一年来,针对各类困难群体救助对象,我们先后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了社会救助服务、收养登记评估服务、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雨林护苗行动儿童福利、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等项目,用项目推进服务是景洪市民政工作历史上的首批,广大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困难群体的服务工作中,为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局面的稳定起到了一定的压舱作用。

4提标+通办为幸福婚姻助力

年内,景洪市婚姻登记工作实现了从全州通办全省通办。为确保通办得以顺利实施,民政局做了一系列基础工作。

一是完成机构升级: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新址的契机,按照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加强婚姻登记处硬件建设,规范化建成候登厅、颁证厅、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婚姻家庭辅导室和档案室四室两厅,实现各类婚姻登记业务的分区化和隐私化,体现了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服务理念。

二是推进信息走读: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及电子化历史档案191231份,为下一步信息跨区域读取、进而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作准备。

三是促进矛盾降温:景洪市从81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创新推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帮助家庭解决面临的困难,以满足所有家庭成员的发展和情感需要。通过开展服务,有效劝退了582对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有效降低了冲动离婚、草率离婚行为的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3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66.9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419.93万元,下降71.6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边境居民生活补助经费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二是单位自有资金于2023年已使用完毕,导致2024年较上年减少8,419.9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66.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66.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5.2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66.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382.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2022年边境居民生活补助经费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导致2024年生活补助减少8,382.6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32.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3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80万元,增长12.42%,主要原因分析202360岁以上完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经费为项目支出,2024年计入基本支出,导致2024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645.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93.26万元,降低76.03%,主要原因分析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生活补助、专用设备购置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运行-行政人员工资支出133.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运行-其他公用支出9.3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生活补助支出662.0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救济费支出129.3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救济费支出231.9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救济费支出485.6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救济费支出346.1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支出-救济费支出115.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儿童福利-生活补助支出8.32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老年福利-生活补助支出455.53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助、经济困难老年人救助及敬老院运行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生活补助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生活补助支出178.36万元,主要用于60岁以上完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经费支出和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支出25.20万元,主要用于两案刑满释放人员补助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事业人员工资支出139.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其他公用支出13.3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养老服务和救助管理中心运行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和救助管理中心运行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人员工资支出53.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一般公用经费支出4.4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城乡困难群众政策培训专项经费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政策培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城中村傣族群众火化补助经费支出31.00万元,主要用于城中村傣族群众火化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低保户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支出20.35万元,主要用于低保户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婚姻档案规范化建设经费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婚姻档案规范化建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婚姻登记工作经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委托业务费支出16.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变更及注销以及收养登记评估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委托业务费支出9.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专项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劳务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无名、无主尸体处理专项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7.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险及生育险;

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3.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支出38.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缴费;

其他支出-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5.21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43万元,较上年增加9.93万元,增长397.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次。

(二)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3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6.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7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5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5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属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用来护送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其他民政工作,因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较多,从2023年资金使用情况看大于年初预算数,故2024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271.27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71.47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1.全面深入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整户保或单人保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对象准确率达100.00%以上。2.进一步提高救助经办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方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群众申领补助,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达100.00%3.根据上级文件,及时调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相应提高补助水平,切实保障城市低保群众基本生活。4.经办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救助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0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景洪市民政局资产总额2,977.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24万元,固定资产1,201.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632.27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0.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60.42万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400111

景洪市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2024030504080346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