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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信访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3-05 16:03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8600000

景洪市信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治信访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州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股、网络信访股。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景洪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和市关于信访维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3815”总体思路,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通过着力抓好源头预防、治理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体制机制创新和党建等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再上新水平。

1.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紧紧围绕信访工作法治化总体目标,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路线图。按照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要求,依法受理、精准规范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做好三项建议,强化监督追责,依法受理、闭环管理、热情接待;用好三函三书,大力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确保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狠抓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往深处走、往实里落。

2.持续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在信访问题标本兼治上求实效,加强信访源头治理,把信访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抓紧治本,巩固治标,进一步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常态长效。进一步完善基层信访工作格局,全面排查信访事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梳理甄别,分清缓急、难易,有计划步骤地做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一方面,针对2023年的信访重复件、诉求不合理又难以化解件、历史遗留但可化解件(有化解方案)进行彻底梳理、交办,在与职能部门分析研判后,及时开展信访事项督办工作。另一方面,针对重点行业部门、重点乡镇街道存在的批量较大信访事项分类研判,不断强化信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突出矛盾的推动化解力度。一是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工作。持续深入推动全市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成批解决,强化市级党政领导带头引领示范,主动深入走访,专题调研,实地督导化解,聚焦复杂、疑难、重点、难点信访问题的协调解决,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重大信访事项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得到稳控,坚持做到重点矛盾纠纷不化解、不脱钩、不撤退。2024年,结合景洪市实际情况和矛盾纠纷排查结果,合理安排领导包案事项,明确化解时限、包保领导和责任单位,全面推动领导包案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严格落实每月15日市级党政领导接访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集中力量协调解决信访问题,认真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坚持党政领导干部下访、走访和联合接访制度。采取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和视频接访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及时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集中交办,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部门联系协调的职能作用,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听取信访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对信访事项进行集中交办,督促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并在城乡建设、土地拆迁、农垦改革、劳动社保等矛盾纠纷易多发重点领域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提高纠纷化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全面规范信访内外制度。一是针对信访事项终而不结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给予支持,协同政法委、法院、司法、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研究推进信访事项闭环处理机制。二是结合大部分信访事项事发地在城区的实际情况,协同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城管、人社等部门,按期分别与城区5个街道进行交流、培训,不断规范推进信访事项办理,提高办理质量。三是完善内部机制,根据单位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合作,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提高信访事项交办、转办、督办效率。四是健全外部体制,强化对重复信访交办情况的督查,充分运用三函三书等压紧压实办理责任,力求做到督办快、准、严结合景洪市实际情况,建立景洪市信访情况月通报制度、红黑榜奖惩制度,对重点信访事项化解进行联合督办,并纳入平安建设进行通报,通过一系列措施激励责任单位自觉抓实积案化解、防范重点风险,解决共性问题,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5.着力提高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为信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一是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保障群众权益二是组织信访干部参加各类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信访干部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坚决纠正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推动作风大转变形象大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超编原因:20237月,景洪市信访局原局长转非,市委市政府调派1名书记、1名局长到市信访局任职,同年10月退休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4.5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43.74万元对比增加30.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数相较2023年年初增加1人,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4.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4.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4.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43.74万元对比增加30.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数相较2023年年初增加1人,费用增加,且增加了驻京工作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74.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7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58万元,与上年213.66万元对比增加10.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数相较2023年年初增加1人,费用增加;项目支出50万元,与上年30.08万元对比19.9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驻京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70.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信访事务-信访业务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业务接访、驻京工作等有序开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生育保险。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信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3万元,较上年4.56万元减少0.13万元,下降2.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信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信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6万元,较上年2.74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2.9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75人次。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信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7万元,较上年1.83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3.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万元,较上年1.83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3.2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对比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驻京劝返专项工作经费:财政安排资金3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云南省驻京信访工作规则》和省委、州委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景洪市派 2 人(其中信访局 1 人、公安干警 1 人)驻北京 1 年,确保驻京劝返工作有序开展,有效降低景洪市赴省进京访数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群众业务工作经费: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推进依法治市、维护社会稳定,坚决贯彻上级对信访维稳工作的要求,以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妥善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求盼的问题,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为景洪市的稳定发展贡献了一己之力,为“十四五”规划贡献了力量。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为人民群众解决切实困难为己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信访工作,推进依法治市、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10.22 万元,比上年57.68万元增加52.54万元,增长91.09%,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资,相应的办公费、公务交通补助、工会经费等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景洪市信访局资产总额16.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万元,固定资产8.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受托代理资产2.8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8600111

景洪市信访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格2024091203311825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