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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水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3-05 10:43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33200000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深化水利水电改革,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水利条件和能源保障。

负责对《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水利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的安全保卫,依法治水、依法管理水资源。

负责和组织对全市的小(一)型以下水利工程和对中型水利工程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任务书的报审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利股、河湖长工作和水资源股(市水政监察大队、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行政审批股。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景洪市水利技术中心(景洪市水土保持监测站);

2.景洪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

3.景洪市曼飞龙水库管理所;

4.景洪市勐宋水库管理所;

5.景洪市黄草岭水库管理所;

6.景洪市曼点水库管理所;

7.景洪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心;

8.景洪市小型水库运行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积极申报上级补助资金同时协调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融资平台开展水利投融资工作,多面方面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如期完工,投入运行,发挥社会经济效益。

2.加强项目前期、建设管理。一是积极对接要素保障部门,完善项目要素保障,合理合法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二是统筹兼顾,在保证完成年初制定水利工作任务前提下,积极多类别谋划水利项目,充实景洪市水利项目库,配合州水利局完成景腊大型灌区景洪片区2023年相关前期工作。

3.全力抓好防洪减灾。一是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度汛,严格执行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严格执行水库汛限水位,确保水库安全度汛。二是做好雨水情会商研判,密切掌握雨水情信息和灾险情发展动态,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报预见期。三是加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备站点的维护,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预报预警、巡查防守等责任和防汛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五是统筹做好防汛和蓄水工作,确保今冬明春用水安全。

4.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务实见效。一是打通部门职能壁垒,用好“河湖长+”模式,实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二是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做到应改尽改、逐一销号。三是强化“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强化依法治水,共同守护河湖生态环境。

5.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一是依法按时完成征收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按时限完成地下水、计量设施整改工作。二是完善地下水包括地热水资源的系统勘查,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将地热水资源全面纳入《景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推进开展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州级层面出台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为规范化开展取用地下水审批管理工作提供操作性强的政策法规支撑。三是做好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州级考核工作。严格对照考核任务分解表逐项建立台账,并按照考核量化内容及标准完善支撑材料,为考核做好准备。

6.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一是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完成水土流失遥感常态化监管,图斑复核工作。三是积极完成景洪市曼飞龙水库、曼点水库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报审工作,争取项目资金。四是组织开展2024年景洪市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景洪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五是做好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8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8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0.6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03.98万元,下降62.23%,主要原因分析景洪市水务局项目预算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80.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0.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0.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03.98万元,下降62.23%,主要原因分析景洪市水务局项目预算资金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0.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8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3.77万元,下降14.14%,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61.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69.51万元,下降93.62%,主要原因分析景洪市水务局项目预算资金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5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3.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人员的遗属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3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行政单位医疗。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1.7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医疗。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9.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06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及工伤保险。

9.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258.7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0.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行业业务管理35.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行政审批技术评审中介服务费。

11.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建设50.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偿债专项资金。

1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5.98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运行管理专项经费。

13.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213.4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利技术中心(景洪市水土保持监测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4.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水利60.61万元,主要用于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维修养护工程。

15.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安全监督55.0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心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6.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533.8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5.4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利系统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79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2.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1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7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年相应减少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8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3.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8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3.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年相应减少预算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偿债)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曼点水库融资资金6,200.00万元,具体执行按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每年通知的实际标准执行2024年预计需偿还利息50.00万元,按期付息、实际支付工程进度款,保障施工进度。完工后保障下游农田灌溉用水和农村人畜用水,解决沿岸及周边地区的橡胶、茶叶等作物季节性枯水问题并作为景洪城区备用水源的综合利用水库工程。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67万元,比上年减少8.27万元,下降22.39%,减少的原因是:景洪市水务局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5人,相对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景洪市水务局资产总额121092.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21.11万元,固定资产65.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09392.7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6013.0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649.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33200111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403120342282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