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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3-0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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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协助推进民族文化名州和世界旅游名城建设。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乡村文化振兴。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完成督查督办的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和文艺评论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艺术和非遗文博股;3.公共服务股;4.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5.行政审批股;6.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图书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景洪市文化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统筹布局,打造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依托民族文化、避寒气候等特色旅游资源,打造“中国休闲暖都、世界旅游名城”“雨林景洪、柔情傣乡”的景洪市文化旅游品牌形象。积极争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云岭旅游名县,推进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省级金牌旅游村、2个最美乡愁旅游地、10A级旅游村寨。

2.坚持新发展理念,谋划建设一批重大文旅项目。建立“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谋划一批重大文旅项目,促进文旅产业提质增效,推进“澜沧江湾”文旅商产业融合聚集区城市综合体、景洪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勐巴拉嘎洒温泉国际度假区、神石国际康养大观园、版纳时代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旅游智慧化转型创新发展,建设景洪市智慧旅游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推进4A、5A级旅游景区创建。

3.优化资源配置,全力提升文旅产业品质。一是重点培育一批具有景洪地域与民族特色的高端化、国际化文化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形成以休闲度假、生态康养、民族文化、乡村休闲、夜间旅游、跨境旅游、半山酒店为主的多元业态新格局。二是编制景洪市乡村旅游规划,持续推进景洪市自驾游线路及沿线旅游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推进基诺山、勐龙勐宋两大普洱茶古茶山体验自驾旅游线路和大渡岗万亩茶园自驾线路;积极打造红色旅游、生态旅游、茶旅融合旅游线路。三是因地制宜打造美丽田园、景观农业、农耕体验、户外运动等新业态,发展高端度假酒店集群和休闲度假产品;着力推进户外研学旅游发展,推动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建设。

4.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水平。一是协助和配合州执法支队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二联合州文旅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等执法部门对文旅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查处工作。三计划组建和规范市级执法支队,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在执法过程中政策宣传到位,合法合规进行查处。

5.讲好景洪“故事”,着力打响文化旅游特色品牌。一是积极举办各类节庆活动,打造旅游品牌。针对资源特色,围绕节庆活动、体育赛事、农业丰收等主题,推出各类主题活动,吸引旅游人群,促进消费增长。二是创新旅游宣传营销方式提升旅游知名度。利用新媒体平台,在抖音、小红书、微视各打造新媒体宣传主阵地“美丽景洪”账号,全面展示景洪市全域旅游人文风情美食美景民族融合。三是加强文旅资源推介,扩大品牌影响力。积极参加文化旅游资源推介活动,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策略,整合景洪文化旅游资源,在泼水节前期、大学生毕业季、暖冬等重要时间节点邀请全国旅游达人走进景洪,感受景洪之美,同时主动走出去,走向川渝贵京沪浙粤等重点旅游出发地省份和城市,前往人流量较大的广场、高校、景区景点等,展现“孔雀架子舞”“竹竿舞”“傣迪”等具有景洪特色的文化元素,邀请当地大V进行拍摄针对性当地人群进行引流宣传。

6.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一是稳步提升服务效能,力争公共文化服务年总服务人数提升5%;加快城市新型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建设,申报建设2个城市书房,不断增加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二是加强文艺人才培养,打造文艺演出精品节目5个,参报2024年云南省第六届“彩云奖”歌舞等精品类比赛,创作推出一批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具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等方面对大众的引导和凝聚作用;继续开展2024年度文化工作者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专项工作和完成各项演出活动任务。三是继续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传承人体系建设,认真组织文物保护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非遗氛围及景洪市文化遗产保护环境,提升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3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2辆,原因是:事业单位未核定车辆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89.2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34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68.17万元,下降22.2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其他收入及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89.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9.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9.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9.51万元,下降19.8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90.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8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29万元,下降6.1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176.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7.22万元,下降62.7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项目较上年减少,主要减少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补贴229.48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1.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大病保险费用支出。

7.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支出231.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8.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支出133.4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图书馆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图书购置费。

9.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支出272.2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音响设备购置等费用。

10.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支出217.6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文化馆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11.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人补助资金。

12.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88.5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24年公益性演出70场项目专项资金、2024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文旅康养产业工作专班工作经费等。

13.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文物保护工作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工作经费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经费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抚恤—事死亡抚恤支出0.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的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0.33万元,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3.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09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5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682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压缩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4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4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0.2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5万元,增加42.87%,增加的原因是:行政单位人员增加对应机关运行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912.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92万元,固定资产736.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8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5700111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2024030406244762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