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3-04 11:00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300000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是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的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具体承担全市行政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

5.在州下达的编制总量内,负责全市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各级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依据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6.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市级民主党派机关,市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其他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审核乡(镇)领导职数的设置与调整。

9.负责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业管理职能的审核和报批。

10.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1.审核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申请;审核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科级领导职数使用申请;审核市级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会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办理增减员手续。

12.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3.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14.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5.承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监督检查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1.景洪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严格落实“四个一”学习制度,着力在“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全办干部增强学习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紧密联系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融入到工作谋划中,落实到工作推进中,体现到工作成效中,牢牢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目标方向和根本任务,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更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2.持续巩固深化拓展机构改革成果。着眼推动景洪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充分发挥“三定”规定在党政机构职能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以“三定”工作为抓手,加强从制定、执行到监督的全链条管理,促进部门内部职责、业务有机融合。跟踪评估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部门职能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细化完善相关重点领域责任链条,明确相关职责边界,推动部门全面正确履职。

3.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体制机制创新与机构编制调整优化有机统一起来,推动相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更好对接景洪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做好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统筹做好疾病预防改革、优化公安机关编制管理改革、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等重要领域改革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和职能运行大调研全面掌握情况底数,及时研究解决共性问题,为启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夯实基础。

4.持续创新挖潜管住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坚决守住全市机构限额、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红线,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聚焦2024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任务及景洪“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持续创新调研方式、丰富调研路径,蹲点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切实提升调研的效率效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对教育、卫生系统编制创新挖潜和统筹调配力度。继续探索推进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继续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管理系统,增强实名制数据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加强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健全完善“一部门一档案”机构编制基础台账。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有效加强监管。

5.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严肃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景洪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规范用编使用申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流程》等制度,确保审批机构编制事项程序合规、内容合法、决策科学。严格落实《景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周转管理办法》,破除编制“一核定终身”局面,更加科学合理配置编制资源。制定印发《景洪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景洪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刚性约束,推动构建机构编制监督及评估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充分运用好景洪融媒等载体,创建“机构编制小课堂”专栏,定期对机构编制内容进行宣传。按照《云南省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教育培训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以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一条例四办法”为重点,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列入市委党校教学和公务员培训内容,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集中培训、专项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实现全市各级各部门有关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机构编制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

6.持续加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加强综合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好“编学编讲”“编读编享”及“业务大比拼”活动,补足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弘扬专业精神,练精“看家本领”。加强研究能力建设,增强“先调研、后决策”的意识,把研究问题、研究政策、研究业务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绩实干,有为才有位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把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重要、关键岗位上来。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归口管理制度规定,强化机构编制工作服从服务于党的组织路线的“组织口”意识,引导机构编制干部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贯彻落实到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升“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及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教育引导机构编制干部身有所循、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强化监督执纪,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纪律监督,切实把纪律规矩落到细处、抓到实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3.0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61万元,下降14.41%,主要原因是编制2024年预算时在职人员总体较编制2023年预算时减少2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3.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3.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3.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61万元,下降14.41%,主要原因是编制2024年预算时在职人员总体较编制2023年预算时减少2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3.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61万元,下降15.24%,主要原因是编制2024年预算时在职人员总体较编制2023年预算时减少2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机构编制评估及机构改革项目资金5.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39.46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补贴、交通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绩效目标考核奖等。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加强党中央、中央编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提高机构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46.54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退休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5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6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9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9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8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15人次。与上年对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1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3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机构编制评估及机构改革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一)2024年印发《景洪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实施办法》,细化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市市直各部门及(街道)乡镇进行全面评估。

(二)2024年印发《景洪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结合中央、省、州实施方案的要求,以20247月份前,全市完成党政机构改革。

(三)结合<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挖潜服务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云编【201734号)文件要求,202412月底前,完成综合执法改革。继续搞好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对全市小散弱的事业单位进行改革。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到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在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费用,如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此外,还包括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的水电费和取暖费、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费以及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管理旨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8万元,下降15.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出两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24.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1万元,固定资产15.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5.9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300000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4030409514205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