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地震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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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3-0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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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地震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
2.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指导市内地震监测台网(站)管理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震情速报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立震灾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活动趋势作出分析、判定。
5.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应用地震科学技术科技及其成果。牵头承担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6.承办西双版纳州地震局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地震行业系统的工作。
7.有关职责分工。地震局负责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抗震防灾规划和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监理等的监督管理。交通、水务、电力、铁路、民航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设计与施工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科技和工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不当地震舆情调查处置等其他综合行政职能职责改革按中央、省委、州委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宣传科教股。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震情监视、短临跟踪和处置工作,为减灾提供保障服务。一是要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和警觉,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好震情工作;二是争取省、州地震局的支持,加快建设好景洪地震综合观测站二期项目地球物理场流体井、应力井、科普馆等建设,提升地震监测能力;三是做好地震监测环境保护、仪器设备运维管理,保证各种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转,信息提供处理及时;四是加强地震群测群防队伍的管理、培训,对各种宏微观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坚持做好震情会商、震情通报和震后速报;五是加强震情值班工作,保证通信畅通,有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应对地震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普及防震避震常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二是以学校、医院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为重点,加强健全防震减灾知识学习和应急处置演练的机制,提高地震应急的应变能力;三是加强督促和指导,在村委会、村小组一级规划建设地震避难场所和应急通道。
3.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演练和训练,强化应急响应准备,配合开展好地震应急管理督促检查,把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持续深化和细化。
4、继续认真履行行政职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管理防震减灾工作。加强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执法检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9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4.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32万元,增加21.61%,主要原因是:增加1 人及职工职务晋升、正常晋升、调资等工资、保险、公积金、公用经费增加15.35万元,增加了办公用房租赁经费5.63万元,单位资金地震监测台站维护项目资金增加0.78万元,减少防震减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0.44万元,净增加21.3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5.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54万元,增加21.52%,主要原因是:增加1 人及职工职务变动、正常晋升、调资等工资、保险、公积金、公用经费增加15.35万元,增加了办公用房租赁经费5.63万元,减少防震减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0.44万元,净增加20.5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5万元,增加16.16%,主要原因是:增加1 人及职工职务变动、正常晋升、调资等工资、保险、公积金、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5.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9万元,增加1206.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用房租赁经费5.63万元,减少防震减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0.44万元,净增加5.19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事业机构支出82.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其他地震事务支出5.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户租赁租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地震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9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4.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地震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主要原因是:景洪市地震局未涉及因公出国(境)的工作,故预算数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地震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9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4.1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1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遵循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地震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是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景洪市地震局资产总额164.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1万元,固定资产11.7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49.96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51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2万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洪市地震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55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