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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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3-0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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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是中国竞彩网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字〔2019〕54号)执行。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5.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16.职能转变。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全市土地供需情况进行调查,制定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方案,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或是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分批次征用、收购中的协议洽谈、费用测算和支付补偿费;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拆迁、平整等前期开发和利用管理;在市自然资源局的组织指导下,具体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发布土地供求信息、市场行情和指导价格。通过储备土地运作实施,确保政府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全市土地登记事务;搞好综合统计和上报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9.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主要职责:履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服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咨询、评估和审查,负责为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提供信息技术保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决策部署。负责市、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行业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技术审查,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中涉及重大调整事项审议的技术咨询、评估和审查;负责过渡期内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方案审查、报批、备案的技术咨询、评估。负责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规程,构建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为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行业专项规划提供技术支撑。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库,保障单位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完善信息化办公的管理系统,负责网络安全、网络保密管理、技术防护、计算机保密安全检查及管理。负责协助市自然资源局核发范围的“一书两证”、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建筑特色化方案)技术审查,复核校对工作。负责民族传统建筑设计、样式、构造、工艺、材料、图集图案的研究推广。指导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和城市雕塑、户外广告等规划建设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0.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本级不动产日常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保管和备份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本级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咨询、收件、初审、权属调查、信息管理、档案查询等业务性工作,建立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查询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景洪市不动产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
所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1.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2.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一是继续做好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全民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二是积极推动耕地保护奖惩制度落地落实,全面提升全民保护耕地的参与热情;三是扎实有序推进第一批耕地流出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健全完善同农业农村部门的联动机制,落实好恢复后耕地的耕种问题。
(二)加快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一是根据各级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审查后续工作,争取尽早取得批复,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安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二是按照详细规划编制细则及管理要求,有序推进江北片区、中心片区、东片区、嘎洒片区等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三是按照云南省“干部家乡行动计划”的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全市84个村庄规划省级入库备案工作。四是不断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城市总体设计、地下空间、城市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并在年内完成。
(三)集中力量做好批闲土地处置工作。按照省州明确的处置方法、措施和要求结合中国竞彩网实际,逐宗逐地块分类细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和措施,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处置工作合力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四)突破瓶颈追缴历年欠缴土地出让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强协调,联合税务、财政部门共同形成合力,及时分类分批次追缴历年欠缴的土地出让金。
(五)注重行政执法权下放的过渡。一是加强与乡镇、街道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二是结合基层实际,提升放权赋能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对不同类型的乡镇差异化指导。
(六)用心用力强化不动产登记。常态化落实“保交楼”、“交房即交证”、 “交地即交证”工作。预计2024年1月8日开展“交地即交证”工作。持续推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2024年预计完成7个项目化解共涉及约4220户,分别是:林语江畔、江北绿色无公害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缤纷公寓)、嘎洒综合厂廉租房公租房、嘉华商业广场、橄榄坝早晚街、东盟国际一期、鹰格大厦等项目,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按“动态清零”,应登尽登模式推进化解。深化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自然资源部门形象。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学习和主题教育学习,锤炼党性修养,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建强干部队伍。持续落实好内部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化“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自然资源部门良好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4人(含参公41名)。在职实有10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车辆1辆,超编原因为: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景洪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设置的通知》(景编办发〔2015〕48号),成立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景洪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3名,所需事业编制从市住建局下属市房管处调整12名。该辆车是从市房管处划拨到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车编,车辆超编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4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31.28万元,政府性基金110.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481.69万元,下降61.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减少4,130.44万元,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预算安排减少;基本支出收入减少351.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调出等人员变动,本年度职业年金单位配套部分未纳入预算。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减少126.58万元,卫生健康收入减少17.21万元,行政运行收入减少145.31万元,事业运行收入减少41.29万元,住房保障收入减少20.86万元,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42.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31.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0.8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3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481.69万元,下降61.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减少4,130.44万元,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预算安排减少,基本支出减少351.25万元,主要是在职转退休、调出等人员变动,本年度职业年金单位配套部分未纳入预算。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减少126.58万元,卫生健康收入减少17.21万元,行政运行收入减少145.31万元,事业运行收入减少41.29万元,住房保障收入减少20.86万元,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42.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84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0.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1.25万元,下降13.30%,主要是在职转退休、调出等人员变动,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未纳入预算。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26.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7.21万元,行政运行支出减少145.31万元,事业运行支出减少4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0.86万元,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项目支出551.51万元,与上年4,681.95万元对比减少4,130.44万元,下降88.2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预算安排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9.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抚恤—死亡抚恤0.93万元,主要用于遗嘱人员生活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3.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行政单位医疗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8.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事业单位医疗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7.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工伤生育险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10.83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267.72万元,主要用于勐养至磨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借款利息专项资金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1,081.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28.5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费、不动产登记办证成本费、办公设备购置、不动产档案库房租赁费等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722.20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下属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4.44万元,主要是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费用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8.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21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1万元,较上年1.01万元减少0.20万元,下降19.8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小勐养至磨憨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借款资金偿还利息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67.72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小磨高速公路是泛亚中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最具代表性的项目。项目建成后云南省将实现南北方向全程高速化,形成内连中国西南、外接南亚东南亚的快捷国际大通道。对照《小磨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借款资金拨付及2022年本息承担明细表》认真核对小勐养至磨憨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使用借款资金及承担本息情况,按照《借款协议》约定将2022年应偿还本息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小磨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借款资金拨付及2022年本息承担明细表,根据小磨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借款资金拨付及2022年本息承担明细表,2023年应偿还本金3126.5246万元,利息768万元,2024年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只需偿还利息267.7248万元。根据承担方案景洪市应承担利息部分267.7248万元,占还款比例34.86%,因征地中心土储中心合并,土储中心应承担34.86%。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22万元,下降18.29%,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资本性预算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32,250.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83.81万元,固定资产390.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9,998.53万元,无形资产170.95万元,其他资产6.6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336.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0项,账面原值19.8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4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