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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3-01 11:34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900000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扶贫规划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编制扶贫开发、精准扶贫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各部门、乡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计划下达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市级扶贫开发项目库。

3.督促检查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做好挂钩扶贫和对口帮扶的协调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扶持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帮助基层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困难,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4.负责协调金融部门开展农村信贷扶贫工作,组织落实信贷扶贫和小额扶贫到户贷款、企业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扶贫重点乡和重点村整乡、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安居工程。

6.负责全市社会扶贫工作,外资扶贫协调衔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直部门、单位和企事业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负责省州市部门挂联乡(镇)包村扶贫的协调和联络工作。

7.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人员和乡镇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市扶贫劳务技能培训项目、贫困村互助资金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8.负责全市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和贫困人口统计、监测,贫困户建档立卡项目库管理分析贫困原因,为市委市政府扶贫决策提供依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社会发展股、项目管理股、帮扶协作股。

所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是景洪市乡村振兴信息中心(未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早谋划。巩固脱贫成果考核主要是检查各级各部门责任和工作落实情况,核心指标是增收,其它相关指标会通过行业部门逐级下达。要聚焦收入下降、收入较低和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逐户逐人制定帮扶措施;小额信贷工作要用好年初时节,广泛宣传,并帮助群众做好产业发展计划,提升放贷率。另外,2024年衔接资金即将下达,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设计,提前落实土地等要素保障,确保资金一到项目就立即实施。

2.严实动态监测帮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做实动态监测和帮扶,强化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常态化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落实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

3.抓实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聚焦支柱产业提质增效土特产产业发展壮大,持续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增收示范项目,实施一批农业全产业链开发示范项目,提升联农带农富民水平。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全面推广成立劳务专班,进一步提升就业务工技能化和组织化水平。

4.加强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抓实乡村建设行动的部署和推进,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问题专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整治成效明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提高。

5.强化资金项目管理,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效益,进一步完善衔接资金支出预警和项目推进月通报制度,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及支出进度建设达到时序要求。加快推进烟草专项资金第一批3000.00万项目的推进,用好沪滇协作区级资金、市级资金及镇乡结对资金,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8.3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2.16万元,下降17.16%,主要原因是减少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8.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8.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2.16万元,下降17.16%,主要原因是减少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48.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4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1万元,增加11.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13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47万元,减少40.64%,主要原因是减少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办公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1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1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支出97.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事业运行支出59.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公用经费。

9.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38.0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1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7.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1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5.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242人次。

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遵循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1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1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66万元,比上年增加0.68万元,增长3.58%,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景洪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37.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2万元,固定资产22.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受托代理资产0.6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9.4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900111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4030111114831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