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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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2-29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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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景洪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景办字〔2019〕17号),景洪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是中国竞彩网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铁路、民航、邮政管理、物流运输等有关工作,建立与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协助上级衔接邮政行业、物流运输、铁路、民航规划,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组织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协调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县(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制定地方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运营,配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河流运输、库区运输管理工作。监督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整治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超范围参与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对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客运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实施监管。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依据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通航水域内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监督检查。负责向县(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或通报本辖区内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状况,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负责依法查处辖区无证船舶、无证船员、违章作业等行为,对不符合渡运条件的船舶,依法予以处罚。负责制止辖区非法造船、非法设渡、非法经营客货运输行为,并对责任人进行查处。负责依法开展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配合上级海事(航务)部门开展船员考试、船舶检验、船舶登记、核发运输许可证等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对辖区乡镇自用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负责辖区船舶污染防治、船舶消防安全、渡口安全保障及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负责辖区水上交通管制、渔船检验工作。
5.负责组织申报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按照规定权限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统筹管理支配市级财政拨款等资金。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6.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等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和机场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7.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战备日常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民航、铁路、公路、水路等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9.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综合建设养护股、行政审批股、运输管理股、法规安全监督股、项目和资财审计股。
所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1.景洪市路政大队;2.景洪市海事处;3.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景洪市路政大队、景洪市海事处和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未独立核算,由景洪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重点,抓好项目谋划及前期推进。按照“十四五”交通规划思路和景洪城市定位,围绕乡村振兴和项目建设、城市品质等提升行动,重点推进景洪至勐龙240口岸高速公路、G219线云南景洪(勐宽)至勐腊(勐醒)段改扩建工程、物流园区项目、景哈支线一级公路,具体谋划综合交通项目发展支撑。推动沿边国道G219改扩建项目、景洪(绕城)至勐龙(240)高速公路全面开工,力争今年开工建设。
2.克难攻坚,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支持配合好澜沧江四级航道项目,进一步加快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和神秘谷大桥建设步伐,加快实现通车目标,实现控制性节点工程重大突破;全力推进机场四期改扩建工程,推进景洪市公交枢纽建设;积极稳妥引入社会投资人,集中力量推动关坪至大桥公路;稳步推进景洪市景宽路至昆磨高速小勐养至景洪联络线曼外节点交通转换匝道工程项目(曼外匝道)建设。
3.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抢抓机遇,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步伐。统筹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推动交通建设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快对自然村未通硬化路项目实施力争2023年底全面实施完成通自然村建设项目,全市通自然村硬化率达100%。新改建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里程138.98公里。农村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道路硬化率持续提升。
4.扎实开展绿美交通三年行动。充分利用沿线村寨景观资源,打造彰显地方文化特色的人文景点,确保公路沿线美化到位。在2022年绿化美化7条共计100公里农村公路的基础上,2023年底绿化美化小街至曼秀公路、勐龙至卫东公路、勐龙镇至曼光罕公路、基诺乡至石良子公路、勐罕镇至回好寨公路、关坪至象淘水公路、勐旺乡至曼又公路、勐旺村委会至思茅小坝子公路、勐罕镇至曼团公路9条共计200公里农村公路,大幅度推进项目建设,实现2024年建成500公里绿美农村公路的目标。
5.持续提升道路运输监管力度。一是持续加大非法营运的查处。强化出租车违规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车收费高、不打表、拒载、甩客等问题。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执法巡查力度,定期曝光典型违规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促进景洪市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针对目前两轮三轮四轮车从事经营行为问题,存在无法律法规依据支撑的问题,我局将建议报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按照立法程序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以便长期有效治理两轮三轮四轮经营性载客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7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74.6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510.14万元,下降45.6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了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74.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74.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7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510.14万元,下降45.6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了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74.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17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20万元,下降5.0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的减少;项目支出2,937.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43.94万元,下降53.9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2.7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4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助资金。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1.3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5.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及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273.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10.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567.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294.5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外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12.交通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2,397.72万元,主要用于机场项目运营补贴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公共交通运营补助3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洪动公司运营补贴专项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1.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1.81万元,增长45.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车辆修理费、车辆保险费及车辆燃油费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4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3.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原因主要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未开展此项工作,也就没有安排此项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5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4.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控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29万元,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3.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原因主要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未开展此项工作,也就没有安排此项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9万元,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3.1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景洪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景洪市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总里程3450.688公里。其中国道46.59公里;省道6.637公里;县道746.836公里、乡道1288.888公里、村道1293.038公里、断头路13.954公里、专用公路54.745公里,努力实现农村公路通畅、路面平整无病害、排水畅通无积水、路基稳定无塌方、标志齐全无缺损、安全措施得当有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37.97万元,比上年减少3.47万元,下降8.37%,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日常公用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路政大队及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33.99万元,比上年增加0.29万元,上升0.86%,增加的原因是退休公用经费增加,故公用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景洪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290,118.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14.95万元,固定资产926.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9,372.26万元,无形资产91.06万元,其他资产130,613.8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332.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2.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2.7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