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7 10:06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101000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隶属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扩大养老、工伤保险覆盖面;负责全市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工伤以及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日常工作,落实完成年度的养老、工伤以及城乡居民各项目标任务。

2.负责为单位职工和从业人员办理、查询养老、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的核定、编制应征清册、实收处理、应收实收对账、欠费核定、转移接续工作、个人账户管理;参保单位的的新增、中断、终止和信息的修改;参保人员信息的增减、修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的转入、转出、续接、修改;社会保险关系中断、转移、续接、终止;负责核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工作。

3.负责养老、工伤、职业年金、城乡居民保险基金以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的管理,审核市本级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的在职参保人员待遇审核,审核在职参保申报人是否达到享受待遇的条件、录入申报人审核通过的资料、计算申报人申领待遇的金额;负责实施市级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和审核发放、支付。

4.负责离退休的企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养老、工伤、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5.负责编制和执行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工伤、职业年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预算和决算等编制,做好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统计分析,完善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统计制度,上报相关财务、统计报表。

6.组织宣传和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养老、工伤保险扩面、登记、申报、核定征缴和养老金、职业年金的申领、发放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资金管理使用,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规范会计档案及固定资产管理,报送相关财务报表统计工作。

8.负责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好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和纠偏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养老、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及对基金运行安全进行分析,纠正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优化经办规程,健全完善内控制度,降低基金管理风险。

9.完成主管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养老保险申报核定业务室、退休待遇审核室、工伤核定业务室、财务统计室、抚恤金和稽核室、档案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室。所属单位0个。

(三)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和化解社保经办风险为主线,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目标,以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落实基金安全监管、实施社会保险基金提升年、社保卡应发尽发为工作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风险管理,结合人社服务先锋队康乃馨行动提升社保服务能力,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1.持续发力推进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本着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热情、耐心、主动地对前来认证的群众进行认证,采取人社12333手机APP、办事通,信息公示等方式进行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确认,针对长期卧病在床、高龄、残疾等特殊人群采取上门认证的方式,确保及时认证。大力推行手机APP自助认证,截至目前,应认证64752人,已认证64752人,认证率100%,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已认证21747人(通过手机APP自助认证人数为21738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认证5764人(通过手机APP自助认证人数为5747人);工伤保险领取长期待遇人员已认证52人(通过手机APP自助认证人数为4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认证31142人(通过手机APP自助认证人数为30550人)。截止10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参保87500人,完成目标任务87300人的 100.2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79800人,完成目标任务179700人的100.06%;工伤保险参保7690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64900人的118.49%。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51000人次,累计发放719,520,000.00元;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累计发放370000人次50,085,800.00元,被征地1,168,600.00元;工伤保险支付900人次12,605,300.00元。完成景洪市耕地被征涉及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2个园区,38个村委会,被征地农民36806人,符合认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对象3866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累计应增收专项资金总额953,928,500.0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累计使用专项资金补助总额36,993,000.00元。

2.创新机制着力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计划性开展一定范围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型工作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2227号)要求,一是加大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在参保扩面工作上狠下功夫,抓好社保精准扩面专项行动、百万群众转保工作,建立包保工作机制,有计划的动员经济条件较好的失地农民、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组干部群众和家庭经济收入较好的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计划性实现全市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条件较好的城乡居民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对象转型;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传统走访、座谈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自编自导拍摄了景洪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宣传片,通过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转保政策宣传面,用简单易懂的方式,将转保政策送到群众中去,提高知晓率及参保积极性;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扩大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面。通过与文旅局联合下文,各乡镇社保中心、文化站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小品、情景剧、快板等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新举措、惠民利民的社保政策、违规多领的法律后果、社保基金安全重要性、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等涉及社保相关政策宣传,宣传形式多样化、群众喜闻乐见,政策通俗易懂,不仅扩大了社保政策宣传面,也使群众更了解保障一生的社保政策,提高了群众参保意识及转保的积极性。截止目前,景洪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8340人,其中新增参保人数4895人,完成目标任务数4800人的102.00%。四是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期稳步推进应发尽发社保卡的制卡、发卡和已发放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安全有序地实现一人一卡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持卡人数463000人,金融功能激活数356000人,实现持有卡的涉及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对象激活率达到100.00%

3.精准数据提升养老保险保障能力。一是按照省、州的工作要求,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利用移动信息平台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参保单位发送相关参保扩面、缴费信息、待遇申请、养老待遇发放、个人缴存基金等短信信息,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举措,加强政策宣传,做到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用短信信息数据服务群众,从而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参保率、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通过使用多渠道缴费方式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残疾人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改进服务后带来的便捷,截止目前,累计发送93200余条短信缴费记录申报等信息。二是精准识别重度残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信息,做到乡镇(街道)、农场和监狱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根据《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4号)文件精神做好代缴工作,2022年政府代缴保费5855人,代缴保费金额799,400.00元。三是让政策礼包释放出最大效益,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线上线下共同发力精准落实缓缴政策,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帮助缓解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负担,缓解疫情冲击下企业的经营压力,全力推动五大特困行业有序复工复产。截至目前景洪市缓缴684,644,300.00元,其中养老保险4,527,100.00元,工伤保险117,2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养老保险申报核定业务室、退休待遇审核室、工伤核定业务室、财务统计室、抚恤金和稽核室、档案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年末其他人员80人(社会化管理人员)。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7人(离休7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单位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4,716,087.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16,087.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8,997.40元,下降1.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8,997.40元,下降1.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2年度有人员变动,故基本工资、津贴和保险等相关经费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4,716,087.93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6,087.93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8,997.40元,下降1.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8,997.40元,下降1.86%;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2年度有人员变动,故基本工资、津贴和保险等相关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16,087.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08,073.25元,占基本支出的95.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8,014.68元,占基本支出的4.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16,087.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78,997.40元,下降1.86%主要原因:2022年度有人员变动,故基本工资、津贴和保险等相关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22,01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0,51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3,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我单位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8,014.68元,比上年增加90,864.29元,增长14.72%,主要原因为本年固定资产报废,新购置电脑和打印机,故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2,170,428.10元,其中流动资产45,512.27元,固定资产2,124,915.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659.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0,548.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34.78平方米,账面原值150,548.84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94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9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94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公开,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101111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7092314263.xls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