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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6 18:28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0101000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省、州、市有关环卫、绿化、路灯的规定负责监督指导景洪市城市规划区、乡镇、农场管委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亮化等设施的规划设计负责景洪市城市规划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亮化工作的监督、考核负责城区亮化光彩工程的管理维护,核实各轮廓灯电表读数、核算电费、兑付电费。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规划和工程监督室、考核办。

(三)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1)市政城市规划与工程监督。加强对市政绿化、道路开口、电缆线施工等建设的监督。现场查看江北顺鑫北城给水管改造、州政府2号路立体停车场拟开路口、民航路亮化工程改造等191次;监督城区4个车辆冲洗点运行情况,实地检查15次,排查故障并维修7次。

2)城市绿化、环境卫生巡查及考核。考核办分成3个考核巡查小组,严格按照创文、创卫指标体系,定期到街面上开展巡查工作。加强对环卫站住宿区、纳昆康住宿区、商业局住宿区等网格及市容绿化、环卫、路灯、市政设施、市容秩序的巡查、考核工作,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限期完成整改,共下发整改函7份。

3)稳步推进生物多样性进城、进街道、进社区工作。切实做好城市绿化美化净化工程,提升景洪生态景观水平,稳步推进生物多样性进城市建设。制定《景洪市生物多样性进城市、进街道、进社区试点实施方案》,生物多样性进城选取了10个节点展示区、生物多样性进街道选取了4条主干道展示区、生物多样性进社区选取了2个展示区,在未来三年实现景洪城区园林绿化生物多样性全覆盖。完成宣慰大道(江北段)和(江南段)、龙舟路口三角绿地等10个地点的复勘及现场分析;基本确定视频剪辑脚本方向;规划设计内容中纳昆康社区、世纪金源傣医药绿地、龙舟路口三角绿地、南站红绿灯绿地4个节点已初具设计成果;邀请昆明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研讨完成调研及生物多样性相关研究,多次参与设计方及专家组召开景洪市生物多样性进城市、进街道、进社区试点方案研讨会,设计方案已初步通过。

4)积极推进“绿美”城市建设。 一是以城乡环卫一体化带动绿美工作。今年3月份以来,景洪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已基本完成,景洪45乡、3个街道办、6个农场均纳入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之中,城乡环卫一体化已经覆盖到了集镇建成区。景洪城乡环卫管理、绿化管养、路灯管护都统一为城市标准,乡镇生活垃圾处置基本实现“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置”,统一清运至景洪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为“绿美”景洪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以制定各种方案落实绿美工作委托昆明规划设计院,制定落实绿美景洪各种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制定《景洪市城市管理局绿美景洪三年行动计划》,对城区的24条主次干道进行改造,提升绿化档次,凸显热带雨林景观特点,实现又绿又美。目前已开始实施。 三是加快做好西双版纳大桥、景洪大桥、黎明大桥、景兰大桥的桥体绿化、美化工作,在年底完成勐泐大道、宣慰大道主次干道及金棕园、州政府绿化节点改造提升工作。

2.创建工作

按照城管局创文工作安排部署,对2022年创文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细化。对标对表找出存在问题,紧盯目标,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参加全国园林城市培训、创文明城市培训会等共4次。

1)文明城市

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细化指标内容,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开展方向及要求。对创文中涉及的网上申报及实地考察两大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办分组分人抓落实,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收集素材,同时,安排考核办人员现场拍摄采集需要上报的实地点位图片,结合国家文明城市报送要求层层筛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上报工作,期间,参加市上网报图片资料培训会及会审会议,积极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2)卫生城市

首先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要求,持续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任务分工,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强化协作配合,持续巩固提升,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创卫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其次考核办结合日常考核巡查细则,加大对创卫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每周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工作小组讨论会,分析研究巡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责任部门沟通并督促整改工作落实。最后针对每个月上级对创卫实地技术考核及评估反馈,领导班子结合实际,以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措施,逐一实行挂账销号等创卫整改落实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规划和工程监督室、考核办,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5人(离休0人,退休19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9,152,066.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52,066.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990,551.09元,增长1,548.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990,551.09元,增长1,548.8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景编发〔202152号,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撤销并入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人员增加98人,相应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9,152,066.63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2,066.63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988,051.09元,增长1,545.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990,551.09元,增长1,548.89%;项目支出减少2,500.00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景编发〔202152号,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撤销并入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人员增加98人,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52,066.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40,640.11元,占基本支出的97.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1,426.52元,占基本支出的2.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52,066.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990,551.09元,增长1,548.89%,主要原因是根据景编发〔202152号,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撤销并入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人员增加98人,相应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3,35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313,355.68元,项目支出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99,69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99,693.08元,项目支出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488,37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经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488,371.87元,项目支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50,6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购房补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50,64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85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85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一线维护工作交由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不产生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外各市人员调研智慧城管和文明城市相关工作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7,171,097.60元,其中,流动资产1,631,596.61元,固定资产5,478,321.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61,178.6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26,577.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04,988.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由主管部门公开,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公开,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0101111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605371386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