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2 09:16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1000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6、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12、承担行使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股、村镇建设股、市政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人防指挥信息股。

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本行业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工作;制定机关规章制度;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应急处理等工作;组织协调中国竞彩网、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调配合纪检监察工作; 管理城市建设档案;负责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网络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信访、综治维稳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 综合管理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指导、监督行业社会团体的财务活动,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预决算、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内部审计工作等相关职责。

行政审批股。负责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承担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具体负责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行政审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项目报建备案登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燃气经营许可、因工程建设需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 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审批、自建设专用道路、管线与公用设施连接审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无障碍环境支持、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抵押权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竣工验收、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

住房保障股。拟订保障性住房和城镇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保障性住房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建设管理,承担景洪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景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监督管理国家、省、州和市级住房保障资金;负责统计报送有关住房保障统计报表;负责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协助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村镇建设股。负责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住房安全、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 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特色小镇培育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 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

 市政建设管理股。组织编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并建立项目库,按照基建程序办理有关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指导并实施城乡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供水、排水、供气、道路、地下管线等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应急处置;负责公交车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 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建筑业管理股。监督执行建筑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章制度;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的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承担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工作;指导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 监督执行;监督执行国家、省、州发布的建设工程通用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开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建筑施工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负责建筑施工机械备案登记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对房屋安全性鉴定业务进行监管;负责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报送有关建筑业等统计报表。负责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人防工程建设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依法对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平战结合”要求,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规划工作; 负责人防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咨询服务工作;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人防指挥信息股。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编制并适时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制定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计划,组织群众及人防专业队伍开展防空袭演练和人防知识宣传;做好人防应急和战备物资储备计划管理工作;负责人防指挥所日常管理工作;保障人防信息系统通畅;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管理防空警报建设和鸣放;结合城市建设制定防空警报建设规划;负责人防信息统计各项工作;履行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工作。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项目。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2.保障性住房项目。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市政建设项目。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股、村镇建设股、市政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人防指挥信息股。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

3.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3.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

4.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9,195,149.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95,149.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9,136,833.45元,下降73.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4,083,330.56元,下降72.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5,053,502.89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栋道路改建工程相比上年减少1622.36万元,景洪市澜沧江沿岸景城融合城市更新项目相比上年减少4728.14万元,减少疫情隔离点留观隔间板房建设工程3216.00万元等,故财政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92,997,395.44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2,165.10元,占总支出的4.38%;项目支出280,155,230.34元,占总支出的95.6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836,593.32元,下降5.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6,252.11元,下降0.59%;项目支出减少17,760,341.21元,下降5.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栋道路改建工程相比上年减少1622.36万元,景洪市澜沧江沿岸景城融合城市更新项目相比上年减少4728.14万元,减少疫情隔离点留观隔间板房建设工程3216.00万元等,故财政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42,165.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04,745.73元,占基本支出的95.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7,419.37元,占基本支出的4.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0,155,230.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25,682,882.7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景财建〔2022〕3号人民防空工作运行和管理专项资金865,255.31元;景财建〔2022〕146号景洪市景城融合城市更新示范项目雨水管网工程前期工作经费833,431.20元;景财预〔2022〕271号李绍君同志一次性抚恤费及丧葬补助资金278,184.00元;景财社〔2022〕131号****工作专项资金500,000.00元,景财建〔2022〕135号景洪市“两江一城”夜景灯光提升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元;景财建〔2022〕3号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栋道路改建工程专项资金15,439,777.78元;景财建〔2022〕280号西双版纳传染病医院进场道路建设项目资金3,780,400.00元;景财建〔2022〕68号景洪市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项目可研及资产评估资金195,000.00元;景财建〔2022〕15号景洪市澜沧江沿岸景城融合城市更新项目专项资金12,075,807.37元;景财建〔2022〕15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专项资金597,809.10元;景财建〔2022〕3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专项资金34,196,823.28元;景财预〔2021〕224号旧城改造江北农垦医院片区项目资金183,801,156.10元;景财建〔2022〕3号景洪市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24,873.71元;景财建〔2022〕3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市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722,300.00元;景财建〔2022〕275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79,607.32元;景财社〔2022〕194号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896,895.00元;景财社〔2022〕260号景洪市农村危房抗震改造缺口补助经费6,675,883.46元;景财综采〔2022〕5号租赁住房保障补助资金1,410,864.00元;景财综采〔2022〕5号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650,000.00元;景财综采〔2022〕55号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200,403.02元;景财建〔2022〕3号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运行专项资金120,484.69元;景财税〔2021〕100号代扣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870.00元;景财建〔2022〕15号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运行成本补助资金9,40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00,516.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39%。与上年相比减少84,459,054.38元,下降53.17%,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故财政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865,255.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人防设施维护维修;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1,14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以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0,542.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33,43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景洪市景城融合城市更新示范项目雨水管网工程前期工作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2,681,452.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7%。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修维护;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808,69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8%。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以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400.00元,支出决算为53,46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428.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400元,支出决算为50,09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42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6,056.07元,下降47.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726.07元,下降4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70.00元,增长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二)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完成接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对兴边富民、污水处治、生态环境、市政安全等项目的督查工作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增加,相应的公务接待支出增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081.09元,比上年减少51,363.95元,下降12.27%,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原减少2人,相应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904,032,191.72元,其中,流动资产262,026,809.55元,固定资产55,674,171.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50,643,493.40元,无形资产1,774,826.00元,其他资产836,599,357.2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384,419.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3,73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6,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8,130.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72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42,406.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46,31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1111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211263158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