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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2 17:39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1401000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 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洪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办字〔20193号)和《中共景洪市委关于贯彻党政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景发〔20191号)。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中国竞彩网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国竞彩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

3.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济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依据授权负责开展垄断协议、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中国驰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8.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开展物价执法、盐业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9.负责质量管理。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中国竞彩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等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13.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18.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标准,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测和评价。

19.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21.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消费环节餐饮服务有关人员的培训,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22.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法对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依法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样。

23.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4.领导和管理所属事业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本局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2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投诉举报中心)、食品安全协调与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与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所属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三)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环境更加便捷

一是推进企业开办自主申报+信用承诺制。成功将企业开展申请必要材料精简至3项,全程办理时间压减至0.5小时。二是实行非必要不见面轻松指尖办。完善景洪市电子证照智慧办理系统,通过非接触式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2.持续提效率服务,企业发展更有保障。

一是规范网络交易平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召开网络交易政法法规培训会,以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案例为教本,实行清网行动。二是专业服务餐饮行业促经济增长。有效利用现代化设备,开展网络餐饮核查验收与现场核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宽进严管改革要求,有效减轻中小餐饮行业的办证成本。三是压实市场倍增计划。截至目前,景洪市新增市场主体14828户,同比增长19.35%,累计市场主体存量8.7万户,注册资本614.00亿元,同比增长12.06%11.40%;其中个体经营户7.2万户,注册资本89.84亿元,位居全州第一。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一是持续优化新型监管模式。统筹开展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将企业信用等级与抽查事项风险等级挂钩,制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31项,23家成员单位共录入执法人员633人,实际监管对象2.8万户,进一步实现综合监管。二是呵护诚信旅游金字招牌。以旅拍行业乱象为突破口,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加强“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充分采用线上沟通+线下化解的模式,认真完成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案件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共处理投诉714件,挽回消费者损失14.04万元,完成率为100.00%,处置完成率为全州第一。

4.强化信用软约束,群众消费更加舒心

一是消费纠纷调解再上新台阶。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来电、来人、来信、上级部门转办、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平台、景洪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解答各类消费咨询2万多人次,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共计8326件,同比2021年同期3670件上升126.87%。尚未办结1132件,办结率86.38%。二是强化消费警示工作。以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为依托,以景洪市大数据监管为重点,统计服务类及商品类投诉前5名,在节假日及3.15等特点宣传节点,向大众发布景味消费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发布消费警示10条。三是做好标杆宣传工作,领先全州创建消费服务红榜企业。设置诚信经营示范店、示范商场、示范企业等5个奖项,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牌匾,并进行公示,截至目前,评定消费经营示范经营主体25户,在全市形成消费行业标杆向心力,引起群众识匾消费新风尚。

5.加大非法行为打击力度,市场竞争更加公平

一是狠抓案件查办工作。高度重视监管执法,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着力打造公平有序竞争环境。认真开展普洱茶放心消费、网络订餐乱象大清理、无证无照、价格欺诈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药品、商标侵权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执法打击力度。截至目前,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76件,罚没款139.27万元。二是狙击三乱问题整治。突出物业收费问题,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整治,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截至目前,调查涉及物业价格公示、装修押金、停车费等各类线索62条,立案查处物业企业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案件1起;查办当场处罚案件3起(停车费)。自2022323日勐龙(240)通道重新恢复货运业务通关以来,未发生因乱收费事项的投诉事项。

6.立足严抽严查主基调,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

一是抓牢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制定了《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食品类抽检1279批次,其中不合格40批次,合格率96.87%,在政务网上公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60期,不合格产品处置率为100.00%,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二是抓好药品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检及风险上报。积极完成州局下达的2022年药品化妆品抽验任务,共抽检药品50批次,化妆品8批次,抽检医疗器械1批次,抽检药品化妆品合格率100.00%三项监测工作稳中求进。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34例,医疗器械143例,化妆品33例。开展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开通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AEFI疫苗监测管理系统,对中国竞彩网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监测和分析上报。三是抓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前及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大抽查和隐患排查。签订责任书60份,抽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单位117家次,特种设备212台次,管道燃气企业1家,液化气充装企业2家,消除安全隐患8个。

7.立足科技赋能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

一是持续开展明厨亮灶智慧工程。在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引导餐饮服务单位打造透明厨房,实现后厨阳光操作。目前已有3800余家食品经营户完成明厨亮灶实施工作,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00%。二是创新开展一店一码数字化监管模式。以净餐馆”APP为依托,推动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由人工监管数据监管转变,由单一监管监管、服务、融合转变,由政府监管社会共治转变,全市5212家经营主体完成公示工作,覆盖率达92.36%。三是高标准实施阳光药品智慧监管工程。督促药店落实实名登记购药制度。使用微信小程序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药品销售,引导购买一退两抗类药品人员做好实名认证工作,目前中国竞彩网424家药店已经全部成功注册了小程序并进行正常使用上报,截至目前,共上报实名购药数据76.50万条。

8.落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一是抓好冷链食品全链条监控。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辖区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落实三专、三证、四不情况检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今年以来,共抽查市场主体1000余家,现场责令关停相关经营主体24家,整改283家。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桌面推演1次,协同开展涉疫食品核查处置2起,排查涉疫食品69.80(大米67.00吨、鲜椰子2.80公斤),就地封存阳性大米67.00吨(现已解封)。二是持续发挥零售药店的哨点作用。督促各药店落实好员工晨检体温制度和经营场所消毒制度,所有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凡到药店购买药品的人员一律严格要求佩戴口罩、扫健康码、行程码、平安码、测量体温等,如发现黄码红码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累计向疾控中心报送体温超限人员11人次。三是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疫苗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对中国竞彩网21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包括有固定接种点和城区临时新接种点、18家核酸检测采集点以及6家核酸实验室实施周式监管,确保检查周期不超过一周。

此外,我局积极开展平安市场创建、非法集资、缉枪治爆、打击传销、禁毒防艾、旅游市场整治、扫黄打非、反恐、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等各项综治工作,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投诉举报中心)、食品安全协调与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与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所属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1人(离休0人,行政退休69,事业退休2)。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3,367,184.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47,184.32元,占总收入的99.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5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57,431.09元,下降23.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71,423.79元,下降23.5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113,992.70元,增长1,897.57%

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减,统筹用于乡村振兴工作;二是由于人员退休和调出净减少1人,导致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减少。

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景洪市烟草专卖局转入我局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2021年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3,257,392.05元。其中:基本支出21,672,124.31元,占总支出的93.18%;项目支出1,585,267.74元,占总支出的6.8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317,949.90元,下降23.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57,155.95元,下降17.06%;项目支出减少2,860,793.95元,下降64.3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

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减,统筹用于乡村振兴工作;二是由于人员退休和调出净减少1人,导致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减少。

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农(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补助经费,行政许可业务工作经费,明厨亮灶、智慧农贸市场、工商一体化运行维护专项资金的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72,124.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72,094.23元,占基本支出的90.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2,000,030.08元,占基本支出的9.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5,267.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585,267.7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21年结转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2,843.00元,用于到乡镇开展食品抽检和检查工作经费;2.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46,500.00元,用于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3.2022中央级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8,945.00元,用于到乡镇开展食品药品抽检和检查工作经费。4.2022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2,965.90元,用于购买化妆品和药品的抽样检测样品。5.2021年结转行政许可业务工作经费15,769.00元,用于购买行政审批办证大厅所需专用电脑、打印机。6.2021年结转市场监督管理中央专项补助经费83,944.40元,用于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7.2022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费100,000.00元,用于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和风险预警监测,聚焦公众关注度高、适用范围广存在不合格风险品种的抽检工作;8.2022年景洪市农〔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补助经费470,000.00元,用于对全市13个农〔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的奖补;9.2022年五证合一办证专项经费133,900.00元,用于购买营业执照等证照证和更换证照专用打印机耗材;10.2022年知识产权专利资助专项补助资金8,327.50元,用于对获得发明专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11.2022年成品油及车用尿素抽检经费6,845.00元,主要用于燃油产品质量的抽检工作;12.2022年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置专项经费320,221.40元,用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服装配置;13.2021年结转食品抽样检验经费5,000.00元,用于购买封存食品抽样的容器;14.2022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经费245,183.00元,用于弥补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经费,提高县两级基层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的经费保障能力;15.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48,831.54元,用于食品药品的抽检委托业务费和食品快检设备的维修;16.2021年结转系统维护、专线租用及网络舆情监测专项资金75,992.00元,用于开展定向监测工作,针对网络集中促销期、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以常见违法违规问题、消费者投诉的热点行业门类为监测方向,积极探索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7,184.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相比减少7,226,872.79元,下降23.71%,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减,统筹用于乡村振兴工作;二是由于人员退休和调出净减少1人,导致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84,40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4,87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98,45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99,4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9,315.00元,支出决算为233,927.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2,027.1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9,315.00元,支出决算为233,927.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2,027.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预算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管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得到有效控制。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872.82元,下降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972.82元,下降7.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元,增长5.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预算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管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得到有效控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和相关部门对中国竞彩网市场监管工作开展督查、调研和考核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9,822.35元,比上年减少70179.46元,下降3.41%,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预算支出,压减开支;二是人员退休和调出净减少1人,导致各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得到有效控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0,455,715.73元,其中,流动资产276,007.10元,固定资产19,885,450.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94,258.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8,631.3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1,969.61元;固定资产增加240,60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5,962.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5,054.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908.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5,962.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2073709540.xls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1401111